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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特朗普的美國不會重蹈歷史覆轍

作者:程亞文 / 微信公眾號:qspyq2015

這是秦朔朋友圈的第1682篇原創首發文章

美國反對世界貿易組織(WTO)給予中國市場經濟地位的消息近日傳出,

在中美兩國間引發了一起新的外交糾紛, 而在幾乎同一時間, 美國參議院以微弱優勢通過了減稅法案, 兌現了美國總統特朗普在競選時的減稅承諾, 但此舉也被一些輿論解讀為“要與中國展開經濟競爭”。 這兩則新聞所傳遞的資訊, 與上月初特朗普訪華時的積極態度, 形成了一些反差。

在上月首次訪問中國期間, 特朗普沒有如一些西方媒體期望的那樣對中國“開炮”, 而是一再表達了要與中國開展深入合作的意願, 甚至還把他的推特封面圖換成了一張展現“中美和睦”的圖片。 而從特朗普上任將近一年來的情況看, 總體來說, 中美關係沒有出現大的波瀾, 這與以往美國新總統上臺時、中美關係會有一段起伏期有所不同。

即使是“美國優先”的口號, 特朗普在上月參加亞太經合組織年會時, 也公開宣稱任何國家都可以選擇以本國優先, 這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日前美國不肯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 卻明顯反映了美國國內對中國在世界經濟中日益增強的領導能力的忌憚。 美國如果仍然以前任總統奧巴馬所說的“美國第一”為圭臬, 將中國在各方面都視為競爭對手, 這不僅將是中美兩國之禍, 也是世界之禍。

筆者更傾向認為特朗普總統會在對華關係上做出正確的選擇。 如果他在訪問中國時的“善言善語”, 真實表達了他的內心想法, 而且這種想法能夠在未來一直堅持下去, 中美關係將完全不同于百餘年前的德英關係, 一些西方人士所念念叨叨的“修昔底德陷阱”, 也不會出現。 相反, 兩國在相互理解中攜手共進, 將不僅為兩國各自的未來提供更強保證, 也將為全球治理的有效推進和更加穩定的世界秩序的形成, 創造更好條件。

“修昔底德陷阱”論的謬誤

當一些西方人士頻繁地用“修昔底德陷阱”來描述當前的世界局勢緊張、特別是中美關係的現狀時,

他們用來作為佐證的關於兩次世界大戰發生的機理, 其實是大有問題的。

古希臘歷史學家修昔底德在《伯羅奔尼薩斯戰爭史》裡所說的希臘與雅典的爭執, 實際上是說佔優勢地位的雅典的興起及對外干涉引起了處於弱勢地位的斯巴達的恐懼, 這與今天所說的“修昔底德陷阱”所指的新興大國對守成大國的挑戰, 實際上不是一個意思。

按照“修昔底德陷阱”在現下語境中的含義, 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發生, 其主要原因是當時作為新興強國的德國挑戰了以英國為主導的國際秩序。 這種以“新興者”的不當行為挑戰了“守成者”、結果導致國際體系崩潰的命題, 沒有看到國際體系也應該與時俱進。 在新的國家性力量已出現在國際舞臺之上、國際關係已經增加新的變數後, 國際體系還有保持原有面貌的合法性嗎?

在兩次世界大戰發生前夕, 當時主導國際體系的英國霸權, 已經搖搖欲墜, 然而,英國人仍然本能地維護自身的霸權地位,與此同時,當所謂新興國家作為“挑戰者”面貌出現時,歐洲國家普遍仍以“勢力均衡”的思想,拼命構築對“挑戰者”的包圍圈,如此陷入惡性循環,導致全面性的世界大戰發生。回顧兩次世界大戰過程,值得反思的是兩個問題:一個是,英國仍以維護自身的霸權地位為要,合理嗎?對英國霸權的“挑戰”,僅僅來自德國?實際上,是普遍性的對英國霸權的不滿,以及英國霸權在不僅面對德國的興起,而且在面對其他國際事態時,也已力不從心。英國的明智做法,是要認識到的實力已不足以支持霸權,轉而與其他國家分享權力。

