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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MRV法規首個監測週期即將來襲

當前, 隨著國際海事業對安全、環保、能效等方面的要求越來越高, 各類新公約、新標準、新規範的出臺和實施速度加快, 各大航運公司、船舶企業都在積極尋找應對措施, 以滿足最新的安全、環保、能效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 歐盟針對航運溫室氣體排放的“監控、報告、驗證”法規(簡稱MRV法規), 將於2018年1月1日期開啟首個監測週期。 業內專家表示, 雖然, MRV法規只涉及資料的監測上報, 未提出明確的減排要求, 但實施後勢必對航運業造成多方面影響。

短期內, 對於航運溫室氣體排放的監測會導致設備數量的增加, 資料的收集、存儲和處理需要安裝額外的電子系統, 提高了設備成本;船舶的監測計畫和排放報告必須經過獨立的協力廠商核實, 需要航運公司/船東支付相應的核實費用, 增加了驗證成本;MRV法規要求航運公司/船東報告年度貨運量、航行距離和航行時間等可以體現船舶平均能效的相關營運資訊,

但上報這些資料可能造成商業敏感資訊的洩露, 增加風險, 進而提高了管理成本。

但從長遠看, MRV法規只是歐盟航運溫室氣體減排“三步走”策略的第一步。 下一階段, 歐盟將根據收集資料確定減排目標, 制定基線, 最後實施航運減排市場機制(MBMs), 包括碳交易ETS。 航運公司/船東的燃油成本約占營運總成本的35~50%, 在航運業實施MRV法規, 能夠通過提高船舶的技術指標和能效利用率, 從而減少燃油的消耗量, 節約船舶燃油成本。 據歐盟航運MRV法規影響評價報告顯示, 到2030年, 歐盟航線全年船舶燃料成本較基線降低約2%, 航運業可每年節約淨成本50億歐元左右。

此外, MRV規則將在很大程度上推動航運業節能減排技術的研發和推廣,

加快老舊船舶的淘汰, 促進國際航運船隊的更新換代, 給造船業帶來生機。 因此, 各航運公司/船東應充分瞭解MRV法規實施方案, 以便積極採取應對舉措, 更好地滿足MRV法規要求, 共同推動航運業的綠色發展。

據悉, 對於如何有效監測燃油消耗及二氧化碳排放, 在監測環節, MRV法規提供了4種方式。 一是燃油供應單(BND)及定期庫存盤點:幾乎不增加任何成本, 但使用範圍有限, 不適用於以貨物為燃料的船舶, 比如液化燃氣(LNG)船, 且精確度差。 二是艙內油位監測:簡易的監測方式, 設備成本相對較低, 可以通過手動或電子的方式進行監測, 但是精確度根據船舶構造和軟體的使用而變化。 三是流量計監測:能夠達到較高的精確度且易於對歐盟區內/外分別監測,

但設備成本較高。 四是直接二氧化碳排放測量:高精確度, 高成本, 船東使用經驗較欠缺, 使用這種監測方式可以同時測量其他氣體排放量, 對MVR法規的後續實施可能會有幫助。 在提交報告環節, MRV法規要求, 從2019年開始, 每年4月30日前, 各航運公司/船東應將上一個監測週期年內形成, 並經驗證機構驗證合格的排放報告及相關資訊, 提交歐盟委員會以及船旗國主管機關。 在驗證環節, MRV法規要求, 整個過程將由經歐盟授權的獨立協力廠商驗證機構來進行, 任務包括審核監測計畫是否符合MRV法規的要求;審核航運公司/船東是否按照監測計畫進行監測;審核排放報告是否符合MRV法規條款的規定完成;簽發符合證明(Document of compli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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