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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腿有病,醫生卻給右腿做了手術,懵逼了

主治醫生周志強把我拉到一旁, 說懷疑我愛人右腿也有病, 就私下進行了手術。 ”徐曉麗的愛人馬先生回憶起手術後一幕滿腹怒火。

真的太荒唐!太讓人氣憤了!左腿軟骨瘤需要手術, 不料, 術後卻發現好生生的右腿也被醫生“動了刀”, 連日來, 內黃縣後河鄉25歲的徐曉麗女士提起在內黃縣人民醫院的“遭遇”很無奈。 這種平時在電視劇裡才能發生的事情, 沒想到卻發生在自己身上。

投訴:左腿有病, 醫生卻給右腿做了手術

11月21日上午, 在內黃縣人民醫院住院部9樓915病房, 躺在病床的上的徐曉麗告訴大河報記者, 現在右腿還有點腫脹, 每天需要輸液來治療。 她告訴記者, 今年11月初, 她感覺左腿經常疼痛, 經過檢查發現是左腿軟骨瘤, 需要進行手術治療。 11月13日, 她和家人來到內黃縣人民醫院住院, 經過進一步複查確診後, 主治醫生說將于11月15日進行手術。

在徐曉麗的診斷證明及病例上,

大河報·大河用戶端記者看到診斷結果是“左肢骨軟骨瘤”, 主治醫生是周志強。

徐曉麗說, 當天手續大約進行了一個多小時。 出來後, 由於下半身麻醉還沒有完全消失, 她並沒有察覺有什麼異常。

“主治醫生周志強把我拉到一旁, 說懷疑我愛人右腿也有病, 就私下進行了手術。 ”徐曉麗的愛人馬先生回憶起手術後一幕滿腹怒火。 馬先生說, 當時他一聽就著急了, 打開愛人右腿包裹的紗布一看, 發現右腿上果然有個長約5、6釐米長的口子。

馬先生告訴記者, 他當時找周醫生理論, 可周醫生堅稱自己沒有錯, 並稱自己是好心幫忙做的。

“醫生選錯手術部位, 這絕對是醫療責任事故。 ”馬先生說,

體檢表和病例上都明明寫著左腿軟骨瘤,

醫生沒有給右腿做檢查, 僅憑自己的‘懷疑’就私自給病人動手術, 這是嚴重不負責任的。 手術有風險, 應該是很嚴謹的, 只要醫護人員稍微認真核對, 嚴格按照手術要求操作, 就不會出現如此低級的錯誤。

馬先生告訴記者, 事情過去6天了, 院方沒有一個人過來安慰幾句, 他也向醫院醫務科也反映了, 醫院也沒有採取任何措施, 反而是院方催促他們儘快出院。

調查:院方承認過錯, 稱正在積極協調

11月21日中午12時左右, 徐曉麗的家屬被該院骨科主任趙軍法叫到辦公室協商此事, 大河報·大河用戶端記者以病人家屬的名義一起進去瞭解情況。

進入辦公室, 記者見到了趙軍法和醫生周志強, 徐曉麗的姑姑向二人提出質疑,

問是不是他們存在過錯, 趙主任解釋稱, 周醫生當時做手術時確實存在失誤, 把徐女士的右腿誤認為是患有軟骨瘤的腿, 手術開始後發現沒找到患病區域, 醫生這才意識到有問題, 隨後對左腿進行了手術。

趙主任還表示, 希望徐女士家屬不要去找院領導, 他們科室會給協調解決此事。 協調期間, 給患者手術的周醫生坐在一旁始終一言未發。

那麼針對此事, 該院領導是否知道?為何事情遲遲未得到解決?當天下午4時許, 記者來到該院辦公室, 見到了辦公室的董主任。 其表示自己還未聽說此事, 隨後其和該院院長進行核實後表示, 現在院方正在積極和病人家屬協調此事。

律師說法:醫院有責任,

患者可提出賠償

左腿有病需要做手術, 內黃縣人民醫院卻把患者沒有病的右腿做了手術。 記者採訪時院方承認有此事, 但事情過去6天了卻沒給患者任何說法, 反而催患者出院。 醫院該負何責任?昨日, 記者採訪了河南國厚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秦永民律師。

秦永民表示, 根據患者家屬提供的證據和醫院方相關人員的說法, 患者沒有過錯, 這是是醫院的單方過錯造成的責任事故。 如果院方不解決, 患者可根據民法和侵權責任法等相關法律規定, 依據自己實際受到的傷害情況, 有權向院方提出醫療過錯損害賠償訴訟, 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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