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不過三代“似乎是中國的“千年魔咒”, 2013全球富豪榜上有四分之一的富豪財富來源為繼承, 但財富普遍繼承到第二代為止, 繼承超過三代的僅有22位。
而日本、歐洲小到裁縫鋪大到瑞士銀行, 都有超過一百年的歷史。 據統計, 日本現今仍有2萬多家百年企業, 中國卻僅有5所, 為何差異會如此之大?
繼承的平等原則
一直延續古代農業社會時的家族傳統, 是中國難以做活百年企業的原因。
這裡引用費孝通先生《鄉土中國》裡的一個調查說明我國傳統的繼承制度:
祿村村子裡現在已找不到大地主, 有田最多的只不過65工。 可是30年前村子裡還有好幾家有200工田的。 有一位同善社的朋友曾和我談起他的家世說: “家父手上還有200工田, 一年近200石穀子的收入, 真是不愁衣食, 我們兄弟五個整天打打牌, 抽抽煙, 日子容易過得很, 後來分了家, 一個人只剩了40工, 手邊就緊了。 到下一代, 再一分, 剩多少呢?”
我們傳統家族文化承認兄弟有同樣繼承遺產的權利, 而且他們繼承時還要講平等的原則。 有些地方的習慣法則雖在名義上否認平等原則, 好像承認長子有特權可以多分得一些田產(長子田), 可是中國農村中田產的繼承並不一定要等父親死了才實行, 父親在世時就可以鬧分家。
像費孝通考察的江村, 分家時老人家留下一份“養老田”, 長子留下一份“長子田”, 其餘幾個兒子公平分開。 以此時為止, 長子比了幼子似乎是占了些便宜。 但長子分走了, 老人家大都跟小兒子同住, 那份養老田就歸小兒子經營。 老人家死了, 養老田裡拿注錢出來送葬, 其他很多就不再要小兒子吐出來了。 他供養了老人家一輩子,
國內”多子多福“的傳統更加劇了這一分裂, 國內不少家族企業就倒在了這種分裂之下。
日本的“金剛組”是世界現存的最古老企業, 創辦於西元578年, 衣缽相傳至今已四十餘代。
相較而言, 日本的長子繼承制較中國嚴苛的多, 二戰前甚至通過法律明文規定家族的財產由長子繼承,長子繼承財產並且和雙親住在一起,其他的幾個兒子只能在家裡輔助長子,或者出去拼搏。雖然很不公平,但保證了家族財產的完整,一代代累積下去,存活率較中國高得多
當然,歐洲、日本較中國更早進入近代社會,也是一重要因素。
二戰前甚至通過法律明文規定家族的財產由長子繼承,長子繼承財產並且和雙親住在一起,其他的幾個兒子只能在家裡輔助長子,或者出去拼搏。雖然很不公平,但保證了家族財產的完整,一代代累積下去,存活率較中國高得多當然,歐洲、日本較中國更早進入近代社會,也是一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