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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狗群”唆毒殺狗,濟南某社區10多隻寵物狗被毒,怎麼辦?

網上出現“毒狗群”專門教唆人們毒殺狗狗, 全國多地均有狗狗被毒殺, 南京有多條寵物犬中招, 濟南某社區也有10多隻寵物狗被毒殺……近日, 這條由網友引爆的消息迅速在濟南傳開引發了一片議論。

有網友說, “毒狗群”的出現表現了人類的殘忍, 狗狗是人類忠實的朋友, 這是繼吃狗肉、捕狗販運等被愛狗人“圍剿”後, 利用網路傳播殺狗害狗的毒瘤現象, 應該徹底剷除。

網上流傳的資訊

還有網友說, 狗狗也有犯錯的時候, 比如隨地大小便、深夜莫名其妙吼叫甚至發生咬傷人的情況。 但這絕對不是人們暴戾殺狗的理由, 大自然裡所有生物都有享受生命的權利, 人類不能因為個人原因就剝奪狗狗的生命。

當然也有叫好的網友。 他們說, 當人的權益和狗發生衝突、矛盾時, 難道要讓人為狗讓路?有網友留言:“不說別的, 只說一條, 我停在樓下的汽車, 輪胎上那狗尿是誰弄的?”

網友們的爭論

1、愛狗、恨狗爭執何時休

在現實中, 我們的周圍一直存在著愛狗、恨狗兩個人群的對立, 從狗肉餐館前抗議開始, 到高速路攔車救狗、開辦狗貓救助中心……愛狗人積極派發“愛狗才是文明人”的標籤。 恨狗人則大談“吃狗肉是民俗”,

聲稱“在人的福利還不能完全滿足時, 大談狗的福利太超前”……

這種爭執後來又蔓延到網上, 兩方人士都利用網路傳播的特點和便捷, 一方頻頻為汪星人、喵星人塗脂抹粉, 而以狗奴、貓奴自稱;一方則廣泛傳播瘋狗傷人、流浪貓狗是疾病傳染源等等。

愛狗和恨狗針鋒相對

2、愛狗不能超越正常範圍

如果大家有印象, 一定記得下面這條新聞:2011年4月, 中國小動物保護志願者們從京哈高速截獲救助500多條流浪狗, 但救治費無人承擔, 10家寵物醫院把當事方告上法庭, 北京海澱區法院判令中國小動物協會支付40余萬醫療費用。

攔車救助的時候俠士風範, 掏錢結帳時都隱匿江湖, 不知道那些志願者做何解釋?這個事件再次說明, 只有先解決了人的生活品質問題後, 我們才有時間、閒情、餘力去關心動物。 設想如果連飯也吃不飽, 你能拒絕一碗香噴噴的狗肉嗎?如果連車也買不起, 你能駛上高速去截停運輸車嗎?

高速路上截獲救助流浪狗

愛狗人不能以自己的標準要求恨狗人, 強迫恨狗人把狗視為汪星人;把貓視為喵星人, 動物就是動物。 人就是人, 不是狗奴也不是貓奴, 你願意成為它們的“奴”是你的自由和權利, 恨狗人不想成為它們“奴”的自由和權利同樣應給予尊重。

現在我們回頭看一下“毒狗群”, 它肯定是恨狗人所建, 目的是針對流浪狗。如果是愛狗人手裡繩牽的寵物狗,不可能被列入毒殺的範圍。所以,“毒狗群”的出現只不過是恨狗人的一次權益伸張而已,沒什麼大驚不小怪的。

狗是人類忠實的朋友

3、恨狗應在法規道德框架內

在網上還流傳著一個故事:英國一盲人與導盲犬相伴7年,有一天他發現狗在帶領自己外出200多公里後出現異常。最終它帶主人換乘列車、走過人行道,安全返回家中。當主人鬆開繩子時導盲犬栽倒死亡,後經診斷導盲犬殉職於癌症晚期……

讀罷這個故事,恨狗人也許能理解為什麼有那麼多人愛狗了。關於人狗情未了的電影、電視劇、圖書等,愛狗人隨口能講出一堆。面對人類最早馴化成功的動物,愛狗人無法理解為什麼有人會仇恨狗狗。

導盲犬的故事曾感動民眾

恨狗人同樣不能以自己的標準要求愛狗人,強迫愛狗人拋棄自己的“朋友”,強迫愛狗人放棄收留和餵養流浪狗,而去選擇毒殺、棒殺流浪狗。人必須給予大自然所有生靈以尊重、關心和愛護,人雖是萬物之靈,但無權替代萬物選擇是生還是死。

另外,恨狗人用毒殺的方式消滅流浪狗而禍及寵物狗,只要狗的主人提出權益主張,恨狗人將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而且,隨便毒殺流浪狗本身過於簡單、粗暴,會失去道德的高度和水準。

人必須給予所有生靈以尊重、關心和愛護

人類社會得以發展,歷史上發生過多少次“求大同、存小異”的故事?無人說得清,但這種人類所獨有的智慧一直得以延續至今。希望愛狗人、恨狗人同在一片藍天下,彼此尊重,在個人權益、自由充分保障下,實現與公共權益、自由的和諧相處。最後,讓我們重溫一下濟南市養犬管理辦法中的相關條款:

在重點管理區內飼養犬只的,還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只能在其登記的養犬地點飼養。

