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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考新規後科三考試轉向燈這樣使用不再掛科


10、1實施的駕考新規對科目三考試轉向燈的使用做出了最嚴格的扣100分修改, 那麼在考試中考生應該如何操作轉向燈不掛科呢?

一、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停車前, 開轉向燈少於3s即轉向扣100分不合格。

電腦評判轉向燈的使用是根據GPS定位車輛運行軌跡來評判的, 所謂的轉向燈滿3秒, 是指打上轉向燈以後不向需要變道的方向動方向盤, 待滿3秒以後再動方向盤完成指令, 同時要求打上轉向燈的同時車輛運行軌跡不能偏向變道方向。 如果車輛偏向需要變道的方向時候考生可以向相反的方向動方向盤調整車輛運行軌跡, 待轉向燈滿3秒以後再操作完成指令。

做一個實例解釋下:

當聽到“請超越前方車輛”指令時, 車輛正偏向左邊快車道方向偏離行駛的時候, 先向右調整方向盤使車輛不再偏離行駛, 然後向左打上轉向燈, 待轉向燈滿3秒以後再向左動方向盤完成超車指令。

二、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停車前不使用或錯誤使用轉向燈的扣100分不合格。

所謂的不使用或錯誤使用轉向燈是指, 變道前未開轉向燈或者轉向燈打錯了方向, 或者開轉向燈行駛150米未回位轉向燈的。

三、掉頭前未開啟左轉向燈的扣100分不合格。

掉頭前一定要先打左轉向燈, 待轉向燈滿3秒以後再動方向盤完成掉頭指令。


備註:

由於各個地區各個考場的考試系統設備不一樣, 系統參數設置也不一樣, 難免會有細節之處的分歧, 還望您能留言評論我們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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