在兩次世界大戰之際,英法等國仍致力於壟斷享有以往形成的國際權力,難免不是尸位素餐,在道義上沒有了合法性,在實力和知識上也沒有了合理性。回到當時歷史場景,英法等國沒有展示出大國應有的美德,那就是為整體的國際利益及自身長遠利益而計,應該審時度勢放棄僭妄已久的國際權勢,而主動吸收其他大國加入到共同治理世界的行列,這樣,兩次世界大戰的悲劇有可能得以避免。

要為“新興者”提供“容身”之地

“修昔底德陷阱”命題的理論誤區,在於只從個別國家的互動,而不從複雜的國際體系視角來思考問題。把兩次世界大戰的發生機理,歸結為“新興國家”作為“挑戰者”“挑戰”了守成國家和破壞了國際體系,是不夠的。假如這些國家當時不“挑戰”權威和國際體系,它們的命運又會如何?很可能是在其自身發展需求無法得到滿足的情況下,導致內部危機。

後世史家和論者在評價德國在19世紀後期到20世紀前期的對外政策時,多半對俾斯麥的多邊外交讚譽有加,而對威廉二世的作為嗤之以鼻。比如美國前國務卿基辛格在其《大外交》一書中就認為,俾斯麥的外交成功主要在於兩點:

一是稟持現實主義,追求有限的國家利益目標;

二是構建多重外交體系,把與德國友好或不友好的國家都囊括其中,使對抗意志在多邊協調機制中化解。

而到威廉二世即位後,轉向積極外交,追求更大利益,導致與列強全面對抗且不可化解,終致引發第一次世界大戰。但這種分析的問題在於:在威廉二世即位後,德國真的還有可能維持多元性的外交體系嗎?假定能維持,在當時德國出現快速工業增長、對海外市場需求急劇增長後,在當時英國主導的國際體系中,德國能夠在海外獲得支援自身進一步增長的國際空間嗎?假如不能,又會在德國內部產生什麼樣的影響?且不說俾斯麥針對法國的多邊外交體系,因其高度複雜而實際上不可能長久維持、並且使歐洲大國之間猜忌重重。從另一個角度來論,德國的處境是由當時的國際體系決定的。在俾斯麥時代,德國還是工業化國家中的後起之秀,當時德國的有限作為,在英國眼中能夠平衡歐洲大陸的其他力量、因此不為所慮,而在後來德國工業化程度繼續提高、實力又有明顯增長後,在德國內部解決它進一步發展的需求,已經不太可能,尋求將內部問題外部化,因此是自然的選擇,這在今天稱作為“轉嫁危機”。德國當年其實也在面臨兩難選擇:如果對外無所作為,可能自我失調、國家崩潰;而轉向積極有為,會與列強迎頭相撞。

凱恩斯是當時對此問題有清楚認識的少有的思想家,他看到德國人口已由1870年的大約4000萬上升到1914年的6800萬,而“迅速增長的人口只有在一國的經濟結構進行廣泛轉型的時候才可能維持。德國從一個自給自足的農業國變成了一個巨大的、複雜的工業機器,這台機器的平衡運行依賴於德國諸多國內外因素的平衡” 。如果當時的國際體系真的有張力,能夠接納德國成為國際體系中的一個新領導者,德國因人口迅速增長、工業化快速推進所帶來的嚴重挑戰,就有可能在更大的國際空間化解,而當時國際體系的缺欠則有可能被德國所參與完善,這不就是兩好嗎?但當時的英法等國並不這樣去想,而是一味以“修昔底德陷阱”認定德國興起就是對英法領導地位的取代,不肯與德國共用領導權,這種自私自利不僅對德國是不公平的,對整個世界也是不公平的,因為這意味著要維持英法等國近世以來建立起來的殖民體系。因是之故,德國當年的“挑戰”是必然的,有可能因此尋得出路。而“挑戰”也未必完全不合理,因為任何國際體系都表現為主導型國家的自私性和提供公共產品的統一,但新的國際關係變數加入後,原有國際體系的承載能力就不夠了,就有進行改革和修訂原有國際契約的必要了,而“守成者”一般不贊成改革和修訂契約。因此,戰爭實際上也是一場國際體系的“革命”,第二次大戰結束後,才完結了過時的英國霸權體系,而代之以能夠提供更多公共產品的美國霸權體系,德日等新興國家的發展需求,在這個新的國際體系中才能得到滿足。作為倒推,如果英國能夠克服自身的自私考慮,而與德日美攜手推進國際體系的變革,那麼兩次世界大戰是不是就可以避免?

