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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散」紅包來了!獎勵辦法率先試水大樓宇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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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商務辦公樓宇入駐企業, 自工商註冊(含區外變更)之日起, 按照企業區級貢獻的60%、60%、60%給予連續三年的獎勵;對商務辦公樓宇(園區)的開發投資企業或運營機構給予不同程度的獎勵……近日, 市北區招商引資促進委員會印發《市北區促進樓宇經濟發展扶持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加大力度扶持兩類企業, 一是商務辦公樓宇管理、開發投資等企業, 二是商務辦公樓宇入駐企業, 推動樓宇經濟成為市北區經濟發展的有效載體和重要形態。

扶持對象更明確

①在市北區行政區域範圍內進行工商註冊、稅務登記且合法經營商務辦公樓宇開發企業;

②申請扶持的商務辦公樓宇物業管理公司應具備物業管理資質;

扶持標準更細化

根據《辦法》扶持標準共分為兩類。

一是商務辦公樓宇管理、開發投資等企業扶持標準;二是商務辦公樓宇入駐企業扶持標準。

對商務辦公樓宇開發或管理等企業進行獎勵

①對年度稅收總額超億元的商務辦公樓宇或園區, 自持物業的給予開發投資企業或園區運營機構一次性獎勵300萬元,

物管公司一次性獎勵30萬元;非自持物業的給予物管公司一次性獎勵50萬元。 對當年區級貢獻(扣除樓宇或園區內享受政策企業的區級貢獻)比上年增長500萬元以上的自持物業的商務樓宇開發投資企業或園區運營機構給予200萬元獎勵(與億元樓宇的一次性獎勵不重複獎勵, 可採取就高原則)。

②對通過市相關部門認定(參照《關於青島市特色樓宇認定及管理暫行辦法》), 獲得“青島市特色樓宇示範單位”稱號的商務辦公樓宇, 給予物管公司一次性獎勵人民幣20萬元。

③鼓勵物管公司協助政府共同促進樓宇經濟發展。 對積極配合完成樓宇及入駐企業資訊統計工作, 協助區政府開展招商引資及協稅工作且樓宇入駐企業對其服務品質滿意度較高的物管公司, 年終由區物業辦會同區招商促進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優秀商務辦公樓宇物管公司”評比, 設置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三名、三等獎五名, 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和5萬元的獎勵。

④完善商務辦公樓宇配套設施, 優化樓宇經濟發展環境。

對商務辦公樓宇電梯、停車場等公共設施實施升級改造的, 可按實際投資額的50%, 給予投資方最高300萬元的獎勵;對新建立體停車場, 有效改善周邊商務辦公樓宇交通環境的, 可按實際投資額的40%, 給予投資方最高300萬元的獎勵;對投資建設員工餐廳等配套設施, 達到300平方米以上, 可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 達到500平方米以上, 可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

⑤鼓勵提高物業管理標準。 對經相關部門認定, 獲得“全國物業管理示範大廈”、“山東省優秀物業管理大廈”、“青島市優秀物業管理大廈”稱號的商務辦公樓宇, 分別給予物管公司10萬元、8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商務辦公樓宇入駐企業連續三年獎勵

①根據《辦法》,自工商註冊(含區外變更)之日起,按照企業區級貢獻的60%、60%、60%給予連續三年的獎勵;

②自工商註冊(含區外變更)之日起在市北區商務辦公樓宇內租賃自用辦公用房超過500平方米(含),且簽訂3年以上租賃合同,按照年租金的20%給予補貼,連續兩年,年補貼金額不超過20萬;在我區新購置辦公用房超過500平方米(含),根據其實際使用面積,按10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補助,最高金額不超過50萬元。

③引進高層次優秀人才來市北創業、發展,對入駐企業高管或骨幹人才(限5人以內),連續3年按其在市北區實現的區級貢獻的50%予以獎勵。

①根據《辦法》,自工商註冊(含區外變更)之日起,按照企業區級貢獻的60%、60%、60%給予連續三年的獎勵;

②自工商註冊(含區外變更)之日起在市北區商務辦公樓宇內租賃自用辦公用房超過500平方米(含),且簽訂3年以上租賃合同,按照年租金的20%給予補貼,連續兩年,年補貼金額不超過20萬;在我區新購置辦公用房超過500平方米(含),根據其實際使用面積,按10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補助,最高金額不超過50萬元。

③引進高層次優秀人才來市北創業、發展,對入駐企業高管或骨幹人才(限5人以內),連續3年按其在市北區實現的區級貢獻的50%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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