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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檢案例|一連續強☆禁☆姦搶劫案犯拒不認罪,檢察幹警攻破其心理防線……

36歲的他, 本該是家庭穩定、事業上升的年齡, 可36歲的常玉剛卻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被羈押在看守所, 忐忑不安的等待著即將到來的審判;

56歲的她, 本該過著子孫繞膝、共用天倫的幸福生活, 可56歲的劉愛琴怎麼也想不到無辜受辱後還得隱忍鄉鄰的“另眼相待”;

23歲的她, 本該是青春正好、陽光明媚的年華, 可23歲的田瑩自打出事後白天在自己家中獨處也心生畏懼……

他!她!她!

他們之間究竟有著怎麼樣的關聯呢?

這一切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 ···?

現在就讓我們揭開這神秘的面紗

施家暴 • 妻子離去變單身

2015年8月, 常玉剛與妻子趙芳協議離婚了, 離婚的條件是:趙芳“淨身出戶”、8歲的兒子軒軒由常玉剛撫養。 是同村也是同學, 常玉剛的熱情聰明與趙芳的樸實善良互相吸引著對方, 2006年, 兩個年輕人在戀愛不久後結婚了。 一年多後, 兒子軒軒出生, 忙於照顧孩子的趙芳無法再與常玉剛一起外出打工,

她將家庭的重擔與幸福的渴望都寄託在丈夫的身上, 常玉剛體貼顧家, 每月2000多元的收入都是按時“交公”, 趙芳對生活現狀感到非常知足。

幸福的時光總是過的飛快, 2008年, 1歲多的軒軒已經能很清楚的喊“爸爸”, 但趙芳卻發現孩子爸爸回家的次數越來越少了, 每次回來也都是渾身充滿酒味、嘴裡罵罵咧咧。 心疼丈夫的趙芳斷定常玉剛一定是遇到了什麼煩心事, 她幾次試圖詢問丈夫原因, 常玉剛都不予理會, 有一次問的急了, 常玉剛竟一把將趙芳重重的推倒在地上……軒軒轉眼要上幼稚園了, 好不容易見到快兩個月沒回過家的丈夫, 趙芳小心翼翼的提起孩子的學費怎麼辦, 原本酩酊大醉、歪倒在沙發上的常玉剛猛的站起來,

一腳將趙芳踹倒, 破口大駡道:“你給老子要錢, 老子給誰要錢去?喝酒的錢都沒有, 上啥屁幼稚園?”還未等趙芳從地上爬起來, 常玉剛對趙芳又是一頓拳打腳踢, 直到住在前院的公婆聽到軒軒的哭聲趕來, 強行將常玉剛拉走。 痛苦絕望的趙芳躺在地上好久沒有起來, 身體的疼痛也許很快就會過去, 可那個體貼顧家的丈夫也成為了過去式, 再也回不來了……

此後的幾年, 常玉剛回家的次數越來越來少, 每次回來也都是醉醺醺的伸手給趙芳要錢。 趙芳早已聽同村很多人說過, 常玉剛在外“不務正業”, 不是網聊交友就是喝酒生事。 趙芳平時打零工收入不高, 原本維持母子倆生計就很緊張,

