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希特勒成為德國工人党黨員。 1920年2月該黨公佈他與德萊克斯勒合作起草的25點綱領, 後改名為德意志民族社會主義工人党,
納粹黨私自籌集武器,組建衝鋒隊.1932年11月, 大資產階級和大地主聯名上書魏瑪共和國總統P·von興登堡 , 要求委任希特勒為總理, 並最終於次年1月30日將希特勒推上臺, 納粹党成為執政黨。 希特勒當權後, 宣揚泛日爾曼主義, 打擊和取締其他政黨, 確立法西斯一黨專政。 在國內取消民主自由, 煽起排猶運動, 實行法西斯恐怖統治。 對外撕毀《凡爾賽和約》, 瘋狂擴軍備戰, 組織軸心國集團, 實行侵略擴張政策, 挑起第二次世界大戰, 給德國和世界人民帶來深重災難。
納粹党的成分十分複雜, 既有經歷過納粹運動早期風險的亡命之徒、種族主義空談家, 也有殷實的資產階級, 還有一般店主、職員、工人和農民。 納粹党成立伊始, 便培植對領袖的崇拜, 編造關於希特勒的神話, 貫徹對獨裁者的絕對服從。 納粹党頭目除希特勒外, 還有G.施特拉塞、 R·赫斯、H·戈林、P·J·戈培爾等。 在州、區、鄉設地方和基層組織, 統歸全國委員會領導。 下轄組織有衝鋒隊、党衛軍、蓋世太保、納粹党外事局、希特勒青年團、納粹婦女聯合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