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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王朝的“亡國悲劇”由何而起

張居正

談及晚明的官場政治, 不能不提萬曆新政。 萬曆初, 輔佐年幼皇帝的張居正, 目睹嘉靖、隆慶時期的混亂政局, 指出其時“皇室驕恣,

庶官瀆職, 吏治因循, 邊備鬆弛, 財用大匱”的五大弊端, 提出“國家興亡, 重在吏治;朝廷盛衰, 功在財政”的整治對策。 於是, 在萬曆頭十年裡, 他通過整頓吏治、邊防和賦役改革, 令大明王朝氣象一新。

吏治方面, 針對當時各級官吏“毀譽失實”“名與實爽”及各衙門因循敷衍的官場之風, 張居正于萬曆元年實施“考成法”, 提出“綜核名實”“精核吏治”考核政策。 他裁撤冗員, 獎勵勤政, 強調“用人唯才”, 並以雷厲風行之手段推行, 令官場此前姑息委徇的行事風格大為改變, 大小臣工“莫敢有偷心”。

經濟上, 面對“國用不足”“府藏空虛”等嚴峻的財政形勢, 張居正提出“量入為出”“痛加節省”的理財原則, 嚴加控制宮廷財政支出, 壓縮政府行政開支。

同時, 針對當時存在的小民田產已失而賦稅照納、大戶田產增多卻無稅糧的局面, 提出清丈土地和改革賦役制度, 推行一條鞭法, 簡化徵稅手續。 此次改革, 全國共查出700多萬頃隱瞞土地, 超過了明朝前期全國的稅田總數, 使政府控制的納稅田地面積有了大幅度增長。

十年新政, 卓有成效。 明政府的財政收入大大增加, 萬曆五年太倉銀庫歲入數已達隆慶元年的2.17倍;吏治腐敗現象有所遏制, 邊疆防禦也大有改觀。 萬曆時期成為明朝最為富庶的幾十年, 不是偶然的。

但是, 由於新政觸犯了執政的官僚集團、皇室和大土地所有者的利益, 遭到整個官僚集團的消極抵制。 萬曆十年, 張居正因病溘然長逝, 反對者群起攻之, 十年新政一朝付諸流水,

張居正本人也落得身後被清算的悲慘命運。

新政的失敗, 原因複雜。 從制度安排的角度言之, 萬曆新政是當時傳統政治體制內的一種調整行為, 而這種體制內的調整終究是有限度的, 首先要保證支撐現有體制的利益集團不能利益受損。 這是傳統政治體制下的制度缺陷, 也是張居正改革難以逾越的一道坎。

中國古代特別強調以德治國, 總是寄希望于聖人的教化、明君的自覺、清官的表率和能吏的勤政, 往往缺少制度規範。 但歷史事實表明, 僅靠官員道德的自我約束是不夠的, 因為它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權力逐利的本性。 張居正改革最終未能完成制度性設計, 使體制產生自我適應和調整的能力,

而只能僅僅依賴於體制內個人的良知與威權進行改革, 難免走向失敗。

張居正身後的個人悲劇, 進一步惡化了晚明的官場生態。 他生前榮蒙隆恩聖眷、死後遭遇皇帝翻臉無情的下場, 令繼任者深以為戒, 做事不求有功, 但求無過。 緊隨而來的“倒張運動”, 更是暴露了古代官場得意時門庭若市、蒙難時落井下石的痼疾。 “當其秉政之時, 舉朝爭頌其功, 不敢言其過。 至於今日既敗, 舉朝爭索其罪, 不敢舉其功。 ”同時, 由於張居正離去, 朝內少了一位強有力的制衡人物, 朝臣之間原有的矛盾不斷激化, 開啟了晚明政壇的派系門戶之爭。

隨著天啟初為張居正平反翻案, 官員們又開始忙於洗白保身, “黨同伐異”之風隨後愈演愈烈, 致使晚明朝政在朋黨政治的泥淖中越陷越深。

天啟後期, 閹黨亂政, 殘害忠良, “朝中善類為之一空”, 將萬曆新政帶來的社會新氣象折騰得蕩然無存。 加之此前“萬曆三大征”已將新政的經濟紅利基本耗盡, 特別是朝鮮之役使明朝國力大傷。 戰爭中諸多外交事件的處理上, 明朝政治機制的低能和政治腐敗均暴露無遺, 故而朝鮮之役被視為明朝由盛而衰的一大轉折。

新政的失敗、黨爭的興起、遼東的危局, 使大明王朝失去了最好的一次中興機會, 預示著開始走下坡, 故後人有“明之亡實亡于神宗”之歎。 (來源|雜文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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