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在教師中做一項調查:是明哲保身重要還是教育學生重要?相信很多老師都會選擇明哲保身吧!畢竟, 學生是別人的, 命是自己的。
或許, 很多家長會責駡這些老師, 認為他們不配做老師, 對學生不負責任。 那麼, 是什麼逼得這些老師做出這些選擇呢?
以前, 不分男女生, 只要是犯錯或者不寫作業, 那麼老師該打打該罵罵, 並且懲罰的花樣讓你腦洞大開, 家長對於老師的做法就差鼓掌歡迎了。
現在, 若是學生犯錯或者不寫作業, 老師批評前, 要先掂量掂量批評的語言是否會刺激到學生脆弱的自尊心, 還得顧忌家長會不會來學校鬧, 更不要提去打學生了。
以前, 學生們的課餘生活豐富多彩, 想玩什麼就玩什麼, 老師也不去多加干涉。 學生個個都很皮實, 碰著磕著實屬正常。
現在, 學生幾乎沒有課餘生活, 這不能玩, 危險!那不能玩, 危險!只能在教室所在的樓層活動,
以前, 學生除了老師講課外, 有可供自己安排的自習課, 老師在不在都行。
現在, 不說每節課老師必須在班外, 就連早讀午練也必須有老師看著, 並且老師要比學生提前進班, 確保學生在學生萬無一失。
以前, 放學後, 學生緊繃一天的弦終於可以放下了, 學生都是三三兩兩, 笑著說著離開學校。
現在, 放學後, 依然和上課一樣, 學生必須按要求排成整齊的隊形, 有班主任帶著走出校門, 並且, 學生要保持沉默。
……
而這樣鮮明的對比, 不難發現老師們尷尬的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