自然不願再把錢交給常玉剛揮霍。 2015年5月的一天, 多次向趙芳要錢不成的常玉剛被徹底激怒, 將家中屋門關上後拽住趙芳的頭髮就打, 掙扎過程中撞到桌角的趙芳捂著流血的額頭向常玉剛跪地求饒, 常玉剛拿起沙發上的衣服包住趙芳頭部, 繼續發瘋似的連罵帶打。 早已“習慣”看到爸爸打罵媽媽的軒軒, 此時除了有些害怕, 更渴望能保護自己的媽媽。 聰明的孩子想到了學校老師教過, “如果家裡進了壞人就撥打110報警”, 軒軒在桌上拿起媽媽的手機, 大聲對爸爸喊:“我打110了, 我打110了, 員警叔叔說馬上就來!”沉浸在打人狀態中的常玉剛在軒軒的大聲呼叫中轉過身來, 他並未發現孩子只是假裝報警, 在狠狠咒駡了幾句後, 常玉剛開門逃走。
軒軒撲到媽媽身上, 母子倆抱頭痛哭……多年的家暴讓趙芳對丈夫徹底失去了感情與信任, 畸形的家庭環境對年幼的孩子也是莫大的傷害, 考慮再三, 趙芳跟常玉剛提出離婚、她帶著兒子回娘家生活。 但趙芳的想法遭到常玉剛的斷然拒絕, 常玉剛下定決心不能讓趙芳“帶著姓常的孩子另嫁他人的陰謀得逞”。 雙方僵持三個多月後, 迫于趙芳上次被毆打後驗出傷情的壓力, 常玉剛同意離婚, 但兒子軒軒必須由他撫養。 就這樣, 一個原本幸福的三口之家因為常玉剛多年的酗酒、家暴就此破裂……

懷鬼胎 • 半百老太“試身手”

離婚時堅持要軒軒的撫養權,不過是為了不讓趙芳的“陰謀”得逞,離異後的常玉剛也根本不可能 “把孩子當回事”。軒軒平時跟著年邁多病的爺爺奶奶生活,常玉剛自己在市區租房居住,過著無拘無束的單身生活,即便偶爾回去,對孩子也談不上任何關心和陪伴,年幼的軒軒從父親那裡能得到的除了訓斥就是謾駡。

2016年9月的某晚9點多,因為懷疑軒軒偷錢,常玉剛對孩子一頓毒打,滿腹委屈的孩子此刻無比想念媽媽,泣不成聲的乞求爸爸送他去找媽媽。常玉剛也覺得一年多的時間過去了,“趙芳逍遙快樂的日子也過的不短了,該把孩子送去讓她嘗嘗什麼滋味!”,不明真相的軒軒帶著無比意外的驚喜上了爸爸的電動三輪車。到了趙芳家門口,常玉剛毫不客氣的拍打著大門,軒軒也激動的大聲喊媽媽,但好幾分鐘過去了,裡面無人回應也聽不到任何聲音,氣急敗壞的常玉剛咒駡著上了電動三輪車,扔下不知所措的小軒軒,自己快速駕車離去。年幼的孩子既害怕又焦急,沿著趙芳家門口的河沿來回走著、哭喊著媽媽,直到聞訊趕來的姥姥在河沿邊差點踩到那個滿臉淚痕、蜷縮著睡著了的小身影……

當晚11時許,在騎著著電動三輪車回去的路上,常玉剛看到一名婦女正在家門口打電話,心生淫念的常玉剛對婦女說:“一會找你睡覺去“,婦女聞著常玉剛一身酒味,對常玉剛罵了句”滾“,然後趕緊關上了家裡的大門。這名打電話的婦女叫劉愛琴,56歲,丈夫、兩個兒子都在外打工,她帶著五個多月的孫子住在前院,懷孕的二兒媳一人住在後院。平時婆媳二人都是早早關門閉戶,當晚一個親戚因急事打來電話,家中手機信號時斷時續,劉愛琴就想著門口的大路上的信號也許好一些,誰成想會遇到“耍流氓”的醉漢。淩晨12點多,剛睡下沒多久的劉愛琴就被小孫子的哭聲吵醒,判斷是該喝奶粉了,她趕緊下床準備去沖奶粉。剛打開屋裡的燈,劉愛琴就聽見外面的紗門“砰”的一聲響,她拿著手電筒從屋裡出來,看到走廊下的紗窗門開著,還以為是自己粗心忘記關上了,就打開堂屋門準備出去關上,不料剛出了堂屋就看見一個人從東邊屋裡竄出來,嚇的她本能的發出叫聲。這人上來一把掐住劉愛琴的脖子,低聲說:“我來找你了,家裡還有誰?”,劉愛琴怎麼也沒想到這個“耍流氓的醉漢”會真的進入自己家中。劉愛琴本能的掙扎著,並用力試圖掰開常玉剛的雙手。劉玉琴被掐住脖子,嬰兒大聲啼哭卻沒聽見其他人起身的動靜,常玉剛斷定這戶人家的男性一定也是在外打工,遂即壯大了繼續作惡的膽量。老實本分的劉愛琴趁著常玉剛稍微鬆手之間,哀求道:“家裡的勞力都打工去了,就俺們娘倆,家裡沒啥值錢的東西,求求你放過俺們”。常玉剛加緊了手上的力度,猙獰的笑道:“家裡沒人正好,再多廢話一句,就弄死那個孩子”。本想哀求不成就大聲呼喊住在後院的兒媳,可此的劉愛琴徹底被嚇住,她心想:自己年紀大了,是死是活不重要,千萬不能禍害了五個多月的孫子和挺著大肚子的兒媳啊。不容劉愛琴多想,常玉剛繼續掐著她的脖子將她推倒在客廳沙發上,劉愛琴感到左手猛的一疼,像是被什麼東西劃破了。常玉剛命令劉愛琴自己脫掉衣服,在遭到拒絕後,常玉剛用腿壓住劉愛琴,強行脫下她的上衣和內褲,將劉愛琴強姦。用劉愛琴的上衣擦拭完精液後,常玉剛對劉愛琴說“給我拿點錢來“,劉愛琴哭著說確實沒錢,並哀求常玉剛快些離開。環視四周,發現家中確實沒有什麼值錢財物後,常玉剛大搖大擺的打開大門,揚長而去……

