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暴雪過後的夜晚, 星空格外美麗。 但史密斯夫婦家中卻是哭聲一片, 因為家中的獨子奈特今早被人發現死了。
奈特的屍體是在社區中心的廣場上被發現的, 屍體的脖子上插著一把水果刀, 身邊的雪地已經被血染紅, 格外刺眼。
銀裝素裹的環形廣場上, 清晰地留著被害者所穿皮靴的腳印, 另外還有一串小小的尖狀平底鞋印, 根據大小和腳印的深淺, 警方推測是一個女人留下的。
“情況如何?”趕到的路易士警官問道。
“報告警官, 從現場留下的腳印看, 被害者死亡前曾和一個女子在廣場中心停留,
路易士聽完, 沿著警戒線察看了一番現場的腳印(為保證現場腳印的完整, 除法醫外, 暫時還未允許其他人進入), 可是越看, 他的眉頭皺得越緊, “這是怎麼回事?”路易士低聲道。
“有什麼不對嗎, 警官?”警員問道。
“你們仔細察看過腳印嗎?”路易士的臉色有些難看, “嫌疑人的腳印不見了。 ”
“什麼?”警員嚇了一跳, 奇怪道, “警官先生, 女人的腳印不是完整地在雪地上嗎?”
“笨蛋!”路易士忍不住發火道, “好好看看, 被害人的腳印是從北面的一個酒吧裡延伸出來的, 而那串女人的鞋印, 是從西面的小橋到達廣場中心的,
警員聽完, 回身仔細觀察一番, 嘴裡像塞了一個雞蛋張得老大:“真……真的沒有, 只有走到中心的一串腳印, 卻沒有離開的。 老天, 這是怎麼回事!”
路易士對著現場沉思許久, 轉身對警員說道:“我們先去死者的家裡拜訪一下, 看看有沒有什麼發現。 ”
在奈特的家中, 路易士很快通過與他家人的談話鎖定了嫌疑人——奈特的前女友露茜。 據奈特的父親說, 奈特和露茜相戀四年, 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 可是三個月前, 奈特新結識了一個女朋友, 為此, 露茜經常到這裡跟奈特吵架。 而昨晚, 露茜正好也過來了, 只是當時奈特不在家,
“這麼看來, 露茜就有作案動機了。 該請她來問問了。 ”路易士發話道。
警局裡, 路易士見到了這個個子不高的女人。 露茜面色平靜, 並沒有一點兒不自然。
“你好, 露茜小姐。 昨晚你是不是到奈特家裡找過他?”路易士問道。
“是的, 我幾乎每週都去找那個混蛋。 不過, 昨晚他並不在家。 ”露茜恨恨地說道。
路易士盯著面前的女人, 說道:“小姐, 我希望你能坦白一些。 雖然奈特不在家, 可你還是找到他了, 不是嗎?酒吧裡有目擊者證實你把他約出去了。 ”
露茜面色微微一變, 說道:“我沒想過隱瞞, 我確實找他談了一下, 不過只有10分鐘而已, 9點我就回家了, 跟這件不幸的事情可沒有半點兒關係。 ”
“很遺憾, 小姐, ”路易士接過助手遞來的一份報告,
露茜出乎意料地沒有慌亂, 反而昂起頭盯著路易士, 戲謔道:“警官先生, 今早我去過現場, 奈特身旁只有向他走去的腳印不是嗎?如果是我殺了他, 那我離開的腳印在哪裡, 難道我是飛走的嗎?”
聽到露茜的嘲弄, 路易士笑出聲來, 指著露茜道:“不要狡辯了, 小姐, 你的小把戲我已經看穿了。 ”
“你……你不要誣衊人。 ”
“其實很簡單, 我們卻想多了。 ”路易士很快就將案發時的情形“再現”了一遍, 露茜癱坐在椅子上, 臉色煞白, 終於低下了頭。
請問:兇手是怎樣在離開時“抹去”腳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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