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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季攻堅行動丨“2+26”城市已整治涉氣“散亂汙”企業6.2萬家

截至目前,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排查出的6.2萬餘家涉氣“散亂汙”企業及集群, 已全部進行分類處置。 各地按照“關停取締、整合搬遷、整改提升”三種方式,

分類施策。

環保部21日在河北省廊坊市召開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散亂汙”企業整治暨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階段總結現場會, 環保部部長李幹傑介紹了這一情況。

一年來, “2+26”城市還完成電代煤、氣代煤300多萬戶, 替代散煤1000多萬噸。

淘汰燃煤小鍋爐4.4萬台, 淘汰小煤爐等散煤燃燒設施10萬多個。 天津港、黃驊港等港口已停止接收集疏港汽運煤炭。

同時, 這些城市實施重點行業錯峰生產。 對鋼鐵、建材等大氣污染重點行業企業實施科學生產調控, 11月15日起全面錯峰生產。 制定“一廠一策”錯峰運輸方案, 優先選擇排放控制較好的車輛承擔大宗物料運輸任務。

在應對重污染天氣方面, 各地完成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 應急減排清單基本做到涉氣企業全覆蓋。

李幹傑表示,

“2+26”城市1至2月PM2.5平均濃度同比上升23.5%的不利局面已得到全面扭轉, 3月至11月15日同比下降9.8%;北京市PM2.5濃度連續7個月低於60微克/立方米, 達到歷史最好水準。

他說,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歲末年初的氣象條件總體不利, 一些城市PM2.5濃度不降反升, 實現“大氣十條”要求的北京市PM2.5年均濃度達到60微克/立方米左右目標的壓力仍然較大。

為全力打贏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戰, 他提出這些城市還需不折不扣完成攻堅行動工作任務, 守住“散亂汙”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階段性成果,

並要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完善排汙許可、考核問責等制度, 嚴格環境准入和審批, 避免污染轉移。 同時, 落實量化問責, 切實傳導壓力, 落實地方大氣污染治理“黨政同責”“一崗雙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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