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家軍 (資料圖)
據最高檢網站消息, 廣東省江門市委原副書記、政法委原書記鄒家軍(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 由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 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鄒家軍享有的訴訟權利, 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鄒家軍, 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 深圳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鄒家軍在擔任江門市蓬江區區長、區委書記、江門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期間,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形成的便利, 為他人謀取利益, 收受他人巨額賄賂, 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記者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