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比喻”分為明、暗、借, 片語句段皆“排比”;
“借代”不能改“明喻”, “擬人”把物當人寫;
“對比”內容需相反, “對偶”形式最整齊;
“設問”自答起強調,
“反復”連用同詞句, “反語”要明真實義;
“誇張”故意言過實, “引用”他話應準確。
修辭手法用得好, 語言有趣增文彩。
(二)
首尾相接叫“頂真”, 回環反復叫“回文”;
“博喻”一本幾喻體, “通感”相似重在神;
“雙關”表裡兩層義, 相互補充為“互文”;
不便明說用婉言, 逐層深入用“遞進”;
“襯托”分為正和反, “摹擬”包括聲色形;
“呼告”拋開聽讀者, “歇後”故意頓一頓。
若能巧用修辭格, 說話作文面目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