從國際體系的角度,對兩次世界大戰的發生,值得反思的一個問題,就是當時的主導性國家(英國)的嚴重自私。英國的自私在一定時間內有其合理性,是因為它也提供了一定的國際公共產品,引導了國際秩序和維護了國際和平,但越到後來,英國提供國際公共產品的能力與意願愈顯不足,維持國際體系流暢運轉的能力也大打折扣,在其權利(自私性國家利益)與義務(提供國際公共品)之間已嚴重失衡,從道義上來說,英國繼續維持其霸權地位,已沒有合法性。如果當年英國吸收德日美等“新興國家”一起加入到對國際體系的變革中,而不是一味要維持自身的霸權利益(其實根本維持不了),那麼,國際體系的優化是有可能的。

進入19世紀晚期後,美國、德國、日本等作為“新興國家”崛起於國際舞臺,它們在尋求進一步發展時,都曾面對複雜的國內國際挑戰,這些新興國家所面對的共同難題,是本國的進一步發展與面臨的挑戰,已無法在本國內部化解,必須尋找更大的空間化解。與此同時,這些國家也逐漸生長出能夠為國際體系提供公共產品的能力。從20世紀下半葉美國建構起新的國際體系,德國甚至包括美國等原先的“挑戰者”,不僅化解了其在兩次世界大戰之際的挑戰,而且還開始為國際社會提供公共產品的經歷看,在一個國際體系中,化解“挑戰者”給國際體系的衝擊,關鍵是要給“挑戰者”提供國內問題與國際問題互解的空間。

國際契約已需要調整

任何一個國際體系的形成,包括國際體系中領導型國家的產生,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國際契約的基礎上。國際契約包含了國家可以享有的權力(權利)和應該承擔的責任兩個方面,權力(權利)又是以責任為條件的,當責任不能承擔、義務不能履行時,權力(權利)的合法性就消失了。在兩次世界大戰之際,原有國際體系的契約關係——即以往的權力(權利)和義務關係,實際上已經嚴重變形,一個新的“全球世界”,急需重構權力(權利)和義務關係。

在一定時期內,一種國際體系會體現出主導國家的自私性,這反映了在此時間內國家間關係的現實,就當時場景來說也有其合理性,因為國際體系內的個別國家,畢竟比其他國家提供了了更多的國際公共產品。但它的合理性有時空性。在體系內的各別國家發展變化後,原有國際體系就會超載、處理不了新增的國際關係變數,在此情況下,仍片面維持原有國際體系而不改進,當然就會出現全面性的國際社會的“禮崩樂壞”。

時過勢移,21世紀的今天,在很大程度上又回到了20世紀上半葉的場景:曾經在“二戰”結束以後為世界提供了更多公共產品、也享有最大權勢的美國,一如當年的英國那樣,在面對已有更多國家興起於國際舞臺、和自身內部所出現的問題已越來越多的現實時,也明顯在國際事務中表現出了權利與義務的失衡,亦即提供公共產品的能力與意願已大幅度減退,但卻還在享有著“二戰”剛結束之際訂立國際契約時所取得的超常國際權勢。如果當前的美國做出當年英國一樣的選擇,那是重複20世紀的悲劇。

權利和責任本該平衡的,然而,在今天的世界上,兩種不平衡卻同時存在:傳統強國負擔國際責任的能力已大大降低、行為也大為減少,但其內部仍充斥著死守對世界經濟、政治事務的主宰權,並意圖尋求絕對安全的呼聲;而新興國家對國際事務擔責日多、國際授權卻未見增長,卻仍備受傳統強國的非難。既有國際規則和國際秩序,已越來越多表現出其非正義的一面,對此予以破解、重構國際契約關係,才能反映“二戰”結束以來的世界變化和今日現實,也才能為全球發展和穩定創造新的制度基礎。

