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朋友在看美國電影的時候可能都會瞭解到在某一個時期,
釀酒賣酒在美國是違法的,
甚至和朋友一起聚餐喝點酒都會被抓起來,
著實讓人難以想像。
而這一禁酒時期,
是從1920年1月17日,
美國憲法第18號修正案——禁酒法案(又稱沃爾斯特法案)正式生效開始的,
距離現在約一百年,
一直到1933年12月6日,
第21次憲法修正案宣佈廢止禁酒令,
才告一段落。
美國執法人員傾倒啤酒
美國憲法第十八條修正案是這麼說的:“自本條批准一年以後,
凡在合眾國及其管轄土地境內,
酒類飲料的製造、售賣或轉運,
均應禁止。
其輸出或輸入于合眾國及其管轄的領地,
亦應禁止。
” 根據這項法律規定,
凡是製造、售賣乃至於運輸酒精含量超過0.5%以上的飲料皆屬違法。
自己在家裡喝酒不算犯法,
但與朋友共飲或舉行酒宴則屬違法,
最高可被罰款1000美元及監禁半年。
這條法案無疑是可笑的。
這裡面的影響因素很多,
但是主要的是兩個原因。
首先是宗教原因。
美國具有很濃厚的清教徒傳統,
在那時,
土生土長的美國白人,
也就是第一批歐洲移民的後代,
無不從小受著清教文化的薰陶,
他們恰恰成為了最保守的大多數,
往往追求一種“清廉”的生活。
在反對奢華縱欲、主張勤儉節忍的清教傳統之下,
讓人們反對飲酒的理由可以有一萬個:飲酒傷身、醉酒鬧事、酒後危險工作……歸根結底,
酒是萬惡之源。
而第二個原因是女權運動。 從十九世紀下半葉(黑人平權)開始, 越來越多的女性加入到女權運動中, 為婦女爭取更平等的權利。 在這次禁酒事件中, 女權主義者強調, 酗酒是造成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
另外, 當時美國剛剛向德國宣戰,
但當時的美國沒有想到, 禁酒令給美國帶來了史無前例的危機。 首當其衝的就是黑社會的迅速壯大。 當大家沒有正常合法的途徑喝到酒的時候, 又忍不住酒癮, 便紛紛向黑市尋去, 而黑市出現後, 勢必需要武力和武器的保護, 黑社會便由此快速壯大。 同時衍生出來的問題還有官僚制度的腐壞。 黑社會壯大後便通過各種方式尋求庇護, 包括去賄賂官員、滲透員警系統等。
除此之外, 使得社會習氣反而向著惡劣的一面發展。 喝酒的人都偷偷摸摸的喝, 實在買不到了便想辦法偷, 工業酒精、醫用酒精都是他們的目標, 而也有很多人借職務之便牟利, 可想而知社會體系的混亂。
最重要的是,這條法案暴露出了公共利益與個人自由之間的矛盾,以及民主與法制之間的矛盾。這就是另一個大話題了,留待改天再聊。
可想而知社會體系的混亂。最重要的是,這條法案暴露出了公共利益與個人自由之間的矛盾,以及民主與法制之間的矛盾。這就是另一個大話題了,留待改天再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