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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不是寵物,而是一個社會成員

在當下, 大家都期待的養狗人與不養狗人的正確關係應該是:

養狗人要尊重不養狗人日常不受狗干擾的生活權益, 不養狗人也應該尊重和接納養狗人的生活方式;

我們養狗人從狗身上獲得了足夠多的精神寄託與回報的同時也應該站在狗的生命基本需求的角度替他的心理健康和生命安全, 創造更好的生活環境;

而目前因為狗狗引起的社會矛盾越來越多, 養狗人、不養狗人、管理者以及狗狗自身又都面臨什麼樣的現實處境呢?

當下中國城鎮人口中, 養狗家庭數占城鎮家庭總數的20%, 也就是說:10戶城鎮家庭中有2戶是養狗家庭還有的一戶養了多隻狗;

假如一個住滿300戶的社區裡面, 半夜只要有一隻狗長夜叫個不停, 整個社區300戶人家都要受到睡眠干擾

而且這種干擾還要日復一日的持續下去, 最要命的是這個社區還不只是這一隻狗在半夜叫的干擾,

還有白天, 在公共場所遛彎、帶孩子被狗嚇到, 在公共電梯, 被狗的尿味熏, 在公共過道, 時不時會踩到狗的大便嚴重一點的還有可能, 被狗追被狗咬等等;

國內城鎮家庭養狗的潮流在中國已經發展了十幾年的歷史, 這麼多年真正懂得在家自己管好狗行為的養狗人少之又少,

真正會在戶外主動處理狗的大小便的養狗人也是少之又少;

只有這幾年, 被投訴的多了, 不養狗開始無法忍受, 開始要通過吵架、毒狗等暴力方式才能讓自己在社區裡過得正常一點以後, 我們一部分養狗人才對自己在公共場所遛狗的行為有一些約束, 但對狗的行為管理約束基本上是沒有改變和學習進步的;

我們除了天天用繩子強拉著狗以外, 就沒有想過還有更好的辦法, 或者對狗對人都能更輕鬆更有安全保障一點的方法;

大家在家裡對狗該隨便放任的還是隨便放任, 人在戶外拉不住的狗該跑的還是跑了, 該被車撞的還是被車撞了, 該跟鄰居吵架還是在吵架;

非常諷刺的是:有些愛狗人士居然發明了, 通過割掉狗的聲帶的辦法來解決狗亂叫擾民的行為問題, 還發明了給狗注射劇毒藥物所謂的安樂死的辦法來解決狗咬人的行為問題;

不太能讓人理解的是:我們很多養狗人士都願意花高價去接受這個方法,

還有一部分養狗人, 狗大一點之後實在受不了直接選擇所謂的放生了;

還有更諷刺的是:自己把狗養的沒法養了以後, 還要把狗送給別人/別的家庭去養, 還要求別人要好好包容接受他家狗的各種壞習慣, 就是為了讓別人覺得自己還是很愛狗的, 這些問題真的是特別讓人可笑和揪心;

實際上,如果我們現在還覺得,自己養一隻狗是為了回家寵著玩,是希望在養狗過程中得到自己的心理安慰,或者快樂的話,那麼,只有狗到家開心了兩三個月以後,接下來的事,對人、對狗、對社會都是大的災難;

養狗人每天回家後要處理狗在家裡的各種破壞,各種大小便,各種被鄰居的指責,被物業被派出所上門警告等等各種讓人精神崩潰的麻煩;你想帶它出去遛一遛都特別怕見人。

不養狗的鄰居也是一樣,天天出個門要先偵查一下電梯口有沒有狗在社區裡散個步還要時不時的看著地面有沒有狗大便,搞得跟在山裡面打仗一樣,一邊怕正面遇敵一邊還要防著地雷;