確定常玉剛已經開車走遠,哆哆嗦嗦的劉愛琴才發現自己的左手確實受了傷,沙發墊子上有好幾處血跡。抱起床上哭鬧不止的孫子,劉愛琴嚎啕大哭,後院的兒媳聞聲趕來,發現婆婆衣著淩亂、脖子淤青,忙詢問發生了何事。劉愛琴覺得實在無法對兒媳啟齒,就謊稱家中進了小偷,掐住其脖子索要錢財,兒媳勸慰一番後即離開。淩晨4點多,思量再三的劉愛琴撥通了丈夫楊忠的電話……

四個多小時後,楊忠帶著劉愛琴到當地派出所報案,稱淩晨1時許被一醉酒男子強姦、該男子作案後疑似駕駛電動三輪車離去,並將留有作案犯罪嫌疑人精液的衣物、沾染血跡的沙發墊子一併交給公安機關。經該縣公安機關偵查,發現案發鄉鎮村民常玉剛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並在常玉剛家中發現疑似作案前後駕駛的銀色電動三輪車,但多次前去抓獲,常玉剛均不在家,偵查人員遂依法將犯罪嫌疑人常玉剛列為網上追逃對象。

常玉剛尚未歸案,已為人祖母的劉愛琴半夜被強暴的事情已全村皆知,不幸因此染上性病的她不願意再走出家門一步,她盼望著作惡者早日被嚴懲的心情一天比一天強烈……

賊膽大 • 踹門施暴“妙齡少女”

2個多月後的淩晨4時許,一名自稱叫田瑩的年輕女性泣不成聲的撥打110電話報警稱:在租住的出租屋內被一陌生男子搶劫,該男子意圖實施強姦過程中被趕來的鄰居嚇跑。公安機關出警後,對案發現場進行了細緻勘查,提取了被害人廚房菜板上灰塵足跡、臥室門口地面灰塵足跡、燃氣管道上蹬踩痕跡,並將田瑩帶至公安機關製作詢問筆錄。

