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馬路上的交通標記, 你全都留神看嗎?往常我們開車在路上, 假如不留神路邊的標記, 可能會接到罰單, 嚴重的或許還要多賠錢。 可是, 就有一名車主吃了這個虧沒看路標, 招致交通不測後, 多補償了9萬元, 令他很苦惱。
這位司機開車時, 路過一個十字路口時, 來不及刹車就撞倒一名年齡大的人。 然後司機即刻帶老同志去醫院, 醫療花費接近10萬元。 可是這時候司機才想到行車記錄儀, 詫異的看到老同志並沒有走斑馬線過馬路, 因此不該是本人承主要義務。
覺得本人不是主責的話, 可能不必賠太多錢。 而交警的認定書則斷定司機要承當事故的全責。 交警給出的注釋是, 老同志沒走到斑馬線, 可是也是接近斑馬線, 而且通行時是行人的綠燈, 不算是違闖。 反卻是司機經歷路口時, 他沒有減慢車速讓行人先過, 才導致了這起事故。
其實, 快到路口的時候, 地面上就有斑馬線預報標記, 地標線就是用來提示司機慢行的。 怪就怪司機在經歷路口前沒有看到這個標記, 更沒有降低車速, 因此才撞上了老同志。 因此要承當全盤義務, 也要承當老同志所有的醫治用度。
交警預先做出了具體注釋, 如果司機在通過路口時, 凡是是在看到地標線後必須減速慢行, 假如是老同志闖紅燈的話, 司機就只用擔當百分之十的義務了。 或許司機就只需出一萬多了, 可如今整整多出了9萬元。 事實上, 假如司機可以提早看到標記後降低車速, 或許此次也不會發生這些事了。
1、斑馬線預報標記
斑馬線預報標記設在斑馬線臨近處, 是紅色的菱形。 看到這個標記後汽車就該降低車速了。 如果車輛由於沒減速撞到了行人、非機動車, 都是承當事故主要負責人
2、三角形躲避標記
這個標識是通知駕駛員前方有路口, 車輛在路過時必需要降低車速, 尤其要留神幹道上的汽車。
3、左轉待轉區
在十字路口等信號燈時,直行的地方亮起綠燈以後,車輛可向前開至“左轉彎待轉區”。不可以馬上左轉,沒有到待轉區等待,在發作事故後,就需求負全責。
在十字路口等信號燈時,直行的地方亮起綠燈以後,車輛可向前開至“左轉彎待轉區”。不可以馬上左轉,沒有到待轉區等待,在發作事故後,就需求負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