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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兒童性侵,要加強性教育與法制建設

3月2日, 由女童保護基金主辦的2017年“女童保護”全國兩會代表、委員座談會召開, 並發佈了《“女童保護”2016年性侵兒童案件統計及兒童防性侵教育調查報告》。 以下為座談會的報告與代表委員發言摘編。

性侵作案人6 0 %以上是多次作案

孫雪梅(女童保護基金負責人):《報告》顯示, 2016年曝光案件數量比2015年有所增多, 一共433起, 2015年是340起, 增長近三成。 回顧往年資料, 2013年全年251起, 2015年340起, 一共受害人數778個人, 其中超過92%是女童受到受害, 也就是770個是女童, 剩下是男童, 男童遭遇性侵也需要重視, 而且法律對男童性侵保護不夠。

今年有比較大的變化是什麼?一共曝光的433起案件當中,

受害的農村兒童案件首次高於城鎮, 農村鄉鎮以下占到7 5 .9 8 %, 城市曝光量占25.39%, 這個並不代表具體地區發生差距, 而是社會關注的程度, 2016年對於農村關注更多了。 受侵害年齡方面, 我們統計受害最小不到2歲, 7—14歲中小學生居多, 這個年齡段容易成為性侵的目標。

統計2016年一共曝光的433起案件裡頭, 熟人作案將近70 %, 20 14年熟人作案占到87.87%, 連續幾年發佈資料和法院、檢察院公佈的資料基本相符, 都是七八成熟人作案。 在熟人裡邊他們關係是什麼呢?有師生關係、鄰居關係、親戚關係、家庭成員, 為什麼熟人作案這麼多?其實已經是共識, 因為犯罪嫌疑人可以利用熟人身份, 更容易受到受害人的信任,

再加上地位、地域有優勢, 容易侵害孩子, 不容易被發現。

在今年433起案件當中, 竟然有60%以上是多次作案。 這說明一個問題, 性侵兒童案件確實很隱蔽, 因為一次沒有發現就有下一次, 也說明這個情況挺嚴重, 如果沒有外界干預, 性侵犯罪者不會自動終止, 犯罪者18—60歲之間性侵兒童最多的, 也有14—18歲作案人性侵兒童的。

呼籲另立或獨立兒童性侵罪

孫曉梅(全國人大代表、中華女子學院教授):保護女童遠離性侵, 應該從哪個方面入手?首先, 重點從家庭、學校和社會這三個方面構成保護女童的組織。 家庭性教育、學校性教育、整個社會性教育都是缺失的。 所以我建議學校開設家庭學科, 在這課裡把防兒童性侵犯內容加進去。 這個課裡可以講兒童性教育、兒童法律、兒童的安全、兒童的營養等,

這些都包括進來。 學校、家庭、社會還有教育部門, 要合起來安排一個課, 以家庭學科為導向把性教育、法律、安全都擱進去, 這樣才能夠做到防範。 還有一個難點是法律, 是不是單設一個法制, 現在對兒童性犯罪制定、社會救助、社會矯正工作還是空白。 我希望大家一起共同呼籲, 為我們孩子、為孩子健康、為孩子快樂共同努力。

李一飛(全國人大代表、內蒙古集甯一中校長):我每年作為女童保護代言人, 以人大代表身份, 建議“廢除嫖宿幼女罪”, 這個2015年已經廢除了。 法制是解決問題最重要的環節, 什麼樣的法產生什麼樣的文化, 善法產生善文化、惡法產生惡文化, 規則最重要。

另外關於教育問題在哪裡?我覺得中國教育最重要的是缺少常識。 人類社會更多需要常識, 可是現在因為應試教育, 只教學生考試的規則, 而生活常識恰恰最缺失。 所以我在兩會多次提過, 應該把現有一些課程改成公民常識課, 如果有這麼一門課程的話, 可以把人類社會作為公民生活方方面面, 通過這種課程教給學生, 讓學生從小懂得最基本的做人常識。

童小軍(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少年兒童研究所所長):兒童保護的問題實際上都有一個共性, 它是違反常倫, 如果按照一般人性或者文化這種事情都不會發生, 尤其像兒童性侵, 也就是制度不完善, 或者對人性約束缺失的時候才會出現。 那我覺得城鄉的這種差異,

