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年銷7.5億“神藥”遭醫生痛斥!還請警惕

作者:Chriss

全文1718字, 4分鐘揭示“神藥”危機

針對丁香園攜一眾眼科醫生的猛烈質疑, 上市藥企—莎普愛思今日緊急回應。

今天(12月3日), 莎普愛思發佈公告, 就昨天丁香醫生發表《一年狂賣7.5億的洗腦神藥, 請放過中國老人》, 斥責該公司主打產品——莎普愛思滴眼液對白內障防治無效且通過廣告誤導公眾一事做出正式回應。

關於廣受詬病的洗腦視頻廣告, 莎普愛思這樣回應↓

即, 廣告已經獲得相關食藥監管部門審批、備案,

且符合《中華眼科學》對早期老年性白內障症狀的描述:模糊、重影、黑影等, 屬合法廣告。

針對業界對莎普愛思(苄達賴氨酸)滴眼液療效, 莎普愛思藥業則表示, 產品已經過三期臨床試驗, 總有效率73.73%, 證明了其對早期“老年性白內障”的效用, 是一種安全有效的新型抗白內障新藥。 已於1998年底取得國家藥監局新藥轉正式生產批件。

此外, 莎普愛思藥業還就廣告費用高, 而研發費用低的問題做出回應, 甚至不惜拿出其他企業的情況作為對比和佐證。

在廣告投入方面↓

莎普愛思情況

同行業其他企業情況

莎普愛思解釋說:廣告費用, 雖與同行相比較高, 但只是為了彌補公司產品品種單一。

在研發投入方面↓

莎普愛思情況

同行業其他企業情況

莎普愛思認為, 相比同行, 自己的研發投入合理。 因為公司研發的產品週期長, 是持續投入, 要依據公司研發的進展逐步投入。 且研發費用的投入是依據公司研發產品及實際情況投入。

分析人士認為, 雖然莎普愛思藥業反應敏捷, 迅速做出回應, 但其內容恐怕仍難以讓業內人士信服。

危機突現

莎普愛思被質疑“坑騙”中國老人

昨天(12月2日), 丁香醫生發表《一年狂賣7.5億的洗腦神藥, 請放過中國老人》, 瞬間引爆行業對“神藥”莎普愛思的聲討。

業內人士指出, OTC銷量第一品牌、“抗白內障神藥”莎普愛思滴眼液, 對白內障並沒有治療, 甚至延遲發展的作用。 該產品, 通過洗腦式廣告行銷, 年銷7.5億元,

實際是“坑”人的產品。

我國60歲以上人群中, 白內障發病率為65%, 如果不能得到及時有效救治, 任其發展可至失明, 在我國眼病致盲的原因中, 白內障高居首位達47%。

目前全世界範圍內治療白內障唯一有效的方法就是手術。 而莎普愛思根本不具備, 廣告中暗示的,

對白內障的“神奇療效”, 是對患者的誤導, 貽害不淺。

相關書籍、指南都可做為支撐↓

多位臨床醫生也提供了相應的分析和例證。

東方醫院眼科主任崔紅平

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眼科主任醫師李燦教授

復旦大學附屬耳鼻喉科盧弈教授

眼科專家崔紅平還提供了患者實例↓

隨後,各地醫生也表示了贊同,特別是崔紅平醫生所在的東方醫院。

成功行銷

魔性洗腦成就7.5億市場

莎普愛思主要成分為苄達賴氨酸,1997年上市,最初以處方藥身份在醫院推廣,由於醫生不買帳,未達到預期效果。

2004年,國家藥監局批准莎普愛思轉換為OTC藥物,脫離醫生束縛,直接面向公眾宣傳。

與腦白金類似,莎普愛思採用魔性洗腦廣告行銷,效果顯著,一時間老幼婦孺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甚至成了產品行銷策略的成功案例↓