破解並不是要去顛覆和取代,而是改革,一是既有規則和格局需要有局部改變,而非廢除既有規則、秩序,乃是“裱糊”,把漏水的屋子修好,更適宜人居;二是要做增量,也就是現有的規則、秩序又是不夠的,世界經濟面貌、各個國家的相對份量都已發生大變,在原有框架內已無法應對,因此需要有新興國家加入,共同領導建設新規則。也就是說,破解不平衡,主要是做加法而非減法,不是尋求新興大國取守成大國而代之,而是新興大國要把守成大國不能負責的那些責任,部分承擔起來,與此同時守成大國該放棄的部分權利,要有放棄。一味守成的世界無正義,一味革新的世界無秩序,要兼顧倫理主義與歷史主義,對既有規則、秩序與守成國家的權勢,要在維護與反對中取得平衡。

在20世紀上半葉,作為新興者的德國,所做出的選擇總體來說也是錯誤的,它過於激進地顛覆了原有國際契約的合理性,給自己和世界都帶來的災難。今天的美中兩國應分別以英國和德國為鑒。就美國來說,不應一味保守以往以霸權為特徵的國際權勢,而應盡大可能吸納中國等新興國家也真正成為全球治理的重要力量,共同來化解全球性問題和挑戰。對中國等新興國家來說,一味否定美國以往的優勢地位同樣不可取,美國仍是為國際體系提供公共產品最多的國家,在反對其霸權性權勢的同時,又尊重其作為首要領導型國家的事實,在此基礎上爭取與其實現更多更好合作,才是更合理的。這種“新型大國關係”如果真能形成,一種以往看起來正在不斷暴露出“向下沉淪”跡象的世界,有可能重新獲得“向上提升”。

作者為上海外國語大學國際關係與公共事務學院教授、盤古智庫學術委員。

作者作品連結:

政治謀殺為何在美國“長盛不衰”?

從英國脫歐、美國大選看穆勒難題與西方文明悖論

「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

然而,英國人仍然本能地維護自身的霸權地位,與此同時,當所謂新興國家作為“挑戰者”面貌出現時,歐洲國家普遍仍以“勢力均衡”的思想,拼命構築對“挑戰者”的包圍圈,如此陷入惡性循環,導致全面性的世界大戰發生。回顧兩次世界大戰過程,值得反思的是兩個問題:一個是,英國仍以維護自身的霸權地位為要,合理嗎?對英國霸權的“挑戰”,僅僅來自德國?實際上,是普遍性的對英國霸權的不滿,以及英國霸權在不僅面對德國的興起,而且在面對其他國際事態時,也已力不從心。英國的明智做法,是要認識到的實力已不足以支持霸權,轉而與其他國家分享權力。

在兩次世界大戰之際,英法等國仍致力於壟斷享有以往形成的國際權力,難免不是尸位素餐,在道義上沒有了合法性,在實力和知識上也沒有了合理性。回到當時歷史場景,英法等國沒有展示出大國應有的美德,那就是為整體的國際利益及自身長遠利益而計,應該審時度勢放棄僭妄已久的國際權勢,而主動吸收其他大國加入到共同治理世界的行列,這樣,兩次世界大戰的悲劇有可能得以避免。

要為“新興者”提供“容身”之地

“修昔底德陷阱”命題的理論誤區,在於只從個別國家的互動,而不從複雜的國際體系視角來思考問題。把兩次世界大戰的發生機理,歸結為“新興國家”作為“挑戰者”“挑戰”了守成國家和破壞了國際體系,是不夠的。假如這些國家當時不“挑戰”權威和國際體系,它們的命運又會如何?很可能是在其自身發展需求無法得到滿足的情況下,導致內部危機。

後世史家和論者在評價德國在19世紀後期到20世紀前期的對外政策時,多半對俾斯麥的多邊外交讚譽有加,而對威廉二世的作為嗤之以鼻。比如美國前國務卿基辛格在其《大外交》一書中就認為,俾斯麥的外交成功主要在於兩點:

一是稟持現實主義,追求有限的國家利益目標;