情緒稍微平靜的田瑩向偵查人員陳述道:我是進城務農人員,與另一名女孩在案發房屋租房居住,今天這個女孩上夜班,所以就我一人在家。淩晨3點多鐘,我正在臥室睡覺,就聽見好像有人在敲門,我當時睡的迷迷糊糊的,就沒有理會。過了一會兒,我感覺有人進了廚房,緊接著就敲我臥室的門。我就害怕了,趕緊摸床頭的手機想報警。因為我有關機睡覺的習慣,等我緊張的打開手機,卻發現沒有信號。這時候那個敲門的人說話了,是個男的,他說:“我知道你在裡面,給我開門,不開門我弄死你“。我還是不敢開門,沒想到他連續幾腳就把門踹開了。這個男的一手拿著手機照著我,另一個手裡拿著刀子,上前抵著我的脖子,我聞到他身上有很重的酒味,他說:快點把錢拿出來!我就把錢包裡的六七十塊錢給了他,他不相信我就這些錢,就拽住我的頭髮說:”你想死嗎?快拿錢!”。我說真的沒有錢,這個男的就在我床上亂翻,從我枕頭下翻出一把水果刀,這個男子惡狠狠地說:“敢藏刀,想死是吧,還有什麼錢快拿出來!”我說除了銀行卡裡還有點錢,包裡真沒錢了。這個男的就翻我的東西,發現我的一部手機,就放進了自己的口袋。然後,這個男的就拽著我的頭髮將我推倒在床邊,讓我脫掉衣服,我不脫,這個男子就使勁打我的臉和身上,我也拼命的抓他、咬他。這個男的急了,說:“你想死我成全你!”接著他就使勁把我弄到床上,用身體壓住我,用手摸我的腿和腰,我一邊拼命對他又抓又撓,一邊大聲喊救命。這個男的就掐住我的脖子,更加用力的打我的頭。可能是我喊的聲音驚醒了樓上的鄰居,鄰居王大爺很快就下來了,他大聲敲門,並不停追問:“小田,你咋了?小田,小田,開開門”。這個男的可能害怕了,趕緊從我身上起來,然後就跳廚房的窗戶跑了。

23歲的田瑩,原本性格開朗、活潑大方,因為這突如其來的傷害,她變的如同驚弓之鳥,再也不敢一人單獨居住……

自作孽 • “狐尾難藏”終落網

入室強姦、搶劫,如此惡性案件必須及時、準確偵破,否則可能會引起周邊群眾不必要的恐慌。本地檢察機關在獲悉此案後,迅速決定提前介入、引導偵查。經對案發現場周邊“天網”監控視頻反復查看,偵查人員發現一名三十來歲、身材中等的平頭男子出入案發現場的時間與本案時間非常接近,該男子形跡可疑,走路狀態亦疑似酒後不穩所致,其在案發不久後步入一距離不遠的社區,後至次日10時許才出來。經過連續一周的蹲守、排查,偵查人員已基本斷定,這個在本城入室強姦、搶劫的男子就是鄰縣公安機關請求協查的追逃人員常玉剛!

田瑩被害後的第11天淩晨1時許,犯罪嫌疑人常玉剛在其租住的房屋內被公安機關抓獲,當時他身上所穿的正是監控視頻中的嫌疑男子所穿的黑色運動服、藍白相間運動鞋,其隨身攜帶的一部粉色手機也被一併查獲。

本案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常玉剛拒不供認犯罪事實,辯解稱劉愛琴是自願與其發生性關係、粉色手機是朋友送的、去田瑩處是為了找與田瑩合租的朋友、其從未強迫田瑩脫過衣服。至審查起訴階段,常玉剛仍心存僥倖,妄圖以捏造的狡辯之詞逃避法律制裁,看守所內提審的檢察人員,要求常玉剛直視其眼睛並正面回答:如果劉愛琴是自願的,為何在她家中的沙發墊子檢出血跡?如果你是去找朋友,為何通過被害人田瑩家中廚房窗戶、燃氣管道離去?又為何在所謂“朋友”並不在家的情況下,踹開田瑩的臥室門?如果手機是朋友贈送的,為何其中會有田瑩的私人照片?如果你沒有強迫田瑩脫衣,田瑩睡衣破損、要不淤青,你如何解釋?面對檢察人員步步緊扣的連續質問,常玉剛明白他的強詞狡辯已經沒有任何意義,沉默幾分鐘後,常玉剛低下頭,聲音不大但語氣平靜的說:我認罪……

近日,山東省濟甯市任城區人民檢察院以構成強姦罪、搶劫罪依法對被告人常玉剛提起公訴。等待常玉剛的是一次法律的審判,也是一場良心的拷問。作為家庭生活的一員,他辜負妻兒的感情與信任,落得妻離子散;作為社會群體的一員,他踐踏旁人的權利與尊嚴,終將身受刑責。綜合本案犯罪事實與量刑情節,被告人常玉剛面臨的必是刑期不會短暫的重判,但刑罰的本意除了懲處,更多的應該是帶給世人警醒:文明守法、遠離犯罪,且行且珍惜!