從莎普愛思的財報看,更是碩果累累。

2016年,僅莎普愛思滴眼液一個品種的收益就達到7.5億元。

質疑難消

矛頭指向藥品上市後再評價

雖然莎普愛思藥業危機公關意識很強,反應也算迅速,但業界卻並不買帳。

馬上有業界人士指出:莎普愛思滴眼液的II期藥物臨床試驗是在1995年完成,III期藥物臨床試驗是在1998年完成,而食藥監局是在1998年由國務院牽頭才開始組建的,所以批准莎普愛思滴眼液生產上市的是當時衛生部的藥政部門,與現在的國家藥品監管部門(SFDA)無關。

業內人士甚至找出了1998年苄達賴氨酸滴眼劑多中心研究組在《中國眼耳鼻喉科雜誌》(第3卷第2期)發佈的相關臨床試驗結果,其中明確指出了該項臨床試驗的局限性,包括當時的條件限制等。

從板藍根,到冬蟲夏草,再到莎普愛思滴眼液,隨著醫藥資訊的普及、監管力度加強,越來越多的“神藥”,陸續走下“神壇”。

其中的關鍵點,還是藥品的有效性。分析人士指出,只有通過上市後再評價,所謂“神藥”才能證明自己存在的價值,那才是真正的澄清。

同時,也有法律界人士提出OTC廣告存在合法性的質疑。從宋丹丹的優卡丹,到郭德綱代言的藏秘排油,明星代言OTC廣告的風險早有前車之鑒;而病毒式的行銷模式,則揭示了OTC廣告本身的風險。

繼處方藥合規推廣之後,OTC如何合規推廣,也成為醫藥行業不可回避的問題和挑戰。

眼科專家崔紅平還提供了患者實例↓

隨後,各地醫生也表示了贊同,特別是崔紅平醫生所在的東方醫院。

成功行銷

魔性洗腦成就7.5億市場

莎普愛思主要成分為苄達賴氨酸,1997年上市,最初以處方藥身份在醫院推廣,由於醫生不買帳,未達到預期效果。

2004年,國家藥監局批准莎普愛思轉換為OTC藥物,脫離醫生束縛,直接面向公眾宣傳。

與腦白金類似,莎普愛思採用魔性洗腦廣告行銷,效果顯著,一時間老幼婦孺無人不知無人不曉。

甚至成了產品行銷策略的成功案例↓

從莎普愛思的財報看,更是碩果累累。

2016年,僅莎普愛思滴眼液一個品種的收益就達到7.5億元。

質疑難消

矛頭指向藥品上市後再評價

雖然莎普愛思藥業危機公關意識很強,反應也算迅速,但業界卻並不買帳。

馬上有業界人士指出:莎普愛思滴眼液的II期藥物臨床試驗是在1995年完成,III期藥物臨床試驗是在1998年完成,而食藥監局是在1998年由國務院牽頭才開始組建的,所以批准莎普愛思滴眼液生產上市的是當時衛生部的藥政部門,與現在的國家藥品監管部門(SFDA)無關。

業內人士甚至找出了1998年苄達賴氨酸滴眼劑多中心研究組在《中國眼耳鼻喉科雜誌》(第3卷第2期)發佈的相關臨床試驗結果,其中明確指出了該項臨床試驗的局限性,包括當時的條件限制等。

從板藍根,到冬蟲夏草,再到莎普愛思滴眼液,隨著醫藥資訊的普及、監管力度加強,越來越多的“神藥”,陸續走下“神壇”。

其中的關鍵點,還是藥品的有效性。分析人士指出,只有通過上市後再評價,所謂“神藥”才能證明自己存在的價值,那才是真正的澄清。

同時,也有法律界人士提出OTC廣告存在合法性的質疑。從宋丹丹的優卡丹,到郭德綱代言的藏秘排油,明星代言OTC廣告的風險早有前車之鑒;而病毒式的行銷模式,則揭示了OTC廣告本身的風險。

繼處方藥合規推廣之後,OTC如何合規推廣,也成為醫藥行業不可回避的問題和挑戰。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