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美國以後,
我們給女兒定下了通過工作賺零花錢的規矩:幫媽媽洗一次衣服可以獲得1美元,
倒一次垃圾可以獲得50美分,
擦一次餐桌可以獲得25美分,
等等。
慢慢的,
她的小豬存錢罐裡也有不少“私房錢”了。
為了鍛煉女兒的獨立生活能力,
我們允許她可以用自己的零花錢去買自己喜歡的東西。
上個週末, 女兒在超市里看上了一個毛絨玩具, 問我們可不可以買。 我們說當然可以, 你不是有自己的零花錢嗎?但前提是只能由你自己去買, 爸爸媽媽不會幫忙。 她拿了錢, 連蹦帶跳地跑到銷售點, 對收款員說了一通我們聽不懂的英文。
在美國人看來, 孩子並非家庭和個人的私有財產, 而是未來的社會公民。 父母只是給予了孩子生命。
這種保護幾乎無處不在。 最強有力的保護來自聯邦和州的法律。 在美國, 如果一個孩子的權利受到了侵害——無論侵害者是誰——周圍的任何一個公民、社會福利機構和司法系統都會立即高效運轉起來, 確保這個孩子不會受到虐待和忽視。 也就是說, 不要說虐待和傷害孩子, 就是忽視了他(她)們也意味著是犯罪。
例如, 法律禁止將兒童放置在可能對他們的健康和福利造成傷害的環境裡;或者發現這種情況, 有能力制止而不去制止。 後一句話實際上規定了, 一個即使和孩子沒有任何關係的人如果發現了可能危害兒童的情況而沒有制止的話, 也是一種違法行為——不要說這是人家的家事因而不幹你的事,
有些法律規定往往令來自中國的家庭難以適應。 也許是因為中國的“狼爸”、“虎媽”聞名世界, 我們剛到美國的時候, 朋友們叮囑我們的最重要的一條原則就是不能打孩子——無論是在家裡還是在公眾場所——甚至批評孩子都要十分小心, 如果聲音過大很可能會被鄰居或周圍的人報警。 至於我們在國內時有耳聞的孩子被父母打死的事情在美國幾乎不可能發生——剛一出現就會被無數“多管閒事”的人制止了。
如果說, 法律只是被動體現了對兒童保護的底線的話, 對孩子的愛和耐心則體現了社會主動性的一面。 在孩子面前,美國人一向很有耐心。剛到美國的時候,我們帶女兒參加聚會,女兒偶爾會耍耍脾氣,我們是打也打不得,罵也罵不得,好言相勸她反而哭鬧得更厲害,我們尷尬得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但那些美國教授們——越是大牌教授越是如此——從來都微笑著對我們說,沒關係。有的教授還通過其他方式説明女兒轉移注意力,逗她開心。他(她)們似乎習慣了在各種場合下的孩子哭鬧。
美國社會對孩子的關心往往體現在具體的細節上。就拿日常生活來說,超市里的推車,專門設計了兒童可以坐在車裡的裝置,有坐墊,有安全帶,還詳細列出了危險的和正確的乘坐方式;有些超市還提供孩子可以坐在裡面玩的較大的推車,或者是孩子自己可以推的小型購物車。女兒每次去超市都高興的不得了:她既可以自己推車,還可以向收款員索要色彩絢麗的貼紙。但是,孩子要貼紙是有條件的,“NoPlease, No Stickers!”(“不說請就沒有貼紙!”)女兒自此學會了怎樣有禮貌地和別人說話。到餐廳吃飯,有孩子專用的功能表;等餐的時候,餐廳都會給孩子提供紙筆,讓孩子在上面塗塗畫畫;商場裡的親子洗手間裡,還會有孩子專用的小型沖水馬桶;等等。這些點點滴滴的小心思,折射出美國社會尊重和保護孩子的獨立意識,將其視為社會中平等一員的文化,從而營造出全社會共同關心教育孩子成長的良好氛圍。
