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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長春市紀委監察局日前通報了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市具體規定典型問題。

1.二道區司法局原局長丁日輝等人公款旅遊問題。 2015年11月, 二道區司法局時任局長丁日輝等在赴海口參加業務培訓期間, 接受主辦方安排在海口、三亞、瓊海等地遊覽, 違規公款支付旅遊費用。 丁日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寬城區園林管理處原黨支部書記、處長張利強, 黨支部副書記鄭欣公款旅遊問題。 2016年11月, 張利強、鄭欣利用到遵義市參加行業年會之機, 在當地報名參加“遵義半日遊”活動並在單位報銷旅遊費用,

二人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 張利強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鄭欣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雙陽區林業局原副局長王景琨違規收受禮金問題。 2016年2月, 王景琨收受木材商於某等人所送的禮金1萬元, 後返還於某5000元, 餘款用於個人消費。 王景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農安縣燒鍋鎮農機技術推廣站站長張國山違規收受管理服務物件所送手機問題。 2015年8月, 張國山接受管理服務物件農安縣立軍農機專業合作社王某所送的價值2000余元三星手機一部。 張國山受到行政記過處分。

5.榆樹市大坡鎮原黨委書記肖剛違規報銷差旅費問題。 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期間, 榆樹市大坡鎮時任黨委書記肖剛先後多次往返大連市看病、訪親, 違規公款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差旅費,

同時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 肖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6.德惠市農民科技教育中心黨支部副書記、副主任申剛違規操辦兒子升學宴問題。 2017年8月, 申剛舉辦兒子升學宴, 招待親友、同事50余人, 違規收受單位同事禮金, 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申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長春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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