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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的看見關係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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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絕大部分的痛苦, 都來自於關係。 親情的關係, 友情的關係, 工作同事的關係。 但我們絕少去審視過這些關係。 絕少去看這些關係的本質。

事實上, 若我們去看這些關係, 我們會看到:

所謂的親情, 大部分只是我們想相互控制和佔有。 我們的父母控制和佔有我們, 我們再控制和佔有我們的孩子;夫妻之間互相控制和佔有;朋友之間, 互相投射, 互相找存在感。

我們在這樣的關係中, 苦不堪言。 或者, 你手段高, 在各種關係中遊刃有餘。 但, 那依然是很累的, 你忙於織補關係的大網, 疲於奔命, 而那個精心編制關係之網, 總有崩潰的一天。

你想你的孩子每天按時回家, 你的這個想法本身已經控制了你, 因為他若不按時回家, 你就不爽了;

你想你的先生一生只愛你一個, 你的這個想法本身已經控制了你, 因為你從此生活在他愛上別人的恐懼裡;

你想你的同事都認為你是一個好合作夥伴好相處的人,

你的這個想法本身已經控制了你, 因為從此你就生活在猜測、討好、自責之中……

一切的關係, 莫不如此。 你想控制這段關係, 想讓它朝你希望的方向發展, 然而你被這個“想法”本身所控制。

解脫之路, 在看清你在用這種關係餵養一個什麼樣的自我。 斬斷它。

那麼, 這裡就是實修的過程。 在一切人、事、物中看到自己, 看到什麼呢?就是看到自己在貪著什麼。 我們總是在塑造、維護各種各樣的角色, 耗費大量的能量。

看到我們在利用各種關係, 塑造、維護一個一個“自我/角色”的時候, 再深入下去, 看看這些角色/自我, 本身意味著什麼, 是個什麼東西呢?又回到之前說過的:

人一切的行為, 都是基於非存在的恐懼。

因為不存在, 所以才要拼命製造存在感, 以此證明自己存在。 製造存在感的地方, 非常核心的, 就是關係。

所以, 只有清明的看見這種關係的本質。 不能清明地看見你在這個關係中, 在餵養某個“自我”, 那就是無明。 無明就要受苦, 很簡單的。

就像一個母親對別人說:我為我的孩子操碎了心。 是的, 她的確做了很多, 勞心勞力。 但她是在餵養一個“被大眾認可的’良母‘”這樣一個角色(真實的角色比這複雜得多)。 那讓她從此別管孩子了, 什麼心都不要操, 什麼事都不要做如何?事實上, 那會比她“操碎了心”更難受, 那會要了她的命, 因為她的存在感, 正是建立在這樣的基礎之上。

其餘的關係, 是同樣的道理。 所以, 只有看破這個,

然後斬斷這些餵養的關係, 才能建立一種全新的、自由的關係。

核心在是否有清明的看見, 是否因為你的行為, 而對對方有所期待?

上面說了這麼多關係的“壞話”, 說要“斬斷”關係。 並不是要大家從此離群索居, 與人不相往來, 家人反目, 夫妻離婚, 子女放養, 不是這樣的。

我們不能完全脫離關係而存在, 我們總是生活在各種關係中。 但在關係中, 我們既不能“操碎了心”, 又不能“完全不關我事”。 那就是兩個極端, 只要你在這兩個極端這條線上任何一個點作用, 你就永遠受關係所束縛, 你就永遠在關係中受苦。

解脫在超越“關係”, 既超越操碎了心, 也超越放任不管。 當你真正清明地看清你在關係中餵養什麼, 停止餵養它的時候, 並不意味著你結束這段關係。

比如, 我每天按時回家, 在沒有清明的情況下, 我是在扮演一個好丈夫的角色, 好拿出去對別人吹噓我的忠誠, 我的愛家, 我的愛老婆, 而且, 還隱含著, 我這樣做了, 我的老婆也必須這樣做, 她必須滿足我的期待, 她必須對我忠誠, 也按時回家, 並有在別人面前讚揚我顧家愛老婆高大上形象的義務;

而當我清明地看到, 我超越這種關係, 清明地看到後, 是否還會每天按時回家呢?不知道!假設, 還是每天按時回家。 但那只是我喜歡每天按時回家而已, 與別人怎麼看我沒有半毛錢關係, 也許我甚至還每天送老婆上班, 但那只是因為我做這件事很開心, 我看到她開心我也開心, 但並不預設我這樣做了, 她必須忠誠於我, 並不預設我這樣做了,她就永遠會愛我。

所以,只有在清明的看見中行動,你才是真正自由的。

真正自由的關係,你做任何事,不受道德觀、社會價值觀的綁架,不受關係的綁架。但這裡很難,難度主要在

1、無法覺知;

2、是否能斬斷那些關係的餵養,毫不留情;

3、是否對自己的所思所想所做完全地負責,成為自己的主人。

並不預設我這樣做了,她就永遠會愛我。

所以,只有在清明的看見中行動,你才是真正自由的。

真正自由的關係,你做任何事,不受道德觀、社會價值觀的綁架,不受關係的綁架。但這裡很難,難度主要在

1、無法覺知;

2、是否能斬斷那些關係的餵養,毫不留情;

3、是否對自己的所思所想所做完全地負責,成為自己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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