可能也是約束缺失的重要體現。 因為缺乏制度托底, 完全靠人們自覺的意識和一般社會秩序, 那在農村地區相對來講, 人們對這個方面意識比較弱些。 留在農村地區很多都是老弱病殘, 從去年開始國務院發了《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 全國都在著力重點關愛留守兒童, 那麼農村地區受害的孩子們跟留守有多大關係?我們關心留守兒童, 就是因為他們缺少監護, 也就是自然關懷和保護對留守狀態是缺失的, 如果受害的話這些孩子是高發、高脆弱群體。

需要通過公益宣導和行動, 來提高人們對這個問題的意識。 現在就像報告裡講的70%以上或者90%左右的家長不會做教育。 所以, 首先提高意識, 這個事情如果不注意,一定有可能發生。第二需要制度建設,需要有法律,我們推動了法律變更,但還有一個往前推進的空間,把“強姦幼女罪”和成人強姦罪分離,因為成人強姦跟兒童表現形式不一樣、發現形式不一樣、帶來危害也絕對不同,為了體現對兒童的關心和整個社會和諧,進一步呼籲另立或獨立兒童性侵罪,相對的量刑也更嚴。第三是教育,讓孩子有自我保護、自我防範意識,這個工作比光打擊更好。地域差別除了反映普遍問題之外,還反映地域資源和發展不平衡,不管制度建設還是意識開發,未來傾斜農村地區,才能夠把事情做得更好。

把家庭教育納入國家公共服務體系

宋文珍(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副主任):從國家來講,現在兒童數比十年前降低3000萬,占人口比例也在下降,兒童作為國家最寶貴的資源,所以這方面需要拿出更多的氣力、拿出更多的政策措施推進保護。

去年11月份召開第六次全國婦女兒童工作會議,李克強總理親自出席會議並作講話,當時總理要求把尊重、關愛婦女兒童上升到國家意志,要作為公民的素養,成為社會風尚。這方面確實有很多工作要做,我做兒童工作近三十年,我的體會就是在兒童問題上一刻不能等,應該把兒童保護上升為國家戰略,真正落實兒童優先原則。

其實在女童保護上,還是要建立一整套國家兒童保護體系。從教育方面,首先要教育家長,做好親子教育。其實這些兒童出了問題,責任不能打在兒童身上,應該落在成人肩上,所以親子教育,應該把家庭教育納入國家公共服務體系當中。因為我國在家庭教育投入很少的,跟學校教育不能比。但家庭教育又非常重要,同時對家庭監護能力給予指導、監督。二是學校教育,教育是對女童保護最重要的辦法,很多專家提到把性安全教育納入課程教育當中,這個問題我始終呼籲。三是與兒童相關的工作人員即“易接觸兒童的人”的培訓,掌握這個知識,避免犯錯誤。

第二個方面涉及女童保護機制,還需要多部門協調的兒童保護機制。兒童保護一定要多方面,涉及公檢法教育各個方面,現在要有一支隊伍做這個事。國外有兒童保護專員、兒童保護監察辦公室,國務院出臺留守兒童保護意見,都明確鄉、村都有兒童福利監察員。

第三有安全體系和機構建立起來,比如一個兒童被性侵,有沒有專業社工到現場調查、評估?我們需要專業化服務,需要運行機制,建立預防、監測、應急、處置、救助機制。現在就要啟動這樣的機制,在監測預防方面,比如在社區、在學校、在村裡就要篩查高危的孩子,通過什麼評估辦法篩查出來,一旦發現這些問題要有強制報告機制,最後還有應急機制。

從法制建設來講有一套完整的未成年人司法體制,包括專門針對未成年人警務制度、法庭審理、未成年人檢察等,都需要專門的隊伍才能把未成年人保護落到實處。

孫曉梅:還有法律方面要求加強強制報告制度,特別重要的是,對兒童有遭受犯罪的跡象,知情卻不報告者要追究法律責任,要設立專門的性侵兒童罪。還有法律層面,完善國家未成年人監護制度,建立兒童的福利制度。在法律層面,突出保障未成年人隱私權,避免對兒童造成第二次傷害。

