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讓自己的人生過得快樂,
卻常傷害別人,
當別人反過來傷害自己時,
人生怎會快樂、幸福呢?
我們應該好好想一想:為了自己的生存,
我傷害了這麼多的眾生,
假設角色替換,
一個人被當成魚肉來煎炸,
定會痛苦。
我們偷別人的東西,
或是做生意賺別人的錢財,
覺得非常過癮,
對別人的損失毫無感覺;當別人賺我們的錢時,
我們就不太舒服。
這是事實,
因為我們被貪念蒙蔽而不自覺,
常常只記得自己的利益,
而對他人的痛苦無所感受。
所以,
當別人貪求時,
我們會認為這個人真是貪得無厭;可當自己貪婪時,
卻覺得自己很有福報,
以為自己貪得越多就可以得到越多。
如果我們遇到不如意的事,
會很痛苦;如果不好的事降臨在自己不喜歡的人身上,
我們會很快樂。
情緒不好的時候,
罵人的話會從我們口中宣洩而出,
還不許別人生氣;當別人罵自己時,
我們氣得火冒三丈。
別人讚歎自己,
會覺得很歡喜;如果是實話,
高興是應該的,
但即使對方講的是謊言,
我們往往還是沾沾自喜。
這是人最脆弱的地方。
人與人之間能互相讚歎是很好的事情,
但如果不是自己常讚歎別人,
卻期望別人常讚歎自己,
同時認為別人的讚歎都與事實相吻合,
那麼就要好好自我檢討了,
因為人絕對不可能十全十美。
假如我們用對方喜歡聽的美言來溝通,
能表達真正要傳達的含義時還算可以;可是,
很多時候光靠動聽的言語無法表達真實的意義,
而我們的虛榮心永遠希望別人對自己講好聽卻不實際的讚語。
一個喜歡挑撥離間的人,
將本來相處融洽的團體、家庭、朋友或是夫妻拆散了,
揚揚得意;當別人反過來用同樣的方式對待他,
痛苦一樣會找到他。
別人對我們說美言讚語,
給予我們美好的東西,
我們感到快樂;如果一個我們所不喜歡的人得到我們渴望中的福報,
我們便不由自主地感到痛苦。
為什麼?這些本應該跟自己毫無關係才對,
但因為不喜歡對方,
便在內心種下惡根,
便認為對方得到不該得的事物,
因為嫉妒而產生的嗔恨心就馬上起作用,
到最後受傷害的還是自己。
因為心裡不平衡而產生種種苦惱的情緒,
或因此造作不善的行為,
必然會受傷害。
如果你所追求的快樂都是產生於謾駡別人的情況下,
你所追求的滿足是建立在搶劫別人、嫉妒別人或對別人傲慢時,
那麼這種滿足是虛幻而短暫的。
因為你所追求的快樂與別人息息相關,
當你對別人充滿貪、嗔、癡、嫉妒、傲慢時,
反過來,
別人也會用同樣的方式對待你。
所以,
我們認為,
對自己好的作為,
反而會造成負面的效果,
使你不安定、不快樂,
也沒有辦法滿足,
更不可能產生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