實際上政府管理者也是受害者,一方面每天要面對永不休止的不養狗人因狗引起的各種投訴,另一方面又要面臨養狗人的各種管理對抗,要面對抓狗沒收狗過程當中被狗咬的風險還要面對網上各種愛心吃瓜群眾鍵盤俠們的道德輿論譴責,不去處理吧,那些占80%的不養狗人的心理不好安撫,這是社會發展中極不穩定的因素;,去處理吧,面對養狗人不情願的對抗又必然少不了暴力手段;

其實真正背黑鍋的,在用生命付出代價的是狗,人們把它買回家時它沒得選擇,現在人們又要讓它在城市裡消失它們也沒得選擇;

中國城鎮人口已經遠遠高於農村人口,而且還有大量的農村人口往城裡遷入,而中國城鎮家庭養狗的數量也在快速增長,對於數量如此龐大又每天必須到外面活動的動物來講當下的情況就是:城市裡面家庭養的狗已經成為了與城鎮人口共同使用城市戶外公共空間的最大競爭群體;

城市戶外空間就那麼大,是客觀局限了的,而每天需要這些公共空間的人和狗越來越多;

如果我們不從社會的角度,不從源頭上找到原因和解決辦法,那麼,養狗人和不養狗人之間的全面對立矛盾必然發生;

如果我們把狗的定義,從原來寵著玩的物品提升到是一個社會成員,到底在解決這個社會矛盾過程當中產生什麼樣的意義?

其實很簡單,把狗定義為寵物以後一方面我們會習慣認為它是一個個人私有財產,買回家以後呢,我們習慣性只會想到它在家裡怎麼玩,而忽略狗還需要出去戶外對別人產生影響的事實;

所以,人在把狗買回來之前,容易忽略預防狗行為干擾別人的具體能力的準備,把狗帶回家以後,我們本能的只想著怎麼跟狗玩的開心,而錯過了狗的行為最好管最好教的時期,等到狗長大一些的時候,才發現問題的嚴重性結果自己更加沒有能力逆轉了;

另外一方面把狗定義為寵物會讓我們本能的去寵著狗的天性,會本能的順著狗的脾性而讓狗高興,而我們忽略 狗的天性和野性之間的行為差異,僅僅是一個行為強弱程度的問題,它的程度強了 影響到別人了,傷害到別人了,它就是野性,他沒有影響到任何人也沒有影響到他自己,那麼它的這個行為就是天性;

我們大家不知道:狗的性格往往是受環境和人的影響而變化的,我們只是隱隱約約知道:狗是一個戶外動物,他天性喜歡戶外自由,但是我們往往會忽略自己所住的環境空間與時間的局限問題,越是讓狗在家裡那一點連跑都跑不開的地方興奮自由的話,狗就會越來越焦慮越想要出去;

一方面人不斷的在那個小屋子裡面,讓狗極度興奮極度嚮往戶外自由;,另一方面狗一天又有20個小時是被這個房子關著的;

就算是每天有一兩個小時可以出去,也是被一根長繩子緊緊勒著的,就是因為我們潛意識裡面把狗定義為要寵的私人物品,所以我們養狗人每天都在用一種極其可笑顛倒扭曲,甚至是有些殘忍的方式對待一個野生動物;

我們在一個根本沒有辦法讓它真正釋放自由的屋子裡面,卻不斷的給他鼓勵,製造它的實際自由欲望;

我們在一個真正可以讓它放開身體來奔跑,釋放自由的戶外草地,我們卻努力的用一根繩子死死拽住它;

在屋子裡你如此努力的鼓勵它釋放自己的自由欲望,是因為你覺得你應該順著它的心意來對它的一種方式,你認為這種方式是寵著它愛它,你在戶外努力死死拽住它,是因為你認為它是你的一個私人物品,你怕它跑掉、怕它不再回來、怕它不再理你、怕別人破害它;

當我們習慣把狗當成自己寵著玩的物品以後,我們就會忽略狗的自身心理健康成長的問題;

