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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光棍怎麼解決?比現在幸福多了,不是去青樓哦!

在講究 " 不孝有三 , 無後為大 " 的古代 , 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 , 如戰爭、制度、價值觀等因素 , 也有著剩男剩女這個群體 , 古稱 " 獨 ", 與 " 鰥寡孤 " 並列。 古代這些“光棍”群體除了去青樓, 是如何解決光棍問題的呢 ?

1、拉女配

官媒指定婚配 官媒, 就是官府負責解決光棍男人婚姻配偶的專職人員, 與今天發結婚證書的公務員在職能上有相同的地方, 但權力更大, 官媒通過強制手段給光棍找老婆, 指定某女嫁給某男, 純是“拉女配”。

在清代就設置過官媒, 因為男多女少, 官媒油水很足, 光棍們爭著送“聘金”呢, 沒有送的就伸手向光棍索紅包。 有意思的是, 為了防止男女繞過官媒私下來往, 玩私奔, 官媒常在晚上“查牆子”。 所謂的“牆子”就是小巷子、旮旯處等男女方便私會之所。 如果發現崔鶯鶯和張生那樣翻牆私會現象, 光棍男子往往會被官媒趕走。

2、強迫適齡女子嫁人

強制女子出嫁 如在晉代, 女子到了一定年齡必須嫁人, 否則官府要強行給她找物件。 《晉書·武帝紀》(卷三)記載, 司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 “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 使長吏配之。 ”意思是, 女孩子到17歲了, 如果父母不將閨女嫁出去, 地方官員就要給她找夫君,

逼其強行嫁人。

南北朝時期, 女孩到了年齡是必須得出嫁的, 這是當時朝廷的規定, 否則就是犯法了。 這可不像現代的女孩, 可以東挑西選, 沒有中意的就不嫁。 若是放在當時, 這可犯大罪了, 不僅是自己, 父母家人都是連坐之罪, 統統得要蹲大牢的。

3、限制納妾

如在漢代 , 蔡邕所著的《獨斷》稱 ," 卿大夫一妻二妾 ", 有特殊貢獻 , 才可以最多娶八個妾 , 即 " 功成受封 , 得備八妾 "。 有點文化和身份的人 , 可以娶一個妾 , 即 " 士一妻一妾 "。 普通老百姓是不准娶小老婆的 ," 庶人一夫一婦 ", 和現在一樣 , 是一夫一妻制。 元代則以法律的形式規定庶人老百姓不得娶妾。

即使符合納妾條件的 , 也不是什麼時想納就什麼時納的。 如明朝 , 朱元璋規定 , 親王一級的 " 許奏選一次 , 多者止於十人 " 世子及郡王則少多了 , 減了一多半 ," 額妾四人 , 一生中一般就是納妾一次 , 除非無後才可再納。

4、製造私奔

私 " 奔 " 啥意思呢 , 就是私下裡男女自由交流的意思 , 在我朝古代 , 有給單身男女提供交友的平臺。 春秋時期的 " 仲春會 " 就一個典型的 " 奔 " 機會 , 為青年適婚男女、有生育能力男女的相處提供了特殊機會 , 提高男女婚配率。 《周禮》中的《地官 · 媒民》是這樣說的 ," 中春之月 , 令會男女 , 於是時也 , 奔者不禁 , 若無故而不用令者 , 罰之。 "" 仲春會 " 一般在 " 三月三 "。 除了這一天 , 古代可以給光棍提供擇偶良機還有不少 , 如正月十五、七月七等。

當然不止這些,不過這些方式確實很給力。對於古代的光棍來說,確實是一種幸福,你覺得呢?

當然不止這些,不過這些方式確實很給力。對於古代的光棍來說,確實是一種幸福,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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