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渣土車泥漿拋撒在高速路面, 導致後面7輛小車失控碰撞, 受損約17萬元。 近日, 江蘇省南京市雨花臺區檢察院以涉嫌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將陳某提起公訴。 與以往對渣土車拋撒予以行政處罰不同, 這是南京首例依照刑法對道路拋撒行為進行刑事追究。
今年5月9日淩晨, 渣土車司機陳某駕駛裝載大量泥漿土塊的S2N445號渣土車, 由南京鼓樓區一處建築工地出發, 途徑雨花臺區岱善東路段時, 因車廂後擋板插銷卡槽斷裂, 導致車廂內大量泥漿土塊外泄至繞城高速公路路面, 造成後行7輛機動車因路面泥漿土塊的影響發生操作失控、追尾側滑等事故,
7月9日, 陳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本以為賠點錢就沒事了, 沒想到, 今年11月13日雨花臺區檢察院對陳某以涉嫌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這也是近年來, 南京首例以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處理道路拋撒渣土的行為。
辦理此案的雨花臺區檢察院檢察官李迪表示, 近年來, 南京多次出現渣土車等工程運輸車輛在道路上拋撒渣土等違法情況, 導致交通設施受損, 給道路交通安全以及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極大的現實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