還有社會層面有社會救濟和社區矯正,撐起兒童權益保護傘,這個方面主要建立專門的救助機構和組織,目前這方面特別少。及時開展法律援助,怎麼對兒童進行法律援助也是專門的知識。還需確立國家補償制度,對這些孩子身心都受到摧殘情況下,國家應該怎麼做?要有補償制度,同時強調矯正方面救助強制治療制度,如果發現有人是戀童癖就強制接受治療。

湯素蘭(全國政協委員、湖南省文聯副主席):我是很支持這種做法的,孩子就像一朵花,剛開始非常軟弱,它需要環境保護,接觸的人一定要保護其成長。我贊成有這樣的前科人在不違法前提下資訊公開,至少不能從事容易接觸兒童的行業,應該全社會形成共識。

國家監護機構建設還不完善

張彥紅(全國婦聯權益部副部長):婦聯組織一直在做,為婦女兒童提供維權服務,因為縣一級行政區域三千個,在縣一級婦聯都開通12388婦女維權熱線,當然主要打來的是婦女,其中相當一部分投訴會涉及兒童權益。除了熱線,還有全國、省、市、到縣、鄉、村各級婦聯都有受理的管道,如果婦女包括她的孩子權益受到不法的侵害,可以到就近婦聯組織尋求説明和服務。

對遭受性侵孩子,婦聯做的主要工作是,我們積極推動相關法律政策的修正完善,比如《刑法修正案九》,得到社會方方面面推動,最後把“嫖宿幼女罪”取消,按強姦論。

如果一旦不幸遭受性侵,婦聯會為婦女兒童提供維權服務,這裡包括法律,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諮詢,或者符合接受法律服務的條件接受法律服務;還有心理調試方面的服務,婦聯也有志願者、專家,所以有心理疏導的服務。我們其實特別希望在社區,在所生活的環境,包括學校,能儘量避免對孩子的二次傷害,還有案件發生之後怎麼回歸社區、回歸生活環境。在我們國家、在農村有些地方遭受性侵,反而受害人甚至他的家庭都覺得是件很羞恥,當地婦聯也會做一些關愛,告訴身邊社區鄰居,怎麼不歧視她,讓她更好回歸原來生活當中。

李瑩(源眾性別發展中心主任、律師):在對未成年人性侵害受害者保護當中,心理救助或社會支持方面,還是有很大的障礙,主要有四個大的障礙:

第一,法律障礙,包括精神損害在內。第二,資源障礙,很多老師提到,特別是對未成年人性侵害這方面專業力量很少,即使關注這一塊心理方面的支持或者社會支持,專業性不足,而且政府在這一塊支持不了。

第三,孩子和家長自身的障礙。首先在心理輔導方面或者心理治療方面,應該徵求孩子或者家長意見,很多時候出於種種原因他們不願意,很多時候性侵案件長期發生以後才發現,所以家長說我看孩子目前沒有太大的問題,因為他不可能體察到孩子遭受傷害。此外很多家長自身需要心理輔導,但是很多時候沒有辦法,自身有這樣的障礙。

第四,社會包括受害者周遭環境偏見,很多人認為這是家醜,見不得人的事情,所以造成他們接受救助方面的壓力,甚至有家長一發現孩子有這個問題,要轉學、要搬家,這樣的舉動也會增加孩子壓力和羞恥感。我們需要社會共同努力排除這些障礙。

張雪梅(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研究員):2014年針對監護人侵犯未成年人行為出臺具體的意見,2015年刑法修正案,2016年反家暴法實施,這些政策有很強操作性,我們立法前進、社會意識在提升,相應兒童保護工作者也好、兒童保護部門也好,法律機構也好,加強法律的適用性,法條真正走到了基層對兒童進行保護。

