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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市教育局發話了:禁止老師在網上組織學生參加網路投票、積贊

當前, 隨著互聯網應用的日益普及, 很多學校以及教師充分利用互聯網, 建立微信群、QQ群等, 加強與學生家長的交流互動, 對暢通家校聯繫、加強育人管理、辦好人民滿意教育,

發揮了很好的作用。 但是, 個別教師在利用微信群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中, 存在一些不恰當或違規現象, 損害教育形象, 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

近日, 濰坊市教育局下發通知, 規範教師互聯網群組行為, 引導教師堅持正確導向, 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建設健康文明和諧有序的互聯網群組。

1.向家長宣傳和公開有關教育政策、教育資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及立德樹人做法等。

2.傳播家教知識, 為家長答疑釋惑;加強家校溝通, 形成育人合力, 提升家長滿意度。

3.徵求家長對學校管理、班級建設、班主任工作、教師課堂教學、學校後勤服務等方面的意見建議。

4.教師要注重引導家長的言論方向, 對於一些可能引發對教師過分褒揚的言論要用合適的方式進行提醒, 避免增加其他家長的思想負擔。

5.“群主”要切實負起群組管理責任, 對群組中不恰當的資訊、行為及時予以制止, 讓班級群組、學校群組成為正能量的傳播陣地。

6.其它合法、合規、合理的言行做法。

1.禁止發表與黨和國家政策法規不一致的、違反國家大政方針、破壞穩定團結、違背教育規律的不當言論。

2.作業佈置及需要學生、家長完成的有關事項, 不得只通過互聯網群組安排。

3.不得通過互聯網群組組織家長和學生參加網路投票、積贊、發紅包,

不得通過群組發廣告、眾籌等。

4.不得在班級群組中通報點名、批評學生、公佈成績或排名等。

5.不得通過互聯網群組組織家長征訂教輔資料、電子產品等有價物品。

6.不得通過群組發佈涉及學生、家長隱私的資訊;不得將學生家長“踢”出互聯網班級群組。

7.教師應注意維護自身職業形象, 與家長溝通提倡使用“您”等禮貌性用語。

8.教師不得在群組內以任何藉口或話題與家長發生爭執, 遇有爭議性問題應個別溝通, 耐心做好解釋工作。

9.嚴禁教師通過暗示性語言向家長提出不合理要求。

10.班級家長群要堅持合法身份准入制度, 一般由班主任擔任群主, 群成員為任課教師和班級學生家長, 其他人員禁止准入。

11.其它違法、違規、不合理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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