注:(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懷鬼胎 • 半百老太“試身手”

離婚時堅持要軒軒的撫養權,不過是為了不讓趙芳的“陰謀”得逞,離異後的常玉剛也根本不可能 “把孩子當回事”。軒軒平時跟著年邁多病的爺爺奶奶生活,常玉剛自己在市區租房居住,過著無拘無束的單身生活,即便偶爾回去,對孩子也談不上任何關心和陪伴,年幼的軒軒從父親那裡能得到的除了訓斥就是謾駡。

2016年9月的某晚9點多,因為懷疑軒軒偷錢,常玉剛對孩子一頓毒打,滿腹委屈的孩子此刻無比想念媽媽,泣不成聲的乞求爸爸送他去找媽媽。常玉剛也覺得一年多的時間過去了,“趙芳逍遙快樂的日子也過的不短了,該把孩子送去讓她嘗嘗什麼滋味!”,不明真相的軒軒帶著無比意外的驚喜上了爸爸的電動三輪車。到了趙芳家門口,常玉剛毫不客氣的拍打著大門,軒軒也激動的大聲喊媽媽,但好幾分鐘過去了,裡面無人回應也聽不到任何聲音,氣急敗壞的常玉剛咒駡著上了電動三輪車,扔下不知所措的小軒軒,自己快速駕車離去。年幼的孩子既害怕又焦急,沿著趙芳家門口的河沿來回走著、哭喊著媽媽,直到聞訊趕來的姥姥在河沿邊差點踩到那個滿臉淚痕、蜷縮著睡著了的小身影……

當晚11時許,在騎著著電動三輪車回去的路上,常玉剛看到一名婦女正在家門口打電話,心生淫念的常玉剛對婦女說:“一會找你睡覺去“,婦女聞著常玉剛一身酒味,對常玉剛罵了句”滾“,然後趕緊關上了家裡的大門。這名打電話的婦女叫劉愛琴,56歲,丈夫、兩個兒子都在外打工,她帶著五個多月的孫子住在前院,懷孕的二兒媳一人住在後院。平時婆媳二人都是早早關門閉戶,當晚一個親戚因急事打來電話,家中手機信號時斷時續,劉愛琴就想著門口的大路上的信號也許好一些,誰成想會遇到“耍流氓”的醉漢。淩晨12點多,剛睡下沒多久的劉愛琴就被小孫子的哭聲吵醒,判斷是該喝奶粉了,她趕緊下床準備去沖奶粉。剛打開屋裡的燈,劉愛琴就聽見外面的紗門“砰”的一聲響,她拿著手電筒從屋裡出來,看到走廊下的紗窗門開著,還以為是自己粗心忘記關上了,就打開堂屋門準備出去關上,不料剛出了堂屋就看見一個人從東邊屋裡竄出來,嚇的她本能的發出叫聲。這人上來一把掐住劉愛琴的脖子,低聲說:“我來找你了,家裡還有誰?”,劉愛琴怎麼也沒想到這個“耍流氓的醉漢”會真的進入自己家中。劉愛琴本能的掙扎著,並用力試圖掰開常玉剛的雙手。劉玉琴被掐住脖子,嬰兒大聲啼哭卻沒聽見其他人起身的動靜,常玉剛斷定這戶人家的男性一定也是在外打工,遂即壯大了繼續作惡的膽量。老實本分的劉愛琴趁著常玉剛稍微鬆手之間,哀求道:“家裡的勞力都打工去了,就俺們娘倆,家裡沒啥值錢的東西,求求你放過俺們”。常玉剛加緊了手上的力度,猙獰的笑道:“家裡沒人正好,再多廢話一句,就弄死那個孩子”。本想哀求不成就大聲呼喊住在後院的兒媳,可此的劉愛琴徹底被嚇住,她心想:自己年紀大了,是死是活不重要,千萬不能禍害了五個多月的孫子和挺著大肚子的兒媳啊。不容劉愛琴多想,常玉剛繼續掐著她的脖子將她推倒在客廳沙發上,劉愛琴感到左手猛的一疼,像是被什麼東西劃破了。常玉剛命令劉愛琴自己脫掉衣服,在遭到拒絕後,常玉剛用腿壓住劉愛琴,強行脫下她的上衣和內褲,將劉愛琴強姦。用劉愛琴的上衣擦拭完精液後,常玉剛對劉愛琴說“給我拿點錢來“,劉愛琴哭著說確實沒錢,並哀求常玉剛快些離開。環視四周,發現家中確實沒有什麼值錢財物後,常玉剛大搖大擺的打開大門,揚長而去……