但法律立法政策總有解決不了的問題,以及這些問題發佈實施幾年又發現新的問題,針對問題往前推進它。現在擺在眼前,關於監護問題,推動監護制度完善,不僅讓孩子能夠有監護,而且這個監護不能形同虛設,要獲得有效的監護,比如監護變更、監護剝奪、以及安置方面。解決最後監護人的問題,不是最好的結果,還要解決擔任監護人長久的機制,剝奪監護人的由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可能通過親屬寄養等方式,目前國家監護機構建設還不完善,完善過程當中還要意識到加強對兒童保護救助和福利機構的建設,使它能夠滿足兒童需求,另外就是宣導愛心家庭、愛心社會機構參與解決兒童監護輔導。

□南都評論記者張天潘整理

這個事情如果不注意,一定有可能發生。第二需要制度建設,需要有法律,我們推動了法律變更,但還有一個往前推進的空間,把“強姦幼女罪”和成人強姦罪分離,因為成人強姦跟兒童表現形式不一樣、發現形式不一樣、帶來危害也絕對不同,為了體現對兒童的關心和整個社會和諧,進一步呼籲另立或獨立兒童性侵罪,相對的量刑也更嚴。第三是教育,讓孩子有自我保護、自我防範意識,這個工作比光打擊更好。地域差別除了反映普遍問題之外,還反映地域資源和發展不平衡,不管制度建設還是意識開發,未來傾斜農村地區,才能夠把事情做得更好。

把家庭教育納入國家公共服務體系

宋文珍(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副主任):從國家來講,現在兒童數比十年前降低3000萬,占人口比例也在下降,兒童作為國家最寶貴的資源,所以這方面需要拿出更多的氣力、拿出更多的政策措施推進保護。

去年11月份召開第六次全國婦女兒童工作會議,李克強總理親自出席會議並作講話,當時總理要求把尊重、關愛婦女兒童上升到國家意志,要作為公民的素養,成為社會風尚。這方面確實有很多工作要做,我做兒童工作近三十年,我的體會就是在兒童問題上一刻不能等,應該把兒童保護上升為國家戰略,真正落實兒童優先原則。

其實在女童保護上,還是要建立一整套國家兒童保護體系。從教育方面,首先要教育家長,做好親子教育。其實這些兒童出了問題,責任不能打在兒童身上,應該落在成人肩上,所以親子教育,應該把家庭教育納入國家公共服務體系當中。因為我國在家庭教育投入很少的,跟學校教育不能比。但家庭教育又非常重要,同時對家庭監護能力給予指導、監督。二是學校教育,教育是對女童保護最重要的辦法,很多專家提到把性安全教育納入課程教育當中,這個問題我始終呼籲。三是與兒童相關的工作人員即“易接觸兒童的人”的培訓,掌握這個知識,避免犯錯誤。

第二個方面涉及女童保護機制,還需要多部門協調的兒童保護機制。兒童保護一定要多方面,涉及公檢法教育各個方面,現在要有一支隊伍做這個事。國外有兒童保護專員、兒童保護監察辦公室,國務院出臺留守兒童保護意見,都明確鄉、村都有兒童福利監察員。

第三有安全體系和機構建立起來,比如一個兒童被性侵,有沒有專業社工到現場調查、評估?我們需要專業化服務,需要運行機制,建立預防、監測、應急、處置、救助機制。現在就要啟動這樣的機制,在監測預防方面,比如在社區、在學校、在村裡就要篩查高危的孩子,通過什麼評估辦法篩查出來,一旦發現這些問題要有強制報告機制,最後還有應急機制。

從法制建設來講有一套完整的未成年人司法體制,包括專門針對未成年人警務制度、法庭審理、未成年人檢察等,都需要專門的隊伍才能把未成年人保護落到實處。

孫曉梅:還有法律方面要求加強強制報告制度,特別重要的是,對兒童有遭受犯罪的跡象,知情卻不報告者要追究法律責任,要設立專門的性侵兒童罪。還有法律層面,完善國家未成年人監護制度,建立兒童的福利制度。在法律層面,突出保障未成年人隱私權,避免對兒童造成第二次傷害。

還有社會層面有社會救濟和社區矯正,撐起兒童權益保護傘,這個方面主要建立專門的救助機構和組織,目前這方面特別少。及時開展法律援助,怎麼對兒童進行法律援助也是專門的知識。還需確立國家補償制度,對這些孩子身心都受到摧殘情況下,國家應該怎麼做?要有補償制度,同時強調矯正方面救助強制治療制度,如果發現有人是戀童癖就強制接受治療。

