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公司負責招聘的同事通過某知名招聘網站後臺查看簡歷時,
發現一份另類簡歷。
求職者以發佈簡歷的方式打出廣告,
說自己有殘疾證,
尋求掛靠但並不真正到企業上班。
以前聽說過掛證的事,
但那是因為某些行業要求企業必須有一定數量持有特定資質的人,
並且國家現在已經開始逐步整頓掛證現象了。
可並沒有聽說哪個主管單位要求企業必須有殘疾證, 為什麼還會有這種尋租情況呢。 之前倒是聽財務說過, 讓我們在招聘時對一些殘疾人能勝任的崗位優先招聘幾位殘疾人, 說是能節約殘保金。 到底能節約多少我並沒細問, 反正最終公司有幾個崗位錄用了殘疾同事。
於是我查了下四川省殘保金的繳費標準, 計算公式是這樣的:殘保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6%-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若企業上年度按上述方式“錄用”了3名殘疾員工, 每人按成都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則每人每月連同社保費用約為2150元。
通過以上結果, 不難明白為什麼招聘網站上會出現這種另類求職簡歷。 因為企業按正常錄用程式, 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保並按月發放工資後, 即便不讓他們來單位上班也能節約不少費用。 雖然主管部門不允許這種假用工行為, 但因為各類手續都是齊全的, 相當於企業雇了員工後讓其休長假還給發工資, 這種情況給監管也帶來很大難度。
現實中也有不少身殘志堅的人, 有些還掌握了專業技術, 有一技之長。 國家為幫助殘疾人就業也出了多種鼓勵措施, 企業與其這樣鑽空子冒風險, 還不如按照崗位任職資格要求, 真正錄用一些殘疾人員工。 讓他們在職場上實現個人價值, 提高自信心, 並且這也是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體現。 現在涉及企業資質的很多審查, 都會評估企業誠信和履行社會責任情況。
即便對於他們當中沒有一技之長的,
鑽空子的人固然不對,不勞而獲也不值得鼓勵和提倡。但這背後的數學遊戲,也給這類求職者和用人單位提供了誘餌。在利益面前,不可能人人做到高尚。如果這其中的“價差”沒有這麼大,我想勞動力市場上這種另類求職也就沒有了存在空間。如何能科學合理地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使企業和勞動者的行為不偏離初衷,還要靠主管部門和各路專家來研究。
鑽空子的人固然不對,不勞而獲也不值得鼓勵和提倡。但這背後的數學遊戲,也給這類求職者和用人單位提供了誘餌。在利益面前,不可能人人做到高尚。如果這其中的“價差”沒有這麼大,我想勞動力市場上這種另類求職也就沒有了存在空間。如何能科學合理地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使企業和勞動者的行為不偏離初衷,還要靠主管部門和各路專家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