確定常玉剛已經開車走遠,哆哆嗦嗦的劉愛琴才發現自己的左手確實受了傷,沙發墊子上有好幾處血跡。抱起床上哭鬧不止的孫子,劉愛琴嚎啕大哭,後院的兒媳聞聲趕來,發現婆婆衣著淩亂、脖子淤青,忙詢問發生了何事。劉愛琴覺得實在無法對兒媳啟齒,就謊稱家中進了小偷,掐住其脖子索要錢財,兒媳勸慰一番後即離開。淩晨4點多,思量再三的劉愛琴撥通了丈夫楊忠的電話……

四個多小時後,楊忠帶著劉愛琴到當地派出所報案,稱淩晨1時許被一醉酒男子強姦、該男子作案後疑似駕駛電動三輪車離去,並將留有作案犯罪嫌疑人精液的衣物、沾染血跡的沙發墊子一併交給公安機關。經該縣公安機關偵查,發現案發鄉鎮村民常玉剛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並在常玉剛家中發現疑似作案前後駕駛的銀色電動三輪車,但多次前去抓獲,常玉剛均不在家,偵查人員遂依法將犯罪嫌疑人常玉剛列為網上追逃對象。

常玉剛尚未歸案,已為人祖母的劉愛琴半夜被強暴的事情已全村皆知,不幸因此染上性病的她不願意再走出家門一步,她盼望著作惡者早日被嚴懲的心情一天比一天強烈……

賊膽大 • 踹門施暴“妙齡少女”

2個多月後的淩晨4時許,一名自稱叫田瑩的年輕女性泣不成聲的撥打110電話報警稱:在租住的出租屋內被一陌生男子搶劫,該男子意圖實施強姦過程中被趕來的鄰居嚇跑。公安機關出警後,對案發現場進行了細緻勘查,提取了被害人廚房菜板上灰塵足跡、臥室門口地面灰塵足跡、燃氣管道上蹬踩痕跡,並將田瑩帶至公安機關製作詢問筆錄。