(二)對大型犬、烈性犬應當圈養或者拴養,非因工作需要不得離開飼養地點。

(三)犬吠影響他人休息時,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及時制止。

攜犬出戶要用束犬鏈(繩)牽領

(四)攜犬出戶時應當攜帶養犬登記證,為犬只系掛號牌,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用束犬鏈(繩)牽領,主動避讓他人和車輛。束犬鏈(繩)最長不得超過一點五米。

(五)攜犬乘坐電梯的,應當避開乘坐電梯的高峰時間,並為犬只配戴嘴套或者將犬只裝入犬籠、犬袋。

(六)不得攜犬乘坐除客運計程車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攜犬乘坐客運計程車時須征得駕駛員同意,並將犬只裝入犬籠、犬袋。

(七)不得攜犬進入機關、學校、幼稚園、醫院(不含寵物醫院)和公園、風景名勝區、烈士陵園、廣場、展覽館、博物館、圖書館、科技館、影劇院、體育場館、社區公共健身場所、候車(機)室、遊樂場、市場、商店、賓館、飯店、飲食攤點等公共場所,但盲人攜帶導盲犬和肢體重殘的殘疾人攜帶扶助犬的除外。

網友們更習慣把狗稱為汪星人

(八)不得攜犬或者放任犬只在泉池、泉渠及其他公共水域內洗澡、游泳。

(九)攜犬出戶時,攜犬人應當隨身攜帶清除犬糞的物品,及時清除犬糞。

(本文為指動濟南原創內容,已授權今日頭條、百家號、微信公眾號、企鵝號、搜狐號、大魚號、網易號同步更新,其他網站和自媒體平臺未經授權,禁止轉載!如果你有什麼意見和想法請點擊下方的留言。或者點個贊,轉發一下,讓朋友分享本文。)

目的是針對流浪狗。如果是愛狗人手裡繩牽的寵物狗,不可能被列入毒殺的範圍。所以,“毒狗群”的出現只不過是恨狗人的一次權益伸張而已,沒什麼大驚不小怪的。

狗是人類忠實的朋友

3、恨狗應在法規道德框架內

在網上還流傳著一個故事:英國一盲人與導盲犬相伴7年,有一天他發現狗在帶領自己外出200多公里後出現異常。最終它帶主人換乘列車、走過人行道,安全返回家中。當主人鬆開繩子時導盲犬栽倒死亡,後經診斷導盲犬殉職於癌症晚期……

讀罷這個故事,恨狗人也許能理解為什麼有那麼多人愛狗了。關於人狗情未了的電影、電視劇、圖書等,愛狗人隨口能講出一堆。面對人類最早馴化成功的動物,愛狗人無法理解為什麼有人會仇恨狗狗。

導盲犬的故事曾感動民眾

恨狗人同樣不能以自己的標準要求愛狗人,強迫愛狗人拋棄自己的“朋友”,強迫愛狗人放棄收留和餵養流浪狗,而去選擇毒殺、棒殺流浪狗。人必須給予大自然所有生靈以尊重、關心和愛護,人雖是萬物之靈,但無權替代萬物選擇是生還是死。

另外,恨狗人用毒殺的方式消滅流浪狗而禍及寵物狗,只要狗的主人提出權益主張,恨狗人將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而且,隨便毒殺流浪狗本身過於簡單、粗暴,會失去道德的高度和水準。

人必須給予所有生靈以尊重、關心和愛護

人類社會得以發展,歷史上發生過多少次“求大同、存小異”的故事?無人說得清,但這種人類所獨有的智慧一直得以延續至今。希望愛狗人、恨狗人同在一片藍天下,彼此尊重,在個人權益、自由充分保障下,實現與公共權益、自由的和諧相處。最後,讓我們重溫一下濟南市養犬管理辦法中的相關條款:

在重點管理區內飼養犬只的,還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只能在其登記的養犬地點飼養。

(二)對大型犬、烈性犬應當圈養或者拴養,非因工作需要不得離開飼養地點。

(三)犬吠影響他人休息時,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及時制止。

攜犬出戶要用束犬鏈(繩)牽領

(四)攜犬出戶時應當攜帶養犬登記證,為犬只系掛號牌,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用束犬鏈(繩)牽領,主動避讓他人和車輛。束犬鏈(繩)最長不得超過一點五米。

(五)攜犬乘坐電梯的,應當避開乘坐電梯的高峰時間,並為犬只配戴嘴套或者將犬只裝入犬籠、犬袋。

(六)不得攜犬乘坐除客運計程車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攜犬乘坐客運計程車時須征得駕駛員同意,並將犬只裝入犬籠、犬袋。

(七)不得攜犬進入機關、學校、幼稚園、醫院(不含寵物醫院)和公園、風景名勝區、烈士陵園、廣場、展覽館、博物館、圖書館、科技館、影劇院、體育場館、社區公共健身場所、候車(機)室、遊樂場、市場、商店、賓館、飯店、飲食攤點等公共場所,但盲人攜帶導盲犬和肢體重殘的殘疾人攜帶扶助犬的除外。

網友們更習慣把狗稱為汪星人

(八)不得攜犬或者放任犬只在泉池、泉渠及其他公共水域內洗澡、游泳。

(九)攜犬出戶時,攜犬人應當隨身攜帶清除犬糞的物品,及時清除犬糞。

(本文為指動濟南原創內容,已授權今日頭條、百家號、微信公眾號、企鵝號、搜狐號、大魚號、網易號同步更新,其他網站和自媒體平臺未經授權,禁止轉載!如果你有什麼意見和想法請點擊下方的留言。或者點個贊,轉發一下,讓朋友分享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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