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 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 必須堅持厲行法治。 保護群眾的利益是各級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 但維權要有度, 要在法律的框架內合理反映訴求, 而不是通過纏訪鬧訪、惡意登記等各種違法的方式來達到個人訴求。 今年以來, 大名縣公安局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 主動適應新形勢新變化, 不斷強化依法治訪理念, 依法處置信訪案件,
案例
今年7月份以來, 我縣電力公司解聘農電工薛某某、郭某某、劉某某等11人先後4次到北京國家信訪局越級上訪, 在國家信訪局多次告知其屬越級訪不予登記受理的情況下, 12月1日, 薛某、郭某、劉某等16人又到北京國家信訪局越級集體纏訪, 被縣公安局接返。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 對拒不通過法定途徑提出訴求, 仍然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訴求, 在信訪接待場所多次纏訪, 擾亂單位秩序的薛某某、郭某某、劉某某等3名首要人員, 予以行政拘留10日處理,
摘要
《國務院信訪條例》明確規定:信訪人有依法信訪的權力, 但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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