情緒稍微平靜的田瑩向偵查人員陳述道:我是進城務農人員,與另一名女孩在案發房屋租房居住,今天這個女孩上夜班,所以就我一人在家。淩晨3點多鐘,我正在臥室睡覺,就聽見好像有人在敲門,我當時睡的迷迷糊糊的,就沒有理會。過了一會兒,我感覺有人進了廚房,緊接著就敲我臥室的門。我就害怕了,趕緊摸床頭的手機想報警。因為我有關機睡覺的習慣,等我緊張的打開手機,卻發現沒有信號。這時候那個敲門的人說話了,是個男的,他說:“我知道你在裡面,給我開門,不開門我弄死你“。我還是不敢開門,沒想到他連續幾腳就把門踹開了。這個男的一手拿著手機照著我,另一個手裡拿著刀子,上前抵著我的脖子,我聞到他身上有很重的酒味,他說:快點把錢拿出來!我就把錢包裡的六七十塊錢給了他,他不相信我就這些錢,就拽住我的頭髮說:”你想死嗎?快拿錢!”。我說真的沒有錢,這個男的就在我床上亂翻,從我枕頭下翻出一把水果刀,這個男子惡狠狠地說:“敢藏刀,想死是吧,還有什麼錢快拿出來!”我說除了銀行卡裡還有點錢,包裡真沒錢了。這個男的就翻我的東西,發現我的一部手機,就放進了自己的口袋。然後,這個男的就拽著我的頭髮將我推倒在床邊,讓我脫掉衣服,我不脫,這個男子就使勁打我的臉和身上,我也拼命的抓他、咬他。這個男的急了,說:“你想死我成全你!”接著他就使勁把我弄到床上,用身體壓住我,用手摸我的腿和腰,我一邊拼命對他又抓又撓,一邊大聲喊救命。這個男的就掐住我的脖子,更加用力的打我的頭。可能是我喊的聲音驚醒了樓上的鄰居,鄰居王大爺很快就下來了,他大聲敲門,並不停追問:“小田,你咋了?小田,小田,開開門”。這個男的可能害怕了,趕緊從我身上起來,然後就跳廚房的窗戶跑了。

23歲的田瑩,原本性格開朗、活潑大方,因為這突如其來的傷害,她變的如同驚弓之鳥,再也不敢一人單獨居住……

自作孽 • “狐尾難藏”終落網

入室強姦、搶劫,如此惡性案件必須及時、準確偵破,否則可能會引起周邊群眾不必要的恐慌。本地檢察機關在獲悉此案後,迅速決定提前介入、引導偵查。經對案發現場周邊“天網”監控視頻反復查看,偵查人員發現一名三十來歲、身材中等的平頭男子出入案發現場的時間與本案時間非常接近,該男子形跡可疑,走路狀態亦疑似酒後不穩所致,其在案發不久後步入一距離不遠的社區,後至次日10時許才出來。經過連續一周的蹲守、排查,偵查人員已基本斷定,這個在本城入室強姦、搶劫的男子就是鄰縣公安機關請求協查的追逃人員常玉剛!

田瑩被害後的第11天淩晨1時許,犯罪嫌疑人常玉剛在其租住的房屋內被公安機關抓獲,當時他身上所穿的正是監控視頻中的嫌疑男子所穿的黑色運動服、藍白相間運動鞋,其隨身攜帶的一部粉色手機也被一併查獲。

本案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常玉剛拒不供認犯罪事實,辯解稱劉愛琴是自願與其發生性關係、粉色手機是朋友送的、去田瑩處是為了找與田瑩合租的朋友、其從未強迫田瑩脫過衣服。至審查起訴階段,常玉剛仍心存僥倖,妄圖以捏造的狡辯之詞逃避法律制裁,看守所內提審的檢察人員,要求常玉剛直視其眼睛並正面回答:如果劉愛琴是自願的,為何在她家中的沙發墊子檢出血跡?如果你是去找朋友,為何通過被害人田瑩家中廚房窗戶、燃氣管道離去?又為何在所謂“朋友”並不在家的情況下,踹開田瑩的臥室門?如果手機是朋友贈送的,為何其中會有田瑩的私人照片?如果你沒有強迫田瑩脫衣,田瑩睡衣破損、要不淤青,你如何解釋?面對檢察人員步步緊扣的連續質問,常玉剛明白他的強詞狡辯已經沒有任何意義,沉默幾分鐘後,常玉剛低下頭,聲音不大但語氣平靜的說:我認罪……

近日,山東省濟甯市任城區人民檢察院以構成強姦罪、搶劫罪依法對被告人常玉剛提起公訴。等待常玉剛的是一次法律的審判,也是一場良心的拷問。作為家庭生活的一員,他辜負妻兒的感情與信任,落得妻離子散;作為社會群體的一員,他踐踏旁人的權利與尊嚴,終將身受刑責。綜合本案犯罪事實與量刑情節,被告人常玉剛面臨的必是刑期不會短暫的重判,但刑罰的本意除了懲處,更多的應該是帶給世人警醒:文明守法、遠離犯罪,且行且珍惜!

注:(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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