其實,不光是美國,許多發達國家都把對孩子的重視落實到具體的行動和細節上。比如,在德國,所有給小孩子穿的衣服背面,都會有一個明顯的螢光標識,目的是防止在夜間沒有燈光的時候車輛會撞到孩子。任何提供給孩子玩的區域或玩具,都不允許存在對兒童可能造成傷害的可能性。我們經常說國外的父母不管孩子,其實並不是這樣,父母怎麼可能真的不管孩子?那只不過是因為他(她)們已經在安全性上做了充分準備而已。
在中國人看來,大人的事情要比孩子重要得多。大人經常忙於工作不管孩子。在中國人的文化中,這似乎還是一個值得發揚光大的美德。我們常常會看到這樣的報導,某某堅守在工作崗位上,孩子發燒到了40度,也顧不上送醫院。我們很少能靜下心來想一想,如果一個人連親生骨肉都可以不管不顧,他(她)的心腸該是何等的冷酷?這樣的人,值得被他人信任嗎?在西方人看來,這樣的事情非但不可思議,而且是一種違法行為。如果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兒童福利局和社工會立即介入,以防止孩子受到進一步的傷害。如果大人的確因為工作繁忙不能照顧孩子,那麼,他(她)就有可能被剝奪作為父母的權利。大人的工作固然重要,但決不能因此而給孩子帶來傷害。你可以選擇工作,那你就要選擇不要孩子;你如果生了孩子,你就不能因為任何理由而忽視孩子。
去年,一個朋友帶著孩子回國探親。她有一些業務需要拜訪相關部門的官員。起初,她打算帶著孩子一起去談工作。我們聽了嚇了一跳,趕緊告訴她絕對不可以。哪有帶著孩子去進行工作會談的?要是孩子哭鬧了怎麼辦?她聽了以後大惑不解。在德國,這簡直是司空見慣的事。所有的母親都是這麼做的,沒有人覺得有什麼不妥,為什麼回到了中國反而不行?我們聽了哭笑不得,但也回答不了她的問題,只好解釋為文化差異了。但仔細想想,這種文化上的差異,似乎還是沒有的好。
從小我們就知道,孩子是祖國的未來。這樣的口號出現在講話裡、檔中、標語上,我們天天說,卻很少從行動上真正重視孩子的感受和想法,關心他(她)們的成長。事實上,我們對孩子的重視不能只體現在“六一”那天放假上——如果我們真的重視孩子,有沒有“六一”或者“六一”放不放假都不重要。我們必須要從全方位給孩子建立一個安全、祥和、友善、溫暖、真誠和美好的教育環境。也許是因為有了孩子的緣故,我現在特別不能容忍那些傷害孩子的事情,聽到就受不了。對於那些拐賣、性侵、殘害兒童的罪行,不能從一般性的法理出發定罪,而要從孩子一生成長的角度,去執行最嚴厲的懲罰,即使看上去違反了所謂“法理”也在所不惜——在這個世界上,大人是有力量侵犯他人和保護自己的,但孩子沒有任何力量,他(她)們只能被保護——只有這樣,才能形成對這類犯罪行為的有力震懾。否則的話,真不知道還要再出多少這類天理不容的事件。而失去了孩子,也就意味著我們失去了希望和未來。
在孩子面前,美國人一向很有耐心。剛到美國的時候,我們帶女兒參加聚會,女兒偶爾會耍耍脾氣,我們是打也打不得,罵也罵不得,好言相勸她反而哭鬧得更厲害,我們尷尬得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但那些美國教授們——越是大牌教授越是如此——從來都微笑著對我們說,沒關係。有的教授還通過其他方式説明女兒轉移注意力,逗她開心。他(她)們似乎習慣了在各種場合下的孩子哭鬧。美國社會對孩子的關心往往體現在具體的細節上。就拿日常生活來說,超市里的推車,專門設計了兒童可以坐在車裡的裝置,有坐墊,有安全帶,還詳細列出了危險的和正確的乘坐方式;有些超市還提供孩子可以坐在裡面玩的較大的推車,或者是孩子自己可以推的小型購物車。