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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反腐?錯!明朝就是這麼做的

隨著《人民的名義》的熱播, 反腐尚廉又一次被推了出來。 貪官污吏, 蒼蠅老虎, 大家歷來咬牙切齒。 一直以來, 酷刑反腐, 社會上都有的一個呼聲, 但是酷刑真的能夠防止腐敗?讓我們看看明朝皇帝朱元璋是怎麼做的。

大明皇帝朱元璋登上帝位之後, 總結元朝滅亡的教訓, 認為綱紀廢弛, 官吏放縱, 從而激化了階級矛盾, 導致了農民大起義, 這是元王朝崩潰的主要原因。 於是決定“立國之初, 當先正綱紀”, 用重典懲治“奸頑”。 於是在登上龍椅的第二年, 朱元璋就對手下的大臣說了一番感人肺腑的話, 大意是:從前我當老百姓的時候, 見到貪官污吏對民間疾苦絲毫不理會, 心裡恨透了他們, 今後要立法嚴禁, 遇到貪官污吏危害百姓的, 絕不姑息。

說到做到, 朱元璋開始了他酷刑反腐的道路:

貪污60兩以上銀子者, 立殺!

為了進一步威懾百官, 他發明了各種刑罰:

淩遲, 把人綁在柱子上, 用刀慢慢割。

剝皮填草, 就是將貪污官員處死後, 把貪官的皮剝下來, 然後在皮內塞上稻草, 做成稻草人, 並掛於公座之旁, 供眾人參觀。

手段如此殘忍, 讓人望而卻步。

為了進一步發現貪官污吏, 他規定普通百姓只要發現貪官污吏,

就可以把他們綁起來, 送京治罪, 而且路上各檢查站必須放行, 如果有人敢於阻擋, 不但要處死, 還要株連九族!

作為皇帝的他甚至親手拿鞭子抽死貪污的開國大將。 這麼殘酷的刑罰, 按理說不該再有官員貪污, 可事實情況並非如此, 明朝的貪腐一直到亡國都沒有完全制止住, 反而愈演愈烈。 現代歷史學家研究明史發現明朝滅亡和腐敗有很大的關係, 不知道朱元璋他老人家九泉之下會怎麼想。

仔細讀完明史後小編覺得:反腐僅靠下猛藥、出重拳, 是無濟於事的。 懲罰再重, 只能令人貪腐愈加隱秘;殺人再多, 只能叫人望而卻步不敢貪, 根本不能從根源上解決問題。 唯有把權力關進籠子, 受到制約, 才能杜絕“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唯有改變封建專制制度, 才能讓民主成為現實, 讓監督成為真實;唯有政策的制定和實施, 從統治者做起, 上行下效, 才能避免“上樑不正下樑歪”;唯有打防結合、獎懲並舉, 才能樹正氣抑歪風。

不知各位看官有何高見, 歡迎留言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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