實際上,中國城鎮家庭養的狗當中,有90%的都有不同程度的心理焦慮問題,為什麼城市家庭養的狗往往會咬自己家裡人,到了外面卻更親近陌生人,而農村的狗農民的養法那麼簡單甚至是根本不理,農村的土狗卻永遠不會咬自己家裡人,要咬也是咬路過自己家的陌生人,農村的狗不需要人牽不要人叫,走到哪裡都跟著牢牢的而且不管它走出去多遠都懂得回主人的家;

這其實與農村和城市客觀環境不同以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因素:我們城裡人養狗真的沒有把狗當成狗,給狗吃各種好吃的,做各種美容造型,給它買各種很好看的窩,好看的繩子等等這一切都是為了滿足我們人類自己的三觀感受跟狗的心理感受心理需求基本上沒有關係;

就跟小孩子玩芭比娃娃一樣,自己只懂得給它換各種好看的衣服,覺得很好看很開心,自己就認為自己特別愛這個娃娃,事實上,芭比娃娃只是一直被掰來掰去,拆來拆去,這個道理是一致的;

但是狗不是芭比娃娃,你玩開心了就可以把它放在一個地方收起來不管它;

但狗是一個獨立的生命,他有屬於自己的心理需求、行為需求,他們的心理需求是需要適合它們天性的客觀條件才能有效釋放的;不是靠你坐在家裡想一想就能解決的。該在戶外滿足的,我們只能讓它在戶外好好釋放,縱使城市裡面的公共空間再缺乏,我們都要幫它們找到或者是創造出來;

因為這是我們應該還給他們的,因為是我們把它們帶過來的,因為我們消費了它們的生命;

中國城鎮養狗人群快達到了上億的人數,而這個群體大多是生活條件還不錯,個人文化和學歷都普遍比農民要高很多的社會中產階級;

但這麼多年來大家對於養狗的這種生活形態並沒有從狗的本性出發,站在社會生存安全的角度去思考過,沒有幾個人真正瞭解狗的心理,也沒有人去瞭解狗的天性與城市客觀局限的空間之間的矛盾;

所以,出現當下這種普遍因為養狗而造成的對人、對狗、對社會,各種影響的現象就必然了;

事實上,當狗因心理扭曲而產生的過激行為,影響到了養他的人的基本生存權益時,人們之前所說的再高尚的愛都不堪狗咬一口的,當人的生存利益受到了直接傷害時,最後人還是自私的;

但是,如果我們不再把狗定義為寵物,而是把它們定義為社會成員、家庭伴侶:

那麼,當我們想要養一隻狗的時候,我們首先想的可能就是回家以後如何不讓他擾民,如何讓社區裡的鄰居、物業和我們自己一樣,接受這只狗在社區裡的日常活動和存在,如何讓它不影響我們自己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讓我們有能力持續把它們養到終老;

而我們一旦看到狗的第一概念就是解決這些問題的時候,我們接下來就會自覺的去尋找避免這些問題的有效的解決方案,去努力的改變我們自己的一些觀念和做法,然後我們就能管好它、教好它,努力帶它去戶外活動,去真正找一些能滿足它天性的戶外空間,去讓它的聽話、活潑、友好去獲得鄰居的接納讚美,主動去幫它們協調爭取更多的戶外公共空間和活動的機會,它能在戶外好好釋放天性,回家就能好好享受安定;

最後它就能成為一隻心理生理都健康的最幸福的狗,讓你也成為了有始有終能讓狗幸福在你身邊活到終老的好主人,能讓政府更好的接受我們養狗人的養狗生活形態,能讓社會更多人去瞭解動物、去接受動物、去愛護動物,狗不是寵物,它是一個心靈夥伴,更是一個社會成員;

實際上,如果我們現在還覺得,自己養一隻狗是為了回家寵著玩,是希望在養狗過程中得到自己的心理安慰,或者快樂的話,那麼,只有狗到家開心了兩三個月以後,接下來的事,對人、對狗、對社會都是大的災難;

