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婚姻
婚姻形態, 指的是男女雙方選擇配偶到嫁娶成婚等一系列過程中所採取的方式方法, 其中包括了很多制度、地方習俗、倫理準則及審美取向。
唐朝公主結婚
1、和親婚
和親婚是中國古代封建統治者把公主或宗室女嫁與少數民族首領的一種婚姻形態。 最早西元200年的漢高祖劉邦時期。 從西漢至清代, 至少有150餘次和親。 而在唐代289年間, 唐王朝與吐谷渾、吐蕃、突騎施、奚、契丹、寧遠、回給7個族(國)共計和親16次(不含以縣主身份進行的和親), 可見和親次數之多。 唐代和親婚初始于唐高祖李淵。 李淵在太原起兵時, 聽從了劉文靜“與突厥相結, 資其士馬以益兵勢”的計策, 派襄武郡公李探與太常卿鄭元鑄帶著“女妓遺突厥始畢可汗,
唐代公主
武德五年, 西突厥求婚, 高祖本著遠交近攻的戰略思想, 答應和親, 以孤立崛起的東突厥, 後因東突厥作梗而作罷。 太宗進一步發展了高祖的和親政策, 他目光長遠,
唐代公主
2、轉房婚
轉房婚, 又稱“收繼婚”, 是寡婦改嫁給原夫親屬的一種婚姻形態, 或者兄長死後弟弟收娶其嫂, 或者弟弟死後兄長收娶其弟媳, 或者父親死後某一特定的兒子收娶其後母, 或者侄子在伯父或叔父死後收娶伯母或嬸母。 漢族講究倫理, 收繼婚很少, 但其周邊的少數民族卻大都實行收繼婚, 以確保本族財產和血緣關係不出問題。 如漢代的匈奴、烏桓、西羌都實行這種婚俗, 那些不幸的和親公主大都無法逃脫轉房婚的厄運。
唐朝公主
唐代的契丹、奚、回綸也都實行收繼婚,嫁與這些民族的和親公主除了從胡俗外別無選擇。玄宗時,以東平王外孫楊元嗣女為永樂公主出降契丹首領李失活,一年後,李失活卒,永樂公主嫁與其從父弟李要固。德宗女咸安公主,在回鶻生活了二十一年,直至病逝,先後嫁與武義成功可汗(天親可汗)、忠貞可汗、奉誠可汗、懷信可汗,曆嫁祖孫三代、兩姓、四位可汗。
唐朝公主
先介紹兩種,之後再繼續介紹另外兩種。
唐朝公主
唐代的契丹、奚、回綸也都實行收繼婚,嫁與這些民族的和親公主除了從胡俗外別無選擇。玄宗時,以東平王外孫楊元嗣女為永樂公主出降契丹首領李失活,一年後,李失活卒,永樂公主嫁與其從父弟李要固。德宗女咸安公主,在回鶻生活了二十一年,直至病逝,先後嫁與武義成功可汗(天親可汗)、忠貞可汗、奉誠可汗、懷信可汗,曆嫁祖孫三代、兩姓、四位可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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