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問題一直是中國懸而未決的問題, 被侵權者有苦難言, 侵權者閃爍其詞。 相比起國內未完善的行業形勢, 國外對於版權有著屬於自己的一套切實的管理體系, 但即便是這樣還是出現了漏洞。
最近有日本網友爆料, 日本音樂著作權協會JASRAC要求遊戲開發商, 須依照玩家玩遊戲的次數來支付音樂版權費, 而非一次性買下特定音樂的使用權限。 此舉在日本的網路上引發軒然大波。
他指出, 在許多遊戲所推出的“合作活動”中(亦即和其他作品、動畫等合作), 經常會出現沒有該合作作品的主題曲音樂的情況, 主要原因還是JASRAC 制定的版權音樂使用費用太過高昂, 甚至高於創作一首新歌的價值, 所以這也造成了許多開發商寧可自行創作新曲, 也不願付費使用高價的版權音樂的情況。
早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 多數國家便已陸續設立了特定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
國際上的著作權集體管理機構主要有兩種類型, 其中之一便是採用壟斷型的集體管理方式, 僅設立一個組織統一管理國內著作權, 並從法律上或事實上維護其壟斷地位, 然後在制度上對其市場行為進行嚴厲限制, 日本選擇的就是這樣的類型。 當今日本大部分的音樂版權均為JASRAC所持有, 幾乎可以說是壟斷整個日本版權音樂市場, 如何限制從而保護消費者的權利也只能靠市場形式間接地調控, 但是這樣的調控杯水車薪。
根據網友的透露, 由於一家獨大, JASRAC版權音樂的付費機制非常嚴苛, 假設開發商要在遊戲任務當中使用樂曲作為配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