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前出臺《關於貫徹落實福建省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促進產業發展的實施方案》, 從加快充電設施建設、加快推廣應用和拓展市場、打造新能源汽車產業基地、加強資金和融資保障、加強品質保障體系建設、強化智力支撐、強化責任落實、加強宣傳引導八個方面作出相關規定。
《方案》提出, 將充電設施建設和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納入城鄉規劃, 於2017年底前完成充電樁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的修編工作, 將獨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換電站納入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優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計畫指標。
2017至2020年, 全市推廣新能源汽車數量每年占全市新增及更新的汽車總量比例不低於2%、3%、4%、5%。 到2020年, 全市累計推廣新能源汽車7.5萬輛, 實現全市城市公交更新為新能源汽車, 全市適宜應用新能源汽車的公路客運車實現電動化率達到50%, 全市城市巡遊、網約等城市計程車電動化率高於全省平均水準, 全市分時租賃車輛實現電動化, 城市專用車實現電動化率達到50%以上, 全市私人新能源乘用車累計推廣3萬輛以上。 今年底前, 落實新能源汽車差異化交通管理政策, 做好車輛檢驗、保險購置、罰款繳納、公路收費、停車收費、二手車交易、高速公路ETC收費等相關系統升級、制度調整等準備工作,
根據《方案》, 福州市將打造新能源汽車產業基地。 計畫到2020年, 福州市新能源汽車產能超過10萬輛, 實現新能源汽車全產業鏈產值突破500億元, 形成以青口投資區、閩台(福州)藍色經濟產業園為重點的省內乃至國內重要的新能源汽車產業基地。 培育產值超50億元企業2家, 產值10億元至50億元企業3家。 同時, 通過以商招商、產業鏈招商等方式, 加快引進國內外知名新能源乘用車生產企業, 做強做大整車企業。 培育一批汽車電子、電控、玻璃及關鍵核心材料等龍頭骨幹企業, 推動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配套企業、研發機構來榕投資、合作,
福州將依託國家電網公司“車聯網”平臺建立市級新能源汽車及充電設施運行監測管理平臺。 優化資源配置, 提高設備利用率, 加強新能源汽車及充電設施運行的資料獲取、統計分析、跟蹤檢查, 建立新能源汽車及充電設施運行效果評估體系。
《方案》提出, 從現有的市級產業基金中調整50億元, 專項用於福州市新能源汽車重大產業專案投資、技術引進和產業化, 推廣應用及基礎設施建設, 監控平臺的建設和運維, 優化融資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