女兒每次去超市都高興的不得了:她既可以自己推車,還可以向收款員索要色彩絢麗的貼紙。但是,孩子要貼紙是有條件的,“NoPlease, No Stickers!”(“不說請就沒有貼紙!”)女兒自此學會了怎樣有禮貌地和別人說話。到餐廳吃飯,有孩子專用的功能表;等餐的時候,餐廳都會給孩子提供紙筆,讓孩子在上面塗塗畫畫;商場裡的親子洗手間裡,還會有孩子專用的小型沖水馬桶;等等。這些點點滴滴的小心思,折射出美國社會尊重和保護孩子的獨立意識,將其視為社會中平等一員的文化,從而營造出全社會共同關心教育孩子成長的良好氛圍。
其實,不光是美國,許多發達國家都把對孩子的重視落實到具體的行動和細節上。比如,在德國,所有給小孩子穿的衣服背面,都會有一個明顯的螢光標識,目的是防止在夜間沒有燈光的時候車輛會撞到孩子。任何提供給孩子玩的區域或玩具,都不允許存在對兒童可能造成傷害的可能性。我們經常說國外的父母不管孩子,其實並不是這樣,父母怎麼可能真的不管孩子?那只不過是因為他(她)們已經在安全性上做了充分準備而已。
在中國人看來,大人的事情要比孩子重要得多。大人經常忙於工作不管孩子。在中國人的文化中,這似乎還是一個值得發揚光大的美德。我們常常會看到這樣的報導,某某堅守在工作崗位上,孩子發燒到了40度,也顧不上送醫院。我們很少能靜下心來想一想,如果一個人連親生骨肉都可以不管不顧,他(她)的心腸該是何等的冷酷?這樣的人,值得被他人信任嗎?在西方人看來,這樣的事情非但不可思議,而且是一種違法行為。如果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兒童福利局和社工會立即介入,以防止孩子受到進一步的傷害。如果大人的確因為工作繁忙不能照顧孩子,那麼,他(她)就有可能被剝奪作為父母的權利。大人的工作固然重要,但決不能因此而給孩子帶來傷害。你可以選擇工作,那你就要選擇不要孩子;你如果生了孩子,你就不能因為任何理由而忽視孩子。
去年,一個朋友帶著孩子回國探親。她有一些業務需要拜訪相關部門的官員。起初,她打算帶著孩子一起去談工作。我們聽了嚇了一跳,趕緊告訴她絕對不可以。哪有帶著孩子去進行工作會談的?要是孩子哭鬧了怎麼辦?她聽了以後大惑不解。在德國,這簡直是司空見慣的事。所有的母親都是這麼做的,沒有人覺得有什麼不妥,為什麼回到了中國反而不行?我們聽了哭笑不得,但也回答不了她的問題,只好解釋為文化差異了。但仔細想想,這種文化上的差異,似乎還是沒有的好。
從小我們就知道,孩子是祖國的未來。這樣的口號出現在講話裡、檔中、標語上,我們天天說,卻很少從行動上真正重視孩子的感受和想法,關心他(她)們的成長。事實上,我們對孩子的重視不能只體現在“六一”那天放假上——如果我們真的重視孩子,有沒有“六一”或者“六一”放不放假都不重要。我們必須要從全方位給孩子建立一個安全、祥和、友善、溫暖、真誠和美好的教育環境。也許是因為有了孩子的緣故,我現在特別不能容忍那些傷害孩子的事情,聽到就受不了。對於那些拐賣、性侵、殘害兒童的罪行,不能從一般性的法理出發定罪,而要從孩子一生成長的角度,去執行最嚴厲的懲罰,即使看上去違反了所謂“法理”也在所不惜——在這個世界上,大人是有力量侵犯他人和保護自己的,但孩子沒有任何力量,他(她)們只能被保護——只有這樣,才能形成對這類犯罪行為的有力震懾。否則的話,真不知道還要再出多少這類天理不容的事件。而失去了孩子,也就意味著我們失去了希望和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