養狗人每天回家後要處理狗在家裡的各種破壞,各種大小便,各種被鄰居的指責,被物業被派出所上門警告等等各種讓人精神崩潰的麻煩;你想帶它出去遛一遛都特別怕見人。

不養狗的鄰居也是一樣,天天出個門要先偵查一下電梯口有沒有狗在社區裡散個步還要時不時的看著地面有沒有狗大便,搞得跟在山裡面打仗一樣,一邊怕正面遇敵一邊還要防著地雷;

實際上政府管理者也是受害者,一方面每天要面對永不休止的不養狗人因狗引起的各種投訴,另一方面又要面臨養狗人的各種管理對抗,要面對抓狗沒收狗過程當中被狗咬的風險還要面對網上各種愛心吃瓜群眾鍵盤俠們的道德輿論譴責,不去處理吧,那些占80%的不養狗人的心理不好安撫,這是社會發展中極不穩定的因素;,去處理吧,面對養狗人不情願的對抗又必然少不了暴力手段;

其實真正背黑鍋的,在用生命付出代價的是狗,人們把它買回家時它沒得選擇,現在人們又要讓它在城市裡消失它們也沒得選擇;

中國城鎮人口已經遠遠高於農村人口,而且還有大量的農村人口往城裡遷入,而中國城鎮家庭養狗的數量也在快速增長,對於數量如此龐大又每天必須到外面活動的動物來講當下的情況就是:城市裡面家庭養的狗已經成為了與城鎮人口共同使用城市戶外公共空間的最大競爭群體;

城市戶外空間就那麼大,是客觀局限了的,而每天需要這些公共空間的人和狗越來越多;

如果我們不從社會的角度,不從源頭上找到原因和解決辦法,那麼,養狗人和不養狗人之間的全面對立矛盾必然發生;

如果我們把狗的定義,從原來寵著玩的物品提升到是一個社會成員,到底在解決這個社會矛盾過程當中產生什麼樣的意義?

其實很簡單,把狗定義為寵物以後一方面我們會習慣認為它是一個個人私有財產,買回家以後呢,我們習慣性只會想到它在家裡怎麼玩,而忽略狗還需要出去戶外對別人產生影響的事實;

所以,人在把狗買回來之前,容易忽略預防狗行為干擾別人的具體能力的準備,把狗帶回家以後,我們本能的只想著怎麼跟狗玩的開心,而錯過了狗的行為最好管最好教的時期,等到狗長大一些的時候,才發現問題的嚴重性結果自己更加沒有能力逆轉了;

另外一方面把狗定義為寵物會讓我們本能的去寵著狗的天性,會本能的順著狗的脾性而讓狗高興,而我們忽略 狗的天性和野性之間的行為差異,僅僅是一個行為強弱程度的問題,它的程度強了 影響到別人了,傷害到別人了,它就是野性,他沒有影響到任何人也沒有影響到他自己,那麼它的這個行為就是天性;

我們大家不知道:狗的性格往往是受環境和人的影響而變化的,我們只是隱隱約約知道:狗是一個戶外動物,他天性喜歡戶外自由,但是我們往往會忽略自己所住的環境空間與時間的局限問題,越是讓狗在家裡那一點連跑都跑不開的地方興奮自由的話,狗就會越來越焦慮越想要出去;

一方面人不斷的在那個小屋子裡面,讓狗極度興奮極度嚮往戶外自由;,另一方面狗一天又有20個小時是被這個房子關著的;

就算是每天有一兩個小時可以出去,也是被一根長繩子緊緊勒著的,就是因為我們潛意識裡面把狗定義為要寵的私人物品,所以我們養狗人每天都在用一種極其可笑顛倒扭曲,甚至是有些殘忍的方式對待一個野生動物;

我們在一個根本沒有辦法讓它真正釋放自由的屋子裡面,卻不斷的給他鼓勵,製造它的實際自由欲望;

我們在一個真正可以讓它放開身體來奔跑,釋放自由的戶外草地,我們卻努力的用一根繩子死死拽住它;

在屋子裡你如此努力的鼓勵它釋放自己的自由欲望,是因為你覺得你應該順著它的心意來對它的一種方式,你認為這種方式是寵著它愛它,你在戶外努力死死拽住它,是因為你認為它是你的一個私人物品,你怕它跑掉、怕它不再回來、怕它不再理你、怕別人破害它;

