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川
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沈德詠日前在山東調研時強調, 要借助重大、熱點案件宣傳法治觀念, 普及法律知識, 上好法治公開課, 讓人民群眾樹立證據裁判、人權保障、程式公正等法治觀念、法治意識、法治規則, 共同推動法治進程。
在剛剛經歷的山東聊城於歡案引起輿論強烈反彈的背景下, 沈德詠的這番表態顯然有其深意:新媒體時代, 對待司法輿情, 回應勝過回避, 引導勝過失語。
以於歡案為例, 這起案件被報導出來以後, 社會上雖有部分情緒偏離了案件本身, 但大部分意見主張“以過硬的法律素養做出公正判決”。
當下新媒體的日益發達, 固然為不良資訊的無序傳播提供了舞臺, 更為普法宣傳提供了絕佳載體。 面對龐大的線民群體, 每一個與司法有關的熱點事件, 都有充滿張力的細節, 而這些細節往往與具體的法律條文息息相關。
習近平總書記曾說過, 法律不應該是冷冰冰的, 司法工作也是做群眾工作。 一紙判決, 或許能夠給當事人正義, 卻不一定能解開當事人的“心結”。 “心結”沒有解開, 案件也就沒有真正了結。 解開“心結”, 離不開公正高效的司法審判, 更離不開凝聚擔當與責任的普法宣傳。 正是因為普法, 讓人民群眾對司法審判有更多信任感, 對權利保障有更多獲得感, 對法治建設有更多參與感。
就聊城“於歡案”而言, 雖然進一步的審理結果尚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