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鏈管理則是對供應商、製造商、裝配商與配送系統之間的物料流與資訊流的管理。 因此, 供應鏈的管理重點是在於, 將企業之間的相關活動, 做到有效率之整合, 則在供應鏈過程中, 供應商就顯得極為重要。
最早使用系統方式研究供應商選擇的問題, 挑選了 23 評選準則, 依照重要性排序歸納如下
供應商選擇準則:
1.品質;2.交期;3.過去績效;4.保證與客訴政;5.生產設備與產能;6.價格;7.技術能力;8.財務狀況;9.客訴處理常式;10.溝通系統;11.業界的聲譽;12.商業關係;13.管理組織;14.管理控制;15.修復服務;16.服務態度;17.過去的印象;18.封裝能力;19.勞資關係;20.地理位置;21.過去營業額;22.訓練;23.相互間協商。
其中最重要的前兩項就是品質與交期。 更是將選擇方式分為四大評選構面, 其中供應商表現構面就包含了出貨品質與交期, 甚至將品質系統單獨出一個構面, 不但要供應商每次的出貨品質要能夠,
供應商績效的評估、提升、回饋及供應商訓練、表揚, 甚至於工程師、品管人員的派駐及製造商對供應商的直接投資等等, 這些都算是供應商發展活動, 在這麼廣泛的範圍下, 首要目標就是改善供應品質水準來達成供應策略, 進而提升公司整體競爭優勢。
供應商的選擇與供應商發展對於策略採購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處處都說明著要改進選擇準則方式或是提升供應商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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