二是構建多重外交體系,把與德國友好或不友好的國家都囊括其中,使對抗意志在多邊協調機制中化解。

而到威廉二世即位後,轉向積極外交,追求更大利益,導致與列強全面對抗且不可化解,終致引發第一次世界大戰。但這種分析的問題在於:在威廉二世即位後,德國真的還有可能維持多元性的外交體系嗎?假定能維持,在當時德國出現快速工業增長、對海外市場需求急劇增長後,在當時英國主導的國際體系中,德國能夠在海外獲得支援自身進一步增長的國際空間嗎?假如不能,又會在德國內部產生什麼樣的影響?且不說俾斯麥針對法國的多邊外交體系,因其高度複雜而實際上不可能長久維持、並且使歐洲大國之間猜忌重重。從另一個角度來論,德國的處境是由當時的國際體系決定的。在俾斯麥時代,德國還是工業化國家中的後起之秀,當時德國的有限作為,在英國眼中能夠平衡歐洲大陸的其他力量、因此不為所慮,而在後來德國工業化程度繼續提高、實力又有明顯增長後,在德國內部解決它進一步發展的需求,已經不太可能,尋求將內部問題外部化,因此是自然的選擇,這在今天稱作為“轉嫁危機”。德國當年其實也在面臨兩難選擇:如果對外無所作為,可能自我失調、國家崩潰;而轉向積極有為,會與列強迎頭相撞。

凱恩斯是當時對此問題有清楚認識的少有的思想家,他看到德國人口已由1870年的大約4000萬上升到1914年的6800萬,而“迅速增長的人口只有在一國的經濟結構進行廣泛轉型的時候才可能維持。德國從一個自給自足的農業國變成了一個巨大的、複雜的工業機器,這台機器的平衡運行依賴於德國諸多國內外因素的平衡” 。如果當時的國際體系真的有張力,能夠接納德國成為國際體系中的一個新領導者,德國因人口迅速增長、工業化快速推進所帶來的嚴重挑戰,就有可能在更大的國際空間化解,而當時國際體系的缺欠則有可能被德國所參與完善,這不就是兩好嗎?但當時的英法等國並不這樣去想,而是一味以“修昔底德陷阱”認定德國興起就是對英法領導地位的取代,不肯與德國共用領導權,這種自私自利不僅對德國是不公平的,對整個世界也是不公平的,因為這意味著要維持英法等國近世以來建立起來的殖民體系。因是之故,德國當年的“挑戰”是必然的,有可能因此尋得出路。而“挑戰”也未必完全不合理,因為任何國際體系都表現為主導型國家的自私性和提供公共產品的統一,但新的國際關係變數加入後,原有國際體系的承載能力就不夠了,就有進行改革和修訂原有國際契約的必要了,而“守成者”一般不贊成改革和修訂契約。因此,戰爭實際上也是一場國際體系的“革命”,第二次大戰結束後,才完結了過時的英國霸權體系,而代之以能夠提供更多公共產品的美國霸權體系,德日等新興國家的發展需求,在這個新的國際體系中才能得到滿足。作為倒推,如果英國能夠克服自身的自私考慮,而與德日美攜手推進國際體系的變革,那麼兩次世界大戰是不是就可以避免?

從國際體系的角度,對兩次世界大戰的發生,值得反思的一個問題,就是當時的主導性國家(英國)的嚴重自私。英國的自私在一定時間內有其合理性,是因為它也提供了一定的國際公共產品,引導了國際秩序和維護了國際和平,但越到後來,英國提供國際公共產品的能力與意願愈顯不足,維持國際體系流暢運轉的能力也大打折扣,在其權利(自私性國家利益)與義務(提供國際公共品)之間已嚴重失衡,從道義上來說,英國繼續維持其霸權地位,已沒有合法性。如果當年英國吸收德日美等“新興國家”一起加入到對國際體系的變革中,而不是一味要維持自身的霸權利益(其實根本維持不了),那麼,國際體系的優化是有可能的。

進入19世紀晚期後,美國、德國、日本等作為“新興國家”崛起於國際舞臺,它們在尋求進一步發展時,都曾面對複雜的國內國際挑戰,這些新興國家所面對的共同難題,是本國的進一步發展與面臨的挑戰,已無法在本國內部化解,必須尋找更大的空間化解。與此同時,這些國家也逐漸生長出能夠為國際體系提供公共產品的能力。從20世紀下半葉美國建構起新的國際體系,德國甚至包括美國等原先的“挑戰者”,不僅化解了其在兩次世界大戰之際的挑戰,而且還開始為國際社會提供公共產品的經歷看,在一個國際體系中,化解“挑戰者”給國際體系的衝擊,關鍵是要給“挑戰者”提供國內問題與國際問題互解的空間。

