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這個美國餐館酒單巨長無比的時代, 很難想像歷史上的美國曾經禁過酒。 1920年1月17日淩晨0時, 美國禁酒法案正式生效, 法令一直推行了13年。
在此期間, 很多走私者和非法酒吧都在偷偷賣酒。 但有這麼一群人, 他們可以輕而易舉地為人們提供酒精, 那就是醫生。
醫院成了臨時酒館這種事情有點難以想像, 但在禁酒時期的美國, 醫生確實能夠鑽法律的空子, 兼職賣賣酒。 他們將酒開成藥方, 而且在禁酒期間生意還不錯。
1917年, 美國醫學會(AMA)投票決定支持禁酒令。 但到了1922年, 也就是禁酒令生效的兩年後,
在禁酒令推行之前, 沒有醫生認為酒精可以作為藥物。 但那段時期, AMA卻改變了想法。 雖然美國財政部也曾宣佈酒精沒有“醫用價值”, 但最終還是授予了醫生將酒精開成藥方的權利。 “藥用威士卡”開始出現在醫生所寫的藥方上。 但藥方常常被人拿去複印, 而且被開成藥方的酒精比聯邦政府想像的要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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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劑師也會對處方造假。 很多人連醫生那裡都不去, 直接就找藥劑師拿假處方去了。 歷史學家懷疑著名藥劑師Charles Walgreen就是靠這個發家的。 20年代間, 他的連鎖店從20間增加到了525間。 很多人以為這是因為他的連鎖店引入了奶昔, 但後來他兒子卻說道, 他的父親很擔心店裡會著火, 每次著火時, Walgreen“總希望消防人員不要在店裡停留太久, 因為他們一來, 店裡總會不見一箱酒。 ”
能鑽空子的並非只有醫生和藥劑師;農民可以釀造自用的酒, 牧師和拉比等宗教領袖也可以在儀式上拿酒給大家喝。
鑽空子的人還有很多。 《偉大的蓋茨比》裡面蓋茨比的原型George Remus就發現醫用威士卡是個絕佳的賺錢路子。 他買下了許多釀酒廠, 那裡囤積著大量賣不出去的威士卡, 又買下了許多分銷酒精的藥房。 接著, Remus買通了政府官員, 好讓自己能多賣些威士卡。 他在短短一段時間內便發了財。
不少投機取巧的人而遭到了法律的譴責, 13年後, 這項禁令取消了。 最後一個因為違反禁酒令而被起訴的人是懷俄明州的一個醫生。 奇怪的是,
本文譯自 howstufffworks, 由譯者 蛋奶 基於創作共用協定(BY-NC)發佈。
原作者:MICHELLE KONSTANTINOVS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