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報記者高睿11月23日洛杉磯報導】洛杉磯聖蓋博5名華裔警員聯名狀告警局種族歧視案引起洛杉磯華人社區的高度關注, 包括莊佩源在內的多位華裔警官對此發表了各自的看法, 他們一方面不否認警界內部的種族歧視存在, 另一方面認為做好自己比打贏官司更重要。
莊佩源
具有20年警齡的洛杉磯華人義警莊佩源23日表示, 從2003年至2015年他在洛縣警局擔任大隊長(Captain), 曾多次率領洛縣警局代表團訪問中國。 因為高階的原因, 他本人沒有遭受過種族歧視, 但他不否認這種現象在世界各地普遍存在, 包括在美國的軍中和警界。 但問題的關鍵在於當事者怎樣處理和對待這些所謂的“種族歧視”, 打官司告狀當然是一種簡單、直接的方式, 但這樣做的結果不管誰贏誰輸, 客觀上它會挑動美國社會最敏感的那根神經, 那就是“種族對立”。
莊佩源指出, 一方面就算你官司打贏了,
莊佩源認為, 和上司、同事之間最佳相處方式是一事當前, 先從自身尋找原因, 儘量不要把事情搞大, 問題搞大了真的很好嗎?事實證明結果未必。 很多時候你做的好同事就會嫉妒你, 做的不好他們就會歧視你, 很多時候這種嫉妒和歧視與種族並沒有必然的關係, 只要你把事情做好, 用自己的能力證明給大家, 同樣可以贏得同事和上司的尊重和口碑。
他舉例說, 2014年洛杉磯發生一場警匪槍戰, 3名洛杉磯警局的華裔警員馮尼森(音譯:Nelson Fong)、趙克裡(Cliff Chu)和伍賀沃(Howard Ng)在槍戰中受傷, 洛杉磯警局於2016年為這3人頒發了榮譽勳章。 這一事實證明, 只要你表現英勇, 貢獻卓著, 警局不會因為你是華裔而裝聾作啞, 視而不見的, 警局同樣會給予你最高的榮譽。
莊不否認, 警界內部的確存在著程度不同的種族歧視現象, 2007年洛杉磯警局華裔警探梅雅(音譯: Ya May Christle)狀告上司博考(Berkow)“桃色交易”遭到打擊報復, 被連降3級, 官司勝訴, 雖然她的“性騷擾”指控最後被陪審團認為罪名不成立, 但法官還是判賠梅雅百萬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