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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買加總督事件:1860年代英國的“道德巨震”

1865年10月, 在英帝國的殖民地牙買加, 爆發了殖民當局屠殺本地黑人的駭人事件, 即所謂“莫蘭灣慘案”, p.191.) 埃爾本人為自己行為辯護的依據也是說黑人是“更容易衝動和激動的種族”, 從而更容易“有煽動的和叛亂的行為”。 (引自Margaret Kohn & Daniel I. O’Neill, “A Tale of Two Indians: Burke and Mill on Empire and Slavery in the West Indies and America”, Political Theory, vol.34, No.2(April 2006), p.216 )在為埃爾辯護時, 他們總是強調種族差異, 強調殖民與帝國的統治安全, 試圖證明埃爾無罪, 甚至說他是拯救白人的英雄。 牙買加委員會成員的立場截然相反, 他們一向支持廢奴運動, 支持美國內戰中的北方(委員會成立時的秘書長和財務總監詹森、泰勒都是倫敦解放協會的會員,

該協會于1862年成立, 致力於向英國公眾揭示美國內戰乃是自由與奴役之爭)。 兩大陣營的領袖約翰·密爾與湯瑪斯·卡萊爾曾是密友, 卻正是在種族與奴隸問題上多次論戰, 從而交惡。 牙買加委員會強調牙買加人與英國人權利平等, 就是要反擊種族主義。

其二, 自由貿易與工業資本主義之利弊的論戰。 “保護與聲援埃爾委員會”的成員一向批評知識份子激進派所贊同的自由貿易思想。 典型如約翰·羅斯金。 他是首位加入委員會的文人, 他說英國工人就是白人奴隸, 在骯髒不堪的工廠裡備受摧殘, 這些都是自由貿易與工業資本主義導致的。 卡萊爾也憎恨進步的意識形態, 質疑工業資本主義社會。 作家查理斯·狄更斯則認為自由貿易摧毀了工人群眾。

其三, 進化論論戰。 1859年達爾文的《物種起源》出版, 此後整個六十年代, 科學界激辯地最厲害的便是進化論。 支持進化論的, 如達爾文、赫胥黎、斯賓塞, 都是牙買加委員會成員, 而許多著名的反對者, 都支持埃爾。

埃爾事件中, 兩大陣營圍繞軍法問題直接交鋒, 背後卻是自由、法治VS秩序、安全之爭, 何者應是首要價值?反埃爾陣營強調法治的首要性, 軍法不合法。 挺埃爾陣營卻認為軍法高於其他法律, 帝國統治的秩序和社會安全是第一位的。 儘管鎮壓令人髮指, 但埃爾在緊急狀態下的非常規做法確保社會穩定, 尤其保護了白人的利益。 他們擔心牙買加爆發民眾革命。 然而, “牙買加委員會”所擔憂的不僅是牙買加黑人的狀況,

更重要的是埃爾事件所折射出的政府濫用權力的危險:今天在殖民地所做的一切, 明天會發生在愛爾蘭, 日後更會發生在英國。 進而, 英國民眾偏向埃爾, 維護殖民暴力, 更暴露了他們在文明程度與道德素養上的嚴重缺陷。 英國人對早期廢奴主義的平等種族觀的認同在減退, 褊狹、傲慢的心態盛行。 這最令有識之士憂懼。

所以, 從根本上, “埃爾事件”的論戰與幾十年來英國人最關心的憲政改革深刻地聯繫在一起。 牙買加委員會成員們的最重要政治訴求便是普選。 就在莫蘭灣慘案後數天, 一向壓制改革的帕麥斯頓首相去世, 激進派重新點燃了選舉改革的希望。 他們要借埃爾事件來推進議會改革。

從1865年11月到1866年夏天, 反埃爾的力量佔據上風。 然而, 不久之後, 同情與支持埃爾的勢力迅速擴大, 反對埃爾的只剩下少數知識精英。 這便折射出, 普羅大眾, 特別是社會中等階層的心態正在發生變化。 細察之, 這一變化在埃爾事件之前已漸有發酵。 在五、六十年代, 許多曾經支持過自由主義激進派的中等階層人士, 目睹工人組織的發展, 開始擔心普選, 擔憂民主的威脅和無政府主義, 轉而支持保守派甚至托利黨。 在羅素的自由黨內閣時期, 工人階級組織了改革聯盟(Reform League)來爭取普選, 得到激進派議員如密爾等人支持。 羅素內閣下臺後, 工人組織的戰場從議會大廈轉向街頭。 1866年6月29日, 一萬名工人在特拉法加廣場集會, 要求改革。
一個月後, 改革聯盟在海德公園示威, 少數示威者衝擊員警。 這一系列事件令民眾轉而認同埃爾, 說他使用高壓手段鎮壓牙買加黑人, 維護社會秩序是正確的。 當民眾看到爭取普選運動的領袖都是反埃爾陣營的, 他們反而開始同情埃爾, 厭惡密爾等激進派。

