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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楊傑:建議給獨生子女“父母病重護理假”

據江淮晨報報導, “老人生病了, 子女因為工作太忙, 甚至都沒法去照顧, 這太遺憾了。 護理假就能很好地彌補這樣的遺憾。 ”全國人大代表、宿州市農科院研究員楊傑建議, 儘快啟動立法, 在全國範圍內, 給予獨生子女“父母病重住院護理假”。

現狀:父母患病獨生子女無暇照顧

“獨生子女政策實施已近40年, 我國千千萬萬獨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已邁入老年。 ”楊傑說, 雖然“全面二孩”已放開一年多了, 但現實當中, 中國約有1.5億獨生子女家庭, 面臨著很現實的“四個老人+一對夫妻+孩子”的壓力。

在楊傑看來, 子女贍養父母、照顧家庭長輩,

既是法律上的義務, 也是道德上的呼喚, 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但是在客觀上, 也是需要精力與時間的。 獨生子女, 既要工作, 又要照顧自己的家庭, 分身乏術, 也是矛盾。 ”

對於大多數獨生子女家庭來說, 未來獨生子女的父母日漸年老, 或重病無人照顧, 或住院無法陪護, 不少獨生子女的父母因子女不在身邊而成為“空巢老人”;不少獨生子女的年邁父母在重病、住院時得不到子女的陪護。

聲音:護理假已有嘗試可全國複製

去年5月, 《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改通過, 獨生子女家庭獲得一份“福利”。 “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後, 生病住院治療期間, 給予其子女每年累計不超過20日的護理假, 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今年3月1日, 《福建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正式施行, 條例的最大亮點是, 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 患病住院治療期間, 用人單位應當支援其子女進行護理照料, 並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10天的護理時間, 護理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為此, 楊傑建議, 儘快通過立法的方式, 在全國範圍內給予獨生子女“父母病重住院護理假”。 憑社區或醫院住院證明, 給予獨生子女一定時間的護理假, 可根據重病父母具體情況和醫院住院證明, 每年不超過20天。

建議: 用人單位不執行可處罰

“企業向申請獨生子女護理假的職工足額發放原工資, 將影響企業效益。 ”楊傑建議, 由此產生的損失, 企業可憑“獨生子女陪護假”的相關損失證明、醫院住院證明(社區證明)、當事人身份證明等,

向政府申請相應數額的稅收減免。

對於不能給予獨生子女“父母病重住院護理假”的地區, 建議當地政府按一定數額給予獨生子女家庭以經濟救助。 通過政府衛生部門界定大病、重病等可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病重住院護理假”的病種、病程範圍。

“護理假期間, 獨生子女所在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工資或解除勞動合同。 ”楊傑還建議, 對於有違誠實信用原則、違反法律規定、提供虛假證明而獲得不當利益者, 應當以失信公民、失信企業予以處罰。

(責編:黃豔、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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