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鷹潭市欣欣路市容秩序, 維護城市容貌整潔乾淨有序, 市城管行政執法支隊四青大隊在欣欣路丁字路口旁邊設置固定攤點,
城管大隊監督。 大隊每天派人對固定攤點進行巡查並做好記錄, 要求攤主須到辦事處辦理登記手續、到有關部門辦理食品衛生經營許可證、健康證, 做到“四個統一, 三個不得, 一個嚴禁”, 即統一管理、統一服裝、統一擺攤設備款式和顏色, 統一配置垃圾桶;不得擅自改變攤車外形結構、不得叫賣和拉客, 不得轉讓和出租, 嚴禁出攤位外經營。 發現違規一次, 即對當事者警告和批評教育;發現第二次違規者, 即對當事者處罰三佰元人民罰款;發現第三次違規現象, 即取消8家攤位經營資格。
攤販自主管理。 攤販輪流當“值班長”, 每月輪流一次, 負責日常經營秩序、定期清理攤前後的衛生工作, 每月評選出2名優秀經營攤主, 以資鼓勵。 自覺遵守法律法規, 保證誠信經營、合法經營, 接受城管的監督管理。
通過設置固定攤點, 欣欣路市容環境和交通秩序井然有序,
鷹潭日報社全媒體編輯:汪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