過往的記憶也強化了此時英國民眾對牙買加黑人的偏見。 英國人依然對一個世紀之前爆發的海地獨立革命記憶猶新, 那場革命處死了幾乎所有歐洲人。 儘管奴隸制已被廢除, 但英國人認為牙買加黑人依然懷恨于心, 西印度群島的不穩定潛流暗藏, 很多民眾自然就將牙買加的黑人抗爭視為海地革命的延續。 近前的記憶則是1856年印度大起義。 印度起義後, 英國人對殖民地人民的心態便有所轉變,“本地人”被視為“不可改造的野蠻人”。埃爾的支持者中便有不少人抨擊印度起義,比如詩人騰尼生,就批評密爾等人忘記了印度起義的教訓,認為需要建立法律和秩序來保護英國白人殖民者的利益。從印度起義和牙買加事件中,民眾日漸認為,“帝國是寶貴的財富,因此在對付叛亂的有色殖民地居民時,束縛統治者的雙手是不明智的。”(Bernard Semmel, Jamaica Blood and Victorian Conscience, Houghton Mifflin,1963, p.131)

庭審交鋒與埃爾事件的終結

1866年末和1867年初,就牙買加委員會訴總督埃爾一案,分別開庭兩次。牙買加委員會法律顧問詹姆斯·斯蒂芬在庭審中重申,埃爾事件的關鍵是:在帝國境內,法律是否至高無上,女王及其官員是否可以撇開法律建立軍事獨裁?委員會還請來兩位牙買加黑人出庭作證。然而,法庭最終只同意逮捕埃爾的兩位下屬。埃爾本人根本沒有出席任何一次庭審。支持埃爾的民眾認為,起訴埃爾失敗,就意味著赦免了他的過去。鑒於此,斯蒂芬向牙買加委員會建議不再起訴埃爾謀殺。1868年1月,埃爾遷居倫敦,並告知委員會他的住址。這是一種公然挑釁。牙買加委員會雖憤懣不已,也意識到無法以謀殺罪令其伏法,決定控告他“嚴重犯罪和失職”,這是殖民總督法規中規定的。1868年6月,該案開庭。此間,密爾不斷收到民眾的謾駡與恐嚇信件。他本人還好奇地收集了一些。庭審法官故意強調牙買加事件時的局勢,殖民地的人口現實(44萬黑人,1.3萬白人)造成了一種永久的緊張狀態,從而保持一種近乎永久的軍法狀態是合理的。牙買加黑人不能與英國白人相提並論,故而不能用英國普通法的標準來評判埃爾。而牙買加委員會的說法,即英國普通法應平等施用于白人和黑人,是一個可怕的錯誤。大陪審團則宣稱他們沒有找到足夠證據表明埃爾有嚴重犯罪和不法行為。牙買加委員會再次,也最終失去了將埃爾繩之以法的機會。

為何英國的公眾同情埃爾而非密爾?即使是最狂熱的激進派報紙也不得不承認,陪審團的意見反映了多數中等階層的真實看法。激進派的《檢查者》雜誌(the Spectator)事後分析指出:“英國的上層和中產階級……尤其是後者……被黑人要求和愛爾蘭人、蘇格蘭人、英格蘭人一樣的權利的要求激怒了。” (Katherine Smits, “John Stuart Mill on the Antipodes: Settler Violence Against Indigenous Peoples and the Legitimacy of Colonial Rule”, Australian Journal of Political and History, vol.54, no.1(2008), pp.10-11.)

