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說, “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然而, 如果政府官方網站成了個人資訊洩露的來源, “最安全的地方”就不再安全。 近日, 安徽合肥、銅陵, 江西景德鎮、宜春等地曝出基層政務網站在公示中出現個人資訊洩露的現象, 個人聯繫方式、身份證號等關鍵資訊可以隨意下載, 引起人們警惕。
政府資訊公開作為一種公共行為, 卻屢屢突破個人資訊保護的底線, 若非媒體關注, 這一現象還將持續多久?在低保、保障房等福利分配中, 政府網站有必要公佈受領群體的個人資訊, 這是公平公正的制度性保障。
隨著電子政務的普及, 更多政府管理事務都需要借助網路施行。 這既是新時代發展的需要, 也對我們的治理理念提出了挑戰。 做好電子政務, 絕非簡單搬上網, 還需對組織架構和業務流程進行改造升級。 一站式辦理需要一攬子資料的核實和調取, 一鍵式服務更需個人資訊的更新和維護。
政務網站不僅是個資料庫, 更應是個保險箱。 動態化的資料管理和維護, 才能有制度化的個人資訊公開。 如果簡單粗暴地將個人資訊加以公示, 不僅違背了政府資訊公開的初衷,
應當說, 對個人隱私資訊的保護是政府資訊公開進程中的一把尺規, 考驗著政府的基層治理能力、工作人員的辦事態度和政府部門的管理機制, 見證著線民不斷增加的隱私保護理念。 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是好事, 但卻不能忽略邊界導致個人資訊洩露。 公開政務資訊是義務, 保護個人資訊更是責任。
《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23條規定, 行政機關認為申請公開的政府資訊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 公開後可能損害協力廠商合法權益的, 應當書面徵求協力廠商的意見;協力廠商不同意公開的,
客觀地說, 平衡公眾知情權和個人隱私權是道難題, 但無論如何, 不加審慎地披露個人資訊, 不該是政務網站應有的樣子。 對接民眾對政務資訊的強烈需求, 決不能以罔顧個人隱私的供給來實現。 讓更多陽光照進政務空間, 不僅意味著要加強資訊公開力度, 也應當建立健全資訊發佈保密審查機制, 明確審查的程式和責任。
一直以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