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講:怎麼簽婚內協議(二)
婚內財產協議範本二
甲方:男 年 月 日出生, 族, 住XXX,
身份證號:XXXXX。
乙方:女 年 月 日出生, 族, 住XXX,
身份證號:XXXXX。
甲乙雙方經過很長時間的戀愛, 均對對方具有了深深的相互瞭解, 且感情日益穩固, 於 年 月 日在 省(直轄市/自治區)市 區(縣)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登記證號為: ), 雙方均願共築愛巢, 白頭偕老。 至結婚登記以來, 甲乙夫妻雙方感情發展良好, 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夫妻婚姻財產關係糾紛, 現雙方經過理智、平等地協商, 自願就夫妻雙方目前的婚姻財產達成如下協定:
一、訂約依據:
甲乙雙方簽定本協議, 其依據為我國《婚姻法》、《民法通則》、《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和《繼承法》相關法律之規定。
二、婚姻財產範圍及歸屬:
經過甲乙雙方共同清點和協商, 對於雙方婚姻財產約定如下:
(一)甲方的婚前個人所有財產:
1、房屋:座落于 市 區 路 號 ,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的房屋一套為甲方個人所有;
3、銀行存款:戶名為甲方的 銀行存款 萬為甲方婚前所有, 歸甲方所有;
4、電腦:品牌為 , 型號為 電腦為甲方個人所有;
5、其它甲方個人財產:( 見財產詳細清單一 )。
(二)乙方的婚前個人所有財產:
1、房屋:座落于 市 區 路 號 ,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的房屋一套為乙方個人所有;
3、銀行存款:戶名為乙方的 銀行存款 萬為乙方婚前所有,
4、電腦:品牌為 , 型號為 電腦為乙方個人所有;
5、其它乙方個人財產:(見財產詳細清單二 )。
凡屬甲乙雙方分別使用、管理的其它財產包括私人用品, 用具, 衣物、床上用品、各自名下的存款、股票、債券、公積金、社保基金、商業保險金、等歸各自所有。
(三)甲乙雙方的婚後共同所有財產:
3、銀行存款:戶名為 方的 銀行存款 萬為甲乙雙方婚後共同所有,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由甲乙雙方共有;
5、除上述列明的共同財產外, 甲乙雙方再無其他共同財產, 但不包括自本協議簽定之後,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新的財產。
三、離婚:
經過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雙方一致同意如果甲方出現以下情形導致夫妻婚姻關係破裂, 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 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 對乙方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乙方的
(三) 有**、**、**等惡習經乙方勸說仍然屢教不改的;
(四) 因甲方原因經常夜不歸宿, 故意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的;
(五) 其他因甲方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四、損害賠償責任:
經過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因本合同第三條所列情況發生, 甲方同意按照以下約定來對乙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所有的車牌號為 的汽車歸乙方所有, 過戶手續應在雙方婚姻關係正式之日起 日內辦理。
2、甲乙雙方共同所有的位於 的房產歸乙方所有, 過戶手續應在雙方婚姻關係正式解除之日起 日內辦理。
五、特別約定條款: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
六、債權債務條款:
甲、乙雙方對外無共同債權債務關係, 各自名下的債權債務由各自獨立享有債權和獨立承擔債務。
七、未盡條款:
本協議未盡事宜, 或者因簽定本協定時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產生爭議, 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定補充協定, 補充協定與本協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執行或履行本協定, 以及因本協定產生的任何爭議, 由雙方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共同友好協商解決,
八、文本條款:
本協議一式三份, 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並自願決定是否提交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三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協議, 辦理相應手續僅具備案性質。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 簽約日期 :
財 產 詳 細 清 單
一、其它甲方個人財產為(包括但不限於電腦顯示器、傳真機、電腦房空調、電視機、洗衣機、VCD機、微波爐、電飯煲等財產):
1、彩電、冰箱: ;
2、空調、洗衣機: ;
3、傢俱、日常生活用品: ;
4、其他財產: 。
二、其它乙方個人財產為(包括但不限於電腦顯示器、傳真機、電腦房空調、電視機、洗衣機、VCD機、微波爐、電飯煲等財產):
1、彩電、冰箱: ;
2、空調、洗衣機: ;
3、傢俱、日常生活用品: ;
4、其他財產: 。
三、其它甲乙雙方共同所有財產為(包括但不限於電腦顯示器、傳真機、電腦房空調、電視機、洗衣機、VCD機、微波爐、電飯煲等財產):
1、 ;
2、 ;
3、 。
甲方: 乙方:
1、彩電、冰箱: ;
2、空調、洗衣機: ;
3、傢俱、日常生活用品: ;
4、其他財產: 。
三、其它甲乙雙方共同所有財產為(包括但不限於電腦顯示器、傳真機、電腦房空調、電視機、洗衣機、VCD機、微波爐、電飯煲等財產):
1、 ;
2、 ;
3、 。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