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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會縱火案、倫敦大火,看歷史上有關火災的陰謀與陽謀

自從普羅米修士從天庭把火種盜來了人間, 人類文明就在火光照耀下痛並快樂著。 冬季是火災的多發季節, 大家要多加小心。 縱觀歷史上的重大火災, 幾乎都造成了慘痛的損失。 隨著時間的流逝, 火災的起因很多已無從考證。 但是關於這些火災的陰謀與陽謀一直都有人在討論。

國會縱火案:1933年2月27日, 德國柏林消防隊接到消息, 國會大廈發生火災。 當晚大火被撲滅。 經過消防員和員警對大火現場的檢查, 發現了20捆未燒盡的縱火燃料和一個赤裸的凍得哆嗦的男人, 這個人名叫德爾·盧貝(Marinus van der Lubbe), 是荷蘭共產黨人, 一個失業的建築工人。

在火災報告時, 希特勒正與約瑟夫·戈培爾在柏林的公寓中進行晚餐。 在接到緊急電話後, 希特勒稱:“這是共產黨發動革命的信號”。 次日, 希特勒在普魯士新聞公報的電臺上發表講話, 稱“這種縱火行為是德國布爾什維克進行的最駭人聽聞的恐怖主義行為”。 國會縱火案發生後, 希特勒於次日要求頒佈緊急法令, 廢除了《魏瑪憲法》中有關保證人身自由的條款。 並於3月1日宣佈共產黨意圖暴動, 因此為非法。 第二天, 衝鋒隊佔領了德國所有的共產黨黨部, 隨後工會被解散,

德國共產黨的報刊被禁止出版, 包括德國共產黨領袖恩斯特·台爾曼的1.8萬名德國共產黨人被捕入獄。 對國會大廈縱火案的起因歷史學家們有幾種不同的說法:一種認為德爾·盧貝出於個人原因放的火, 被納粹党利用;另一種認為是納粹党為建立獨裁尋找藉口而策劃。
倫敦大火:發生於西元1666年9月2日, 持續4天。 這場大火燒毀了倫敦城1/6的建築物, 約13000間民房、87座教堂被毀。 當時的倫敦是英國最大的城市, 人口約50萬, 但城市基礎建設極差, 建築物以木結構為主。 由於起火當天是星期天, 管理部門沒有及時應付, 導致大火最終一發不可收拾, 大火延燒了4天。 對於這場大火, 許多人認為這是天主教的一個陰謀, 倫敦的天主教與海外的天主教勾結, 試圖迫使清教徒皈依天主教。 不過最終官方的調查報告稱, “沒有證據表明, 這是邪惡的外部間諜、天主教徒或者法國人焚毀這個城市。 ”官方稱, 這場大火是“上帝之手, 加上一場大風以及過於乾燥的季節”而致。

大火災如同一個舞臺, 演示了人類歷史上許多大災難的共性:災難總與陰謀論共生, 災難時常被人利用。 可是, 它也告訴我們, 劫後重生的希望總會為直面災禍、勇敢自我糾錯的人們預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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