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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市公積金貸款最新規定

11月20日, 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公告, 自2017年11月20日起, 停止受理3家住房置業擔保公司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業務。 這意味著, 今後烏魯木齊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貸款買房, 需要自己找合適的擔保方式完成貸款。

記者瞭解到, 停止受理的3家擔保公司分別為新疆金誠住房置業擔保有限責任公司、新疆民生住房置業擔保有限責任公司和烏魯木齊家和住房置業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此前, 這3家公司承擔了烏魯木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業務。

今年年初, 為貫徹落實國家住建部、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的《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的有關規定,

自治區發改委印發《關於住房置業擔保公司擔保服務收費有關事宜的通知》, 今後各地在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過程中, 不再收取擔保服務的擔保固定費和擔保風險費, 也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類似費用。 此項收費取消後, 一套房子可節省擔保費、擔保固定費2000元左右, 減輕了職工負擔。

由於收費取消, 擔保公司的擔保服務自然無法繼續, 因此, 市民需要自己找尋合適的擔保方式才能完成貸款。

停止擔保公司擔保服務的規定因為剛出來不久, 後續相關具體細則還在逐步完善中, 目前, 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除了可以以本市房產進行抵押外, 也可以由房產公司與住房公積金中心簽訂按揭協定完成,這部分工作將陸續展開, 讓職工能夠順利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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