當我們習慣把狗當成自己寵著玩的物品以後,我們就會忽略狗的自身心理健康成長的問題;

實際上,中國城鎮家庭養的狗當中,有90%的都有不同程度的心理焦慮問題,為什麼城市家庭養的狗往往會咬自己家裡人,到了外面卻更親近陌生人,而農村的狗農民的養法那麼簡單甚至是根本不理,農村的土狗卻永遠不會咬自己家裡人,要咬也是咬路過自己家的陌生人,農村的狗不需要人牽不要人叫,走到哪裡都跟著牢牢的而且不管它走出去多遠都懂得回主人的家;

這其實與農村和城市客觀環境不同以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因素:我們城裡人養狗真的沒有把狗當成狗,給狗吃各種好吃的,做各種美容造型,給它買各種很好看的窩,好看的繩子等等這一切都是為了滿足我們人類自己的三觀感受跟狗的心理感受心理需求基本上沒有關係;

就跟小孩子玩芭比娃娃一樣,自己只懂得給它換各種好看的衣服,覺得很好看很開心,自己就認為自己特別愛這個娃娃,事實上,芭比娃娃只是一直被掰來掰去,拆來拆去,這個道理是一致的;

但是狗不是芭比娃娃,你玩開心了就可以把它放在一個地方收起來不管它;

但狗是一個獨立的生命,他有屬於自己的心理需求、行為需求,他們的心理需求是需要適合它們天性的客觀條件才能有效釋放的;不是靠你坐在家裡想一想就能解決的。該在戶外滿足的,我們只能讓它在戶外好好釋放,縱使城市裡面的公共空間再缺乏,我們都要幫它們找到或者是創造出來;

因為這是我們應該還給他們的,因為是我們把它們帶過來的,因為我們消費了它們的生命;

中國城鎮養狗人群快達到了上億的人數,而這個群體大多是生活條件還不錯,個人文化和學歷都普遍比農民要高很多的社會中產階級;

但這麼多年來大家對於養狗的這種生活形態並沒有從狗的本性出發,站在社會生存安全的角度去思考過,沒有幾個人真正瞭解狗的心理,也沒有人去瞭解狗的天性與城市客觀局限的空間之間的矛盾;

所以,出現當下這種普遍因為養狗而造成的對人、對狗、對社會,各種影響的現象就必然了;

事實上,當狗因心理扭曲而產生的過激行為,影響到了養他的人的基本生存權益時,人們之前所說的再高尚的愛都不堪狗咬一口的,當人的生存利益受到了直接傷害時,最後人還是自私的;

但是,如果我們不再把狗定義為寵物,而是把它們定義為社會成員、家庭伴侶:

那麼,當我們想要養一隻狗的時候,我們首先想的可能就是回家以後如何不讓他擾民,如何讓社區裡的鄰居、物業和我們自己一樣,接受這只狗在社區裡的日常活動和存在,如何讓它不影響我們自己的正常工作和生活,讓我們有能力持續把它們養到終老;

而我們一旦看到狗的第一概念就是解決這些問題的時候,我們接下來就會自覺的去尋找避免這些問題的有效的解決方案,去努力的改變我們自己的一些觀念和做法,然後我們就能管好它、教好它,努力帶它去戶外活動,去真正找一些能滿足它天性的戶外空間,去讓它的聽話、活潑、友好去獲得鄰居的接納讚美,主動去幫它們協調爭取更多的戶外公共空間和活動的機會,它能在戶外好好釋放天性,回家就能好好享受安定;

最後它就能成為一隻心理生理都健康的最幸福的狗,讓你也成為了有始有終能讓狗幸福在你身邊活到終老的好主人,能讓政府更好的接受我們養狗人的養狗生活形態,能讓社會更多人去瞭解動物、去接受動物、去愛護動物,狗不是寵物,它是一個心靈夥伴,更是一個社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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