湯素蘭(全國政協委員、湖南省文聯副主席):我是很支持這種做法的,孩子就像一朵花,剛開始非常軟弱,它需要環境保護,接觸的人一定要保護其成長。我贊成有這樣的前科人在不違法前提下資訊公開,至少不能從事容易接觸兒童的行業,應該全社會形成共識。

國家監護機構建設還不完善

張彥紅(全國婦聯權益部副部長):婦聯組織一直在做,為婦女兒童提供維權服務,因為縣一級行政區域三千個,在縣一級婦聯都開通12388婦女維權熱線,當然主要打來的是婦女,其中相當一部分投訴會涉及兒童權益。除了熱線,還有全國、省、市、到縣、鄉、村各級婦聯都有受理的管道,如果婦女包括她的孩子權益受到不法的侵害,可以到就近婦聯組織尋求説明和服務。

對遭受性侵孩子,婦聯做的主要工作是,我們積極推動相關法律政策的修正完善,比如《刑法修正案九》,得到社會方方面面推動,最後把“嫖宿幼女罪”取消,按強姦論。

如果一旦不幸遭受性侵,婦聯會為婦女兒童提供維權服務,這裡包括法律,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諮詢,或者符合接受法律服務的條件接受法律服務;還有心理調試方面的服務,婦聯也有志願者、專家,所以有心理疏導的服務。我們其實特別希望在社區,在所生活的環境,包括學校,能儘量避免對孩子的二次傷害,還有案件發生之後怎麼回歸社區、回歸生活環境。在我們國家、在農村有些地方遭受性侵,反而受害人甚至他的家庭都覺得是件很羞恥,當地婦聯也會做一些關愛,告訴身邊社區鄰居,怎麼不歧視她,讓她更好回歸原來生活當中。

李瑩(源眾性別發展中心主任、律師):在對未成年人性侵害受害者保護當中,心理救助或社會支持方面,還是有很大的障礙,主要有四個大的障礙:

第一,法律障礙,包括精神損害在內。第二,資源障礙,很多老師提到,特別是對未成年人性侵害這方面專業力量很少,即使關注這一塊心理方面的支持或者社會支持,專業性不足,而且政府在這一塊支持不了。

第三,孩子和家長自身的障礙。首先在心理輔導方面或者心理治療方面,應該徵求孩子或者家長意見,很多時候出於種種原因他們不願意,很多時候性侵案件長期發生以後才發現,所以家長說我看孩子目前沒有太大的問題,因為他不可能體察到孩子遭受傷害。此外很多家長自身需要心理輔導,但是很多時候沒有辦法,自身有這樣的障礙。

第四,社會包括受害者周遭環境偏見,很多人認為這是家醜,見不得人的事情,所以造成他們接受救助方面的壓力,甚至有家長一發現孩子有這個問題,要轉學、要搬家,這樣的舉動也會增加孩子壓力和羞恥感。我們需要社會共同努力排除這些障礙。

張雪梅(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研究員):2014年針對監護人侵犯未成年人行為出臺具體的意見,2015年刑法修正案,2016年反家暴法實施,這些政策有很強操作性,我們立法前進、社會意識在提升,相應兒童保護工作者也好、兒童保護部門也好,法律機構也好,加強法律的適用性,法條真正走到了基層對兒童進行保護。

但法律立法政策總有解決不了的問題,以及這些問題發佈實施幾年又發現新的問題,針對問題往前推進它。現在擺在眼前,關於監護問題,推動監護制度完善,不僅讓孩子能夠有監護,而且這個監護不能形同虛設,要獲得有效的監護,比如監護變更、監護剝奪、以及安置方面。解決最後監護人的問題,不是最好的結果,還要解決擔任監護人長久的機制,剝奪監護人的由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可能通過親屬寄養等方式,目前國家監護機構建設還不完善,完善過程當中還要意識到加強對兒童保護救助和福利機構的建設,使它能夠滿足兒童需求,另外就是宣導愛心家庭、愛心社會機構參與解決兒童監護輔導。

□南都評論記者張天潘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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