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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種情況告訴你不用填購買方稅號

情況 1:

問題:

我公司銷售的時候大部分客戶為自然人個人, 個人沒有稅號, 是否需要在發票稅號欄填寫:個人身份證號碼?

答覆:

開具給個人的發票不需要填寫對方稅號, 也不需要填寫個人身份證號碼。

情況 2:

問題:

答覆:

情況 3:

問題:

答覆:

情況 4:

問題:

答覆:

情況 5:

問題:

政府、事業單位、醫院、軍隊、學校沒有納稅人識別號, 開具發票可以不填寫嗎?

答覆:

政府、事業單位、醫院、軍隊、學校不屬於企業, 開給這些單位的增值稅發票可以不填寫納稅人識別號。

情況 6:

問題:

答覆:

情況 7:

問題:

答覆:

情況 8:

問題:

答覆:

情況 9:

問題:

答覆:

可以入帳, 因為16號公告是針對今年7月1日起開具給企業的增值稅發票而言。

情況 10:

問題:

答覆:

參考政策

(3)7月6日, 國家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有關負責人就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進行了答問:

一、經稅務機關批准開具印有企業名稱的發票是否需要填寫納稅人識別號?

稅務部門和有關方面已經並還將進一步採取措施, 為企業開具發票提供更多便利。

(4)《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不符合規定的發票, 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5)《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若干具體措施的通知》(國稅發〔2009〕114號)六、未按規定取得的合法有效憑據不得在稅前扣除。

(6)《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普通發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08〕80號)八、(二)納稅人使用不符合規定發票特別是沒有填開付款方全稱的發票, 不得允許納稅人用於稅前扣除、抵扣稅款、出口退稅和財務報銷。

財稅老司機, 人美話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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