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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醫療器械品質監督管理, 保障醫療器械產品使用安全有效,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對電針治療儀、藥物薰蒸治療設備等11個品種54批(台)的產品進行了品質監督抽檢。
被抽檢項目不符合標準規定的醫療器械產品, 涉及6家企業的4個品種7批(台)。
(一)肢體加壓治療設備1家企業1台產品。 Bio Compression Systems,Inc.生產的1台間歇式空氣壓力儀(代理人:北京修合醫藥技術有限公司), 保護接地、功能接地和電位均衡不符合標準規定。
(二)金屬脊柱棒2家企業3批次產品。 浙江科惠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脊柱內固定器-釘棒系統(連接棒),
(三)醫用外科口罩1家企業1批次產品。 廣州市洛華醫療器械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醫用外科口罩, 過濾效率不符合標準規定。
(四)手術單2家企業2批次產品。 濟甯市健達醫療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手術包(中單), 拉伸強度、幹態(產品非關鍵區域)不符合標準規定;南昌衛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手術單, 拉伸強度、幹態(產品關鍵區域), 拉伸強度、濕態(產品關鍵區域)、無菌不符合標準規定。
以上抽檢不符合標準規定產品具體情況,
被抽檢專案為標識標籤、說明書等專案不符合標準規定的醫療器械產品, 涉及2家企業的2個品種2台。
(一)電針治療儀1家企業1台產品。 四川恒明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1台經穴治療儀, 隨機檔不符合標準規定。
(二)肢體加壓治療設備1家企業1台產品。 Bio Compression Systems,Inc.生產的1台間歇式空氣壓力儀(代理人:北京修合醫藥技術有限公司), 控制器和儀錶的標記、隨機檔不符合標準規定。
以上抽檢不符合標準規定產品具體情況, 可點擊“閱讀原文”查看。
合格情況
抽檢專案全部符合標準規定的醫療器械產品涉及33家企業的9個品種46批(台), 詳情可點擊“閱讀原文”查看。
處置情況
相關企業應對抽檢不符合標準規定的產品進行風險評估,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符合標準規定產品,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已要求企業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及《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器械抽驗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辦械監〔2016〕9號)的要求, 對相關企業進行調查處理, 監督企業進行產品召回、不合格原因調查、整改措施及公開披露資訊的落實情況;產品對人體造成傷害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
以上各項落實情況, 相關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於12月10日前報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