, 出於善意, 他勸阻王立不要吸煙。 隨後, 二人就此問題展開了約5分鐘的爭辯。 在物業工作人員介入後, 楊帆離開現場, 王立被請到物業辦公室,
王立家屬一紙訴狀將楊帆告上法庭, 一審宣判, 楊帆與老人死亡無必然因果關係, 但根據公平原則, 法院酌定楊帆補償15000元。 王立家屬不認可判決, 提出上訴, 索賠40萬元。 11月1日, 二審開庭審理, 未當庭宣判。
公共場所不允許吸煙, 勸阻在公共場所吸煙是正確且應當讚揚的事。 也因此, 網上輿論一邊倒地支持楊帆, 並對王立家人的行為予以譴責。
同時, 輿論也質疑法院一審的判決, 認為判決是對楊帆的不公平, 是在“和稀泥”。 對法院的一審判決暫不說三道四, 但因為勸阻他人公共區域吸煙而被判決賠償, 這對楊帆個人而言的確有失公允。
失去親人, 家屬的悲傷可以理解, 可把責任推在楊帆身上是錯誤的。
楊帆發問:我正常勸阻吸煙沒過錯, 為啥要賠?死者家屬則認為:如果沒有電梯裡的爭辯, 就不能導致家人死亡。
路遇小偷, 沒人上前;人摔倒了, 沒人去扶;看見不道德行為, 沒人去勸阻。 如果人人都明哲保身, 那這個社會的進步與文明又怎能提高與實現呢?
正所謂:
明說
教育還需細思量
列位看官:沒有規矩難成方圓, 各行各業都一樣。 作為學生, 當然以學業為主, 要有一個學生的樣子。 具體應該怎麼樣, 《學生日常行為規範》裡寫得明明白白。
男生不留長髮, 女生不燙髮、不染髮, 一直是很多學校最為關注的內容。 這當然是不錯的, 但應該是一個什麼樣的標準呢?是男生頭髮越短越好甚至光頭?是女生頭髮絕對不准過耳?
學生統一剃頭、統一髮型, 真的就能便於學校統一管理?過於強制性規定和標準恐怕會剝奪了學生的自由選擇權。
中學生正處於青春叛逆期, 很多東西得耐心引導, 強制要求反而適得其反。 看看過往的新聞, 因為男生的頭髮長短及女生髮型問題, 引發了很多學生和學校之間的干戈。
髮型是體現個人審美愛好的重要方面, 學生在遵守日常行為規範的基礎上, 還是有權利做些“自選動作”的。
學校行使學生行為規範管理職責監督是職責所在, 但應該把握共性與個性的分寸, 實際操作方法要多樣化。 一味地一刀切, 教育效果反倒不好。
從學生髮型管理推開來,
正所謂:
漫畫:鄒晶
編輯:小雨
校對:張軍
責編:海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