國際契約已需要調整

任何一個國際體系的形成,包括國際體系中領導型國家的產生,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國際契約的基礎上。國際契約包含了國家可以享有的權力(權利)和應該承擔的責任兩個方面,權力(權利)又是以責任為條件的,當責任不能承擔、義務不能履行時,權力(權利)的合法性就消失了。在兩次世界大戰之際,原有國際體系的契約關係——即以往的權力(權利)和義務關係,實際上已經嚴重變形,一個新的“全球世界”,急需重構權力(權利)和義務關係。

在一定時期內,一種國際體系會體現出主導國家的自私性,這反映了在此時間內國家間關係的現實,就當時場景來說也有其合理性,因為國際體系內的個別國家,畢竟比其他國家提供了了更多的國際公共產品。但它的合理性有時空性。在體系內的各別國家發展變化後,原有國際體系就會超載、處理不了新增的國際關係變數,在此情況下,仍片面維持原有國際體系而不改進,當然就會出現全面性的國際社會的“禮崩樂壞”。

時過勢移,21世紀的今天,在很大程度上又回到了20世紀上半葉的場景:曾經在“二戰”結束以後為世界提供了更多公共產品、也享有最大權勢的美國,一如當年的英國那樣,在面對已有更多國家興起於國際舞臺、和自身內部所出現的問題已越來越多的現實時,也明顯在國際事務中表現出了權利與義務的失衡,亦即提供公共產品的能力與意願已大幅度減退,但卻還在享有著“二戰”剛結束之際訂立國際契約時所取得的超常國際權勢。如果當前的美國做出當年英國一樣的選擇,那是重複20世紀的悲劇。

權利和責任本該平衡的,然而,在今天的世界上,兩種不平衡卻同時存在:傳統強國負擔國際責任的能力已大大降低、行為也大為減少,但其內部仍充斥著死守對世界經濟、政治事務的主宰權,並意圖尋求絕對安全的呼聲;而新興國家對國際事務擔責日多、國際授權卻未見增長,卻仍備受傳統強國的非難。既有國際規則和國際秩序,已越來越多表現出其非正義的一面,對此予以破解、重構國際契約關係,才能反映“二戰”結束以來的世界變化和今日現實,也才能為全球發展和穩定創造新的制度基礎。

破解並不是要去顛覆和取代,而是改革,一是既有規則和格局需要有局部改變,而非廢除既有規則、秩序,乃是“裱糊”,把漏水的屋子修好,更適宜人居;二是要做增量,也就是現有的規則、秩序又是不夠的,世界經濟面貌、各個國家的相對份量都已發生大變,在原有框架內已無法應對,因此需要有新興國家加入,共同領導建設新規則。也就是說,破解不平衡,主要是做加法而非減法,不是尋求新興大國取守成大國而代之,而是新興大國要把守成大國不能負責的那些責任,部分承擔起來,與此同時守成大國該放棄的部分權利,要有放棄。一味守成的世界無正義,一味革新的世界無秩序,要兼顧倫理主義與歷史主義,對既有規則、秩序與守成國家的權勢,要在維護與反對中取得平衡。

在20世紀上半葉,作為新興者的德國,所做出的選擇總體來說也是錯誤的,它過於激進地顛覆了原有國際契約的合理性,給自己和世界都帶來的災難。今天的美中兩國應分別以英國和德國為鑒。就美國來說,不應一味保守以往以霸權為特徵的國際權勢,而應盡大可能吸納中國等新興國家也真正成為全球治理的重要力量,共同來化解全球性問題和挑戰。對中國等新興國家來說,一味否定美國以往的優勢地位同樣不可取,美國仍是為國際體系提供公共產品最多的國家,在反對其霸權性權勢的同時,又尊重其作為首要領導型國家的事實,在此基礎上爭取與其實現更多更好合作,才是更合理的。這種“新型大國關係”如果真能形成,一種以往看起來正在不斷暴露出“向下沉淪”跡象的世界,有可能重新獲得“向上提升”。

作者為上海外國語大學國際關係與公共事務學院教授、盤古智庫學術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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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謀殺為何在美國“長盛不衰”?

從英國脫歐、美國大選看穆勒難題與西方文明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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