埃爾的支持者們自然雀躍不已,但他們卻進而要求政府支付埃爾打官司的費用,給他發放養老金,甚至讓他複職。他們甚至組織了一個“埃爾紀念基金”(Eyre testimonial fund),為他們心中沒有工作、沒有養老金的英雄提供庇護。但保守黨政府未加理睬。不久之後的議會選舉中,埃爾的支持者們將矛頭指向約翰·密爾。是次選舉中,密爾未能連任議員。1869年,“莫蘭灣慘案”的受害者向埃爾提出民事訴訟。然而,法庭還是偏袒他。也是這一年,牙買加委員會終告解散。直到1872年,埃爾事件才逐漸偃旗息鼓。當年六月,自由黨內閣論辯要否支付埃爾的法庭費用。格拉斯頓說,因為前保守黨內閣曾有所承諾,所以必須兌現。但實際上,“保護和支援埃爾委員會”曾募集了一萬三千英鎊,而“埃爾紀念基金”也募集約三千鎊。於是,激進派議員質問:如果政府再負擔他的花費,豈非證明政府認可其行為?然而,當場投票贊成支付的是243票,反對的僅有130票。密爾聽聞此事後極為憤慨,誓言再也不會投票給自由黨。1873年,密爾去世。次年,迪斯累利領導的保守黨組閣,給予埃爾殖民地退休官員的養老金待遇。他從此悠哉哉地活到了1901年。

牙買加喪失自治權利、殖民統治強化

這場持續數年的論戰深刻影響了英帝國在牙買加的統治:1、嚴厲的軍法在殖民地發展起來;2、種族等級之觀念更加固化。牙買加黑人被視為不可信賴的臣民。3、剝奪了殖民地人民的自治權利。牙買加暴動令英國人重新思考,前奴隸是否值得被賦予公民和政治權利?而牙買加的種植園主們為了防範可能繼起的黑人起義,主動放棄了地方自治,以換取英王的殖民保護。1866年,牙買加由女王直接統治,英國人不再相信當地人可以自治。牙買加議會當然不是一個完美的政治組織,但解散這個兩百年歷史的組織意味著牙買加人的自治更少了。

牙買加委員會曾希望借批判埃爾,並將他繩之於法來改善帝國的殖民統治方式,但,殖民暴行當然沒有,也不可能結束。它的屢戰屢敗,以及埃爾的全身而退,揭示了,受自私利益和種族傲慢驅動的宗主國人民不能保證殖民地人民的正義。固然,牙買加委員會在當時已相當激進,批判殖民暴力,然而,即便如此,他們也未曾想過要消滅殖民統治。而大多數英國人選擇權威、秩序高於平等、公正,就暴露了帝國主義的真實邏輯。

時至今日,“莫蘭灣慘案”的記憶已成為牙買加國家歷史的重要內容。1960年,牙買加議會將議會大廈命名為戈登大廈;1969年,喬治·戈登、保羅·柏格都被授予牙買加民族英雄的稱號。1995年,保羅·柏格的肖像更被印製在牙買加10元硬幣上。曾經的總督埃爾卻不再被人提起。而悲情的牙買加委員會在軍法、法治等關鍵問題上那些振聾發聵的呼聲,在時代的喧囂之後已成為我們寶貴的知識洞見。

【作者簡介】

盛文沁:上海社會科學院世界中國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歷史學博士。研究領域:歐洲近代思想史、英國史。

英國人對殖民地人民的心態便有所轉變,“本地人”被視為“不可改造的野蠻人”。埃爾的支持者中便有不少人抨擊印度起義,比如詩人騰尼生,就批評密爾等人忘記了印度起義的教訓,認為需要建立法律和秩序來保護英國白人殖民者的利益。從印度起義和牙買加事件中,民眾日漸認為,“帝國是寶貴的財富,因此在對付叛亂的有色殖民地居民時,束縛統治者的雙手是不明智的。”(Bernard Semmel, Jamaica Blood and Victorian Conscience, Houghton Mifflin,1963, p.131)

庭審交鋒與埃爾事件的終結

1866年末和1867年初,就牙買加委員會訴總督埃爾一案,分別開庭兩次。牙買加委員會法律顧問詹姆斯·斯蒂芬在庭審中重申,埃爾事件的關鍵是:在帝國境內,法律是否至高無上,女王及其官員是否可以撇開法律建立軍事獨裁?委員會還請來兩位牙買加黑人出庭作證。然而,法庭最終只同意逮捕埃爾的兩位下屬。埃爾本人根本沒有出席任何一次庭審。支持埃爾的民眾認為,起訴埃爾失敗,就意味著赦免了他的過去。鑒於此,斯蒂芬向牙買加委員會建議不再起訴埃爾謀殺。1868年1月,埃爾遷居倫敦,並告知委員會他的住址。這是一種公然挑釁。牙買加委員會雖憤懣不已,也意識到無法以謀殺罪令其伏法,決定控告他“嚴重犯罪和失職”,這是殖民總督法規中規定的。1868年6月,該案開庭。此間,密爾不斷收到民眾的謾駡與恐嚇信件。他本人還好奇地收集了一些。庭審法官故意強調牙買加事件時的局勢,殖民地的人口現實(44萬黑人,1.3萬白人)造成了一種永久的緊張狀態,從而保持一種近乎永久的軍法狀態是合理的。牙買加黑人不能與英國白人相提並論,故而不能用英國普通法的標準來評判埃爾。而牙買加委員會的說法,即英國普通法應平等施用于白人和黑人,是一個可怕的錯誤。大陪審團則宣稱他們沒有找到足夠證據表明埃爾有嚴重犯罪和不法行為。牙買加委員會再次,也最終失去了將埃爾繩之以法的機會。

