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老闆,任性不得:離職補償給了,TA還是把公司告了,還贏了!

老闆, 任性不得:離職補償給了, TA還是把公司告了, 還贏了!

最近幾年, 大眾創業比較熱。 創業嘛, 總要有老闆, 創業的多了, 老闆也就多了;老闆多了,

招聘的人員也就多了。 於是, 老闆和員工間的故事也就多了;另一方面, 創業有成有敗, 員工有走有來, 再正常不過了, 無非就是選、用、育、留這點活。 其中, 留與不留, 也是繞不過的。

如果處理好了還好, 處理不好, 結果或許都不是大家最初想要的。 其中, 辭退員工是一個技術活, 也是個藝術活, 做老闆的任性不得, 如果太過任性, 可能會導致“賠了夫人又折兵”的結果。 這是我從別人講述的一個關於辭退人的故事中得到的啟發(聲明:本故事純粹聊天聽說, 如有雷同, 純屬巧合, 請勿對號入座!)。

聽人講事情的大概是這樣的:有個老闆創業招人, 其中有一個員工看中了, 白天面試, 晚上就給人家打電話, 讓人家第二天就到公司上班。

這哥們呢, 軍人出身, 一看老闆這麼有誠意, “士為知己者死”嘛, 這就第二天就來了。

結果幹了不到一年, 也是一個晚上, 老闆又給這哥們打電話, 這次好像是一個週五的晚上, 告訴這哥們, 週一不用來了, 公司會給兩個月的補償。 結果, 這哥們直接懵了,

還想和老闆談談, 老闆大概主意一定, 拒絕再談;再問原因, 淡淡地說沒有業績, 這還多留了幾個月了。

老闆, 任性不得:離職補償給了, TA還是把公司告了, 還贏了!

按理說, 不到一年, 提前一個月通知, 並且補償一個月, 老闆應該覺得是按《勞動法》辦了。 可是這哥們軍人出身,

的確有些感覺突然, 想到自己一直不停的付出, 為了業務, 自己找關係, 還要搭上人情搭上關係搭上錢, 中間啥也不說, 一說就是辭退, 有點鬱悶。 但鬱悶歸鬱悶, 當兵出身守紀律, 打算也就這樣了。

於是, 這哥們找朋友喝酒, 想散散心也就過去了。 結果, 喝酒的朋友中還真有個做律師的, 順便問了一句, 你的勞動合同能讓我看看嗎。 就這一句話, 這哥們似乎想到了什麼, 說我的合同最近剛和我簽的, 還上了保險;前面幾個月沒簽合同。

這個律師朋友亮了, 不簽合同違反勞動法啊, 結果一查, 註冊地和辦公地還不一致;建議這哥們再和老闆談談, 前面為啥沒簽合同。 其實, 這哥們也就是想隨口問一句, 結果老闆的回答讓TA更失望了,

為啥, 因為老闆說忘了。 這哥們順便問了一句, 不簽合同是不是違反《勞動法》啊, 老闆的任性盡頭上來了, 告訴這哥們, 你覺得違法可以告我去, 就掛了電話。

老闆, 任性不得:離職補償給了, TA還是把公司告了, 還贏了!

後來這哥們的律師朋友聽說了, 先走的仲裁,仲裁結果對方也沒理,直接一紙訴狀告到了法院,還贏了,聽說拿到了不少錢。

老闆辭退員工的小故事到這就講完了,自己也不是學法律的,更多的是從企業管理角度得到一些啟發:員工、老闆是不同的角色,但也是誰也離不開誰的,辭退的事情正常,處理不好結果就不正常了,老闆職補償給了,TA還是把公司告了,還贏了!具體到從一個管理者角度,我得到的啟發是:離做老闆,任性不得!

歡迎大家參與討論,如果你是這個老闆,也會這麼做嗎?也可以說說你對這個故事的看法和得到的啟發,講些你認為可以分享的關於辭退員工的故事,群策群力,讓職場辭退更講究一些,讓實戰管理更和諧一些。

先走的仲裁,仲裁結果對方也沒理,直接一紙訴狀告到了法院,還贏了,聽說拿到了不少錢。

老闆辭退員工的小故事到這就講完了,自己也不是學法律的,更多的是從企業管理角度得到一些啟發:員工、老闆是不同的角色,但也是誰也離不開誰的,辭退的事情正常,處理不好結果就不正常了,老闆職補償給了,TA還是把公司告了,還贏了!具體到從一個管理者角度,我得到的啟發是:離做老闆,任性不得!

歡迎大家參與討論,如果你是這個老闆,也會這麼做嗎?也可以說說你對這個故事的看法和得到的啟發,講些你認為可以分享的關於辭退員工的故事,群策群力,讓職場辭退更講究一些,讓實戰管理更和諧一些。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