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親有個朋友, 是個女強人, 不到30歲時就成了上市公司的老闆。 據說她早年喪夫, 留下三個孩子由她一個人帶。 當我們都在感歎命運無常的時候, 她卻一個人撐起了這個家, 接手了她老公的公司, 公司在她的帶領下不僅沒有衰落, 反而越做越好, 越做越大, 在商場上混的風生水起。
可惜天有不測風雲, 人有旦夕禍福, 有再多的錢都沒有辦法確保能一直健康, 五十多歲的時候, 她得了淋巴癌晚期。 在她病魔纏身的期間, 她的大兒子和二兒子在她沒死的時候就爭搶財產。 只有她的小女兒, 守在病床前衣不解帶地照顧著她。
後來她立了一份遺囑, 但我們都以為她就算不把財產全部給她的小女兒也會讓她拿到最大頭的時候, 她卻給了她女兒最少的那一部分財產。 人們都說她重男輕女, 她女兒對她這麼好。 她卻這樣對她。
可是沒過多久, 她的女兒就出來澄清了。 她說她雖然拿到最少的那一部分財產, 但是她得到的卻最多。 當我們以為又要上演母慈子孝的一幕時, 卻發現她這小女兒還真得到了最多。 在她患病期間有很多商場上的朋友來看她。 她的兩個兒子是肯定沒有辦法見到這些人的。
果然在她去世之後, 她的女兒就得到了很多幫助。 在商場上可謂是一帆風順, 有如神助。 沒多久她的財產就遠遠超過了她的兩個哥哥。 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 不得不說我母親的那個朋友真的是很有遠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