為何英國的公眾同情埃爾而非密爾?即使是最狂熱的激進派報紙也不得不承認,陪審團的意見反映了多數中等階層的真實看法。激進派的《檢查者》雜誌(the Spectator)事後分析指出:“英國的上層和中產階級……尤其是後者……被黑人要求和愛爾蘭人、蘇格蘭人、英格蘭人一樣的權利的要求激怒了。” (Katherine Smits, “John Stuart Mill on the Antipodes: Settler Violence Against Indigenous Peoples and the Legitimacy of Colonial Rule”, Australian Journal of Political and History, vol.54, no.1(2008), pp.10-11.)

埃爾的支持者們自然雀躍不已,但他們卻進而要求政府支付埃爾打官司的費用,給他發放養老金,甚至讓他複職。他們甚至組織了一個“埃爾紀念基金”(Eyre testimonial fund),為他們心中沒有工作、沒有養老金的英雄提供庇護。但保守黨政府未加理睬。不久之後的議會選舉中,埃爾的支持者們將矛頭指向約翰·密爾。是次選舉中,密爾未能連任議員。1869年,“莫蘭灣慘案”的受害者向埃爾提出民事訴訟。然而,法庭還是偏袒他。也是這一年,牙買加委員會終告解散。直到1872年,埃爾事件才逐漸偃旗息鼓。當年六月,自由黨內閣論辯要否支付埃爾的法庭費用。格拉斯頓說,因為前保守黨內閣曾有所承諾,所以必須兌現。但實際上,“保護和支援埃爾委員會”曾募集了一萬三千英鎊,而“埃爾紀念基金”也募集約三千鎊。於是,激進派議員質問:如果政府再負擔他的花費,豈非證明政府認可其行為?然而,當場投票贊成支付的是243票,反對的僅有130票。密爾聽聞此事後極為憤慨,誓言再也不會投票給自由黨。1873年,密爾去世。次年,迪斯累利領導的保守黨組閣,給予埃爾殖民地退休官員的養老金待遇。他從此悠哉哉地活到了1901年。

牙買加喪失自治權利、殖民統治強化

這場持續數年的論戰深刻影響了英帝國在牙買加的統治:1、嚴厲的軍法在殖民地發展起來;2、種族等級之觀念更加固化。牙買加黑人被視為不可信賴的臣民。3、剝奪了殖民地人民的自治權利。牙買加暴動令英國人重新思考,前奴隸是否值得被賦予公民和政治權利?而牙買加的種植園主們為了防範可能繼起的黑人起義,主動放棄了地方自治,以換取英王的殖民保護。1866年,牙買加由女王直接統治,英國人不再相信當地人可以自治。牙買加議會當然不是一個完美的政治組織,但解散這個兩百年歷史的組織意味著牙買加人的自治更少了。

牙買加委員會曾希望借批判埃爾,並將他繩之於法來改善帝國的殖民統治方式,但,殖民暴行當然沒有,也不可能結束。它的屢戰屢敗,以及埃爾的全身而退,揭示了,受自私利益和種族傲慢驅動的宗主國人民不能保證殖民地人民的正義。固然,牙買加委員會在當時已相當激進,批判殖民暴力,然而,即便如此,他們也未曾想過要消滅殖民統治。而大多數英國人選擇權威、秩序高於平等、公正,就暴露了帝國主義的真實邏輯。

時至今日,“莫蘭灣慘案”的記憶已成為牙買加國家歷史的重要內容。1960年,牙買加議會將議會大廈命名為戈登大廈;1969年,喬治·戈登、保羅·柏格都被授予牙買加民族英雄的稱號。1995年,保羅·柏格的肖像更被印製在牙買加10元硬幣上。曾經的總督埃爾卻不再被人提起。而悲情的牙買加委員會在軍法、法治等關鍵問題上那些振聾發聵的呼聲,在時代的喧囂之後已成為我們寶貴的知識洞見。

【作者簡介】

盛文沁:上海社會科學院世界中國學研究所助理研究員,歷史學博士。研究領域:歐洲近代思想史、英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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