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在庭後接受採訪。 郭璐璐 攝
正義網北京11月20日電(見習記者 郭璐璐)因個人恩怨,王某冒用劉某微信發文洩憤,而劉某卻認為是同事小王所為,爭執中小王被劉某捅死。
記者從庭審現場獲悉,被告人王某對誹謗罪不持異議。 他說,微信群裡發佈的內容都是虛構的,引發命案出乎自己預料,願意接受法律的制裁,願意盡最大努力賠償,“很內疚”。
劉某、王某和小王三人均是北京市豐台區某村村民,又曾同在一家客運站工作。 “我本來在客運站工作,因與一名同事打架,劉某拉偏架導致我被開除。 ”王某回憶說,自己當時被辱駡還挨了打,離職與劉某有關係,但劉某沒有道過歉。
辭職後,王某以開滴滴快車為業。 因生意慘澹賺錢少,王某想繼續回客運站上班。 回去上班前,他打算先解決與劉某間的恩怨,給自己出口氣。 王某稱,自己與劉某有點親戚關係,逢年過節會去看望劉某,兩家關係不是太僵,“只是那件事太傷人了”。
“我就想通過微信罵他一下,過幾天去承認錯誤再把矛盾化解了,當時沒想那麼多。 ”王某開始著手實施計畫,註冊微信號後,他特意使用了與劉某相同的微信頭像,還以劉某口吻謊稱手機出了問題,找人將其拉進了單位工作群。 此外,他還將該微信拉進了另外三個群裡。
2017年9月19日晚10點,王某模仿劉某語氣在客運站工作群發佈微信,稱劉某與多人有不正當關係,以污穢侮辱的語言提及了單位同事及劉某女兒等。
到底是誰在誣陷自己呢?劉某通過分析造謠人的措辭和語氣,他錯誤地認為此事是同事小王所為。
9月21日上午,劉某找到小王要其說明情況,在此過程中雙方發生肢體衝突,最終小王因中數刀身亡。 後劉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刑事拘留,王某因涉嫌誹謗罪被刑事拘留。
劉某的代理律師表示,該微信內容涉及許多職工和村民,且微信被大量轉發,造成了相當惡劣的影響,嚴重損害了劉某的名譽權、人格權。
“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誹謗罪,情節惡劣、後果極其嚴重,導致劉某錯將小王殺害。
王某承認事情是自己做的,對誹謗罪不持異議。 他說,微信群裡發佈的內容都是虛構的,引發命案出乎自己預料,“願意盡最大努力賠償,願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針對賠償問題,王某的辯護人表示,賠償應指已實際發生的損失,對死者小王家屬的賠償不是劉某的損失,劉某